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殘疾人聯合會
北京市衛生局
北京市民政局
北京市教育委員會
北京市財政局
北京市紅十字會


 京殘發〔2004〕20號

關於在全市實施康復助殘工程的意見
  

各區縣殘聯、衛生局、民政局、教委、財政局、紅十字會:

    我市殘疾人康復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關心重視下,經過有關部門的密切合作,共同努力,取得了顯著成績,“八五”以來,全市有20多萬殘疾人接受了康復訓練與服務。但是,隨著社會的發展進步和人民生活水準的不斷提高,殘疾人的康復需求也越來越迫切,特別是貧困殘疾人的康復問題急需解決。目前,我市享受城鄉低保的貧困殘疾人達3萬多人,他們在康復方面的困難十分突出。為了進一步加大對貧困殘疾人的康復救助力度,體現黨和政府對困難群體的特殊關懷,確保2010年我市殘疾人“人人享有康復服務”目標的實現,根據市政府殘工委等21個部門在《關於開展第十四次“全國助殘日”活動的通知》中提出的啟動“六大愛心助殘工程”的要求,決定從2004年到2008年在全市實施康復助殘工程,現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實施康復救助系列工程,要以十六大精神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以人為本和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的科學發展觀,認真貫徹市政府辦公廳轉發的《關於進一步加強本市殘疾人康復工作意見的通知》(京政辦發〔2002〕57號)精神,以實現我市殘疾人“人人享有康復服務”為目標,進一步完善康復救助工作體系,拓展康復救助工作領域,完善各項優惠政策,增強康復服務能力,加大對貧困殘疾人的康復救助力度,幫助他們改善功能,增強參與社會能力,提高生活品質,擺脫貧困,共奔小康。

    二、救助對象及範圍

    北京市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在低保邊緣生活困難、有康復需求的殘疾人。

    三、救助項目

    1. 白內障復明手術;

    2. 肢體功能訓練;

    3. 聾兒聽力語言訓練;

    4. 聾兒驗配助聽器;

    5. 低視力康復訓練;

    6. 盲人定向行走導向訓練、生活技能訓練;

    7. 成年智障康復訓練與服務;

    8. 精神殘疾人康復服務;

    9. 腦癱和肢殘、智力障礙兒童康復訓練與服務;

    10. 假肢矯形器裝配;

    11. 殘疾人輔助用具服務。

    四、任務目標

    2004年任務目標:

    ––為1000名貧困白內障致殘者實施復明手術,免費植入人工晶體;

    ––為200名0-6歲貧困家庭的殘疾兒童提供減、免費康復服務;

    ––為200名貧困家庭的成年智力殘疾人提供減、免費康復服務;

    ––為300名貧困精神殘疾人提供住入農療康復基地的減、免費照顧;

    ––為100名貧困肢體殘疾人減、免費裝配大、小腿假肢;

    ––為3000名貧困殘疾人免費發放小型輔助用具;

    ––繼續為貧困精神殘疾人提供免費服藥;

    ––為全市貧困家庭聾兒提供減免費驗配助聽器和康復訓練,實現聾兒康復“零拒絕”。

    2005年–2008年任務目標:

    在2004年任務目標的基礎上,自2005年起,每年根據殘疾人的實際需要和經費投入情況,加大康復救助力度。到2005年底以前,對有康復需求並有手術適應症的貧困白內障患者,實施減免費復明手術;到2006年以前,滿足0–6歲貧困家庭殘疾兒童的基本康復需求;到2007年滿足貧困殘疾人對小型輔助用具、輪椅和肢具、矯形器的基本需求;到2008年年底前,針對全市貧困殘疾人的基本康復需求提供相應的減免費康復服務。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領導,形成合力。各級政府、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確保各項救助任務的落實。一是市、區縣要成立以康復辦有關成員單位主管領導參加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市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殘聯。二是將康復助殘工程納入各區縣的政府實事之中。三是康復辦有關成員單位要將此項工程納入本部門工作計劃,衛生部門重點負責對救助工作的技術指導和技術服務;民政、紅十字會等其他部門力所能及地開展一些康復救助項目。四是各區縣要將此項工程納入當地政府和社會整體發展規劃和有關部門的工作計劃之中,統一部署,密切配合。民政部門結合醫療救助、社區服務、慈善募捐等項工作開展對殘疾人的康復救助;教育部門協助做好隨班就讀殘疾幼兒的早期康復訓練和殘疾人職業培訓工作;紅十字會結合本會業務開展博愛復明工程,為貧困白內障患者實施復明手術;各級殘聯發揮組織、協調和管理的作用,認真制定實施計劃,採取社會化的工作方法,動員社會力量,為各項工作提供必要的指導,推動救助工作紮實有效地開展。

    (二)調查研究,摸清底數。各級殘聯、有關部門在開展對殘疾人貧困戶調查的基礎上,要組織力量逐人、逐戶進行認真細緻的調查,進一步摸清特困殘疾人底數和有康復需求對象的實際情況,做到“三清楚”,即:救助項目清楚,救助對象清楚,救助效果清楚,不漏一項,不漏一人,建好檔案,跟蹤隨訪,為康復救助工作順利開展打好基礎。

    (三)挖掘潛力,擴大範圍。進一步挖掘現有康復服務資源潛力,採取社會化的方法,利用各種公辦的、民辦的康復服務設施;依託社區衛生服務網路,完善殘疾人康復服務指導站、康復站的內部建設,增加服務項目,為殘疾人的康復救助提供服務。

    (四)加大投入,保證經費。政府經費投入要本著市、區縣兩級財政分級負擔的原則。各級財政部門要在殘疾人康復救助經費上給予支援,並根據財力和殘疾人的基本康復需求對殘疾人康復救助提供必要的經費保障。同時,還要協調有關部門,動員社會力量,多渠道籌集資金,用於康復救助系列工程。

    (五)加強宣傳,動員社會。各級殘聯、有關部門要加大宣傳力度,通過廣播、電視、報刊等各種新聞媒體,廣泛宣傳康復救助工作的意義和重要性;宣傳各級政府和社會各界康復救助殘疾人的感人事跡;宣傳殘疾人經康復救助脫貧的典型事例,在全社會營造熱情關注、積極參與康復救助活動的良好輿論氛圍和社會環境,推動康復救助工作的深入開展。

    要以“助殘日”為契機,大力開展宣傳教育,動員社會各界開展“一助一”、“多助一”的康復救助活動,組織專題報告和知識講座,提高全社會對康復救助工作的認識;基層單位要通過宣傳板、宣傳欄、宣傳資料進行經常性的宣傳,提高殘疾人自尊、自信、自強、自立的意識,提高殘疾人生活品質,讓殘疾人跟健全人一樣生活得更美好。

 

北京市殘疾人聯合會    北京市衛生局       

北京市民政局     北京市教育委員會     

北京市財政局      北京市紅十字會      

二○○四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