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區縣殘聯、工商分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2002年1月18日北京市盲人保健按摩行業管理工作會議在北京市殘疾人聯合會召開。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公安局、市衛生局、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市殘聯等有關部門的負責同志參加了會議。
會上,市盲人按摩指導中心負責人通報了《北京市盲人保健按摩行業管理辦法(試行)》實施一年來的執行情況。圍繞近年來全市盲人保健按摩工作中出現的一些新情況、新問題,與會同志進行了認真的討論和研究,提出了解決問題的意見和措施。為加強我市盲人保健按摩行業管理,推動我市盲人保健按摩行業健康有序的發展,現將加強盲人保健按摩行業管理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建立北京市盲人保健按摩行業管理聯席會制度,由殘聯、衛生、勞動保障、工商、公安等部門主管處室參加;辦公室設在市殘聯,其研究和協調的主要事項是:對盲人保健按摩經營機構給予政策性指導,依法對全市盲人保健按摩機構及按摩個體進行行業管理,協調解決有關問題。
二、嚴格禁止無照經營、調查糾正違規違章經營行為。對於無照經營的盲人保健按摩機構,由區縣殘聯會同本區縣工商分局予以取締。對超範圍經營以及在盲人保健按摩機構中兼營美容美發、經營場所面積不符合要求的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罰。
三、嚴格禁止出租、轉讓盲人保健按摩營業執照;盲人保健按摩機構不得設立開辦分支機構。
四、盲人保健按摩機構必須與盲人按摩師簽訂勞動合同,由區縣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進行監督、指導和檢查。
五、盲人保健按摩機構及按摩個體的資格認定,由市、區縣殘聯于4月20日至8月31日以前進行資格審定,審定合格的頒發“北京市盲人保健按摩機構執業資格證”,對於不合格的,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取消其執業資格,並函告工商局,依法處理。
六、盲人保健按摩機構中不準安排健全人從事保健按摩工作。對於安置本市盲人保健按摩師從業比例不足或安置非盲人按摩師的,由區縣盲人保健按摩行業管理辦公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取消其執業資格,並函告工商局,依法處理。
北京市殘疾人聯合會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二〇〇二年四月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