关于对2022年未申请招用残疾人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的用人(工)单位进行补审的通告
根据工作安排,对2022年未申请招用残疾人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的用人(工)单位,增加一次集中补审,补审期为2023年1月9日至13日。详情请向税务登记地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咨询办理。
附件:各区用人单位招用残疾人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办理地址及咨询电话表
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3年1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