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於促進"零就業家庭"勞動力就業的通知
各區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 為了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於促進"零就業家庭"勞動力就業的工作要求,努力消除"零就業家庭",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促進"零就業家庭"勞動力就業是當前就業工作的緊迫任務 "零就業家庭"勞動力由於年齡偏大、身體條件差、文化技能偏低,以及就業觀念不適應等原因,就業十分困難,迫切需要得到幫助和扶持。各區縣要將"零就業家庭"勞動力列為重點幫扶對象,通過加強就業服務、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實施動態跟蹤服務等措施,儘快促進"零就業家庭"至少1人實現就業。 二、建立促進"零就業家庭"勞動力就業動態服務制度 對"零就業家庭"實行家庭申報,社區(村)調查核實,街道(鄉鎮)認定制度。 (一)建立"零就業家庭"申報制度。各區縣、街道(鄉鎮)、社區(村)要積極引導"零就業家庭"及時到社區(村)進行申報。社區(村)要設立專門受理窗口,接待"零就業家庭",填寫《"零就業家庭"情況表》(附件4)。 (二)建立"零就業家庭"入戶訪問制度。在受理"零就業家庭"申報後,社區(村)對其進行入戶訪問,核實家庭勞動力就業狀況,了解其就業服務需求,對符合條件的,將其《"零就業家庭"情況表》(一式兩份)報街道(鄉鎮)社會保障事務所。街道(鄉鎮)社會保障事務所認定後,加蓋公章,一份社會保障事務所留存,一份交由社區(村)保存。 (三)建立"零就業家庭"服務台帳制度。街道(鄉鎮)、社區(村)要分別將《"零就業家庭"情況表》裝訂成冊,作為"零就業家庭"就業服務台帳。並將經過認定的"零就業家庭"及其勞動力資訊及時錄入電腦。 (四)根據"零就業家庭"狀況,將未就業的勞動力列為重點幫扶對象。"零就業家庭"勞動力憑《再就業優惠證》(或《北京市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證》)享受就業服務及促進就業優惠政策。 各街道(鄉鎮)社會保障事務所對於"零就業家庭"勞動力,應在其《再就業優惠證》(或《北京市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證》)的第1頁上,加蓋"零就業家庭"字樣印章(見附件2),同時填寫日期及經辦人姓名。"零就業家庭"勞動力居住在非戶籍所在地的,可由其持居住地社區(村)或社會保障事務所提供的證明(見附件3),到為其發放《再就業優惠證》(或《北京市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證》)的機構辦理加蓋"零就業家庭"印章手續。 為便於對"零就業家庭"勞動力提供就業服務,其《再就業優惠證》(或《北京市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證》)交由居住地的社區(村)統一管理,需要使用的,可辦理使用手續,用後交回。 對於"零就業家庭"勞動力實現就業的,社區(村)應在其《再就業優惠證》(或《北京市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證》)上標注"已就業"、就業時間及經辦人姓名,並將證件發還給本人,將相關資訊記入臺帳,同時向街道(鄉鎮)上報持證人的就業情況。社保所將有關資訊記入臺帳、錄入數據庫。 三、加強就業服務,促進"零就業家庭"勞動力就業 對於列為服務對象的"零就業家庭"勞動力,街道(鄉鎮)、社區(村)要制定有針對性的援助計劃,開展一對一幫扶,促進其儘快實現就業。 (一)加強職業指導。要為"零就業家庭"勞動力指定就業助理員,並根據其自身特點,由就業助理員為其進行有針對性的職業指導,幫助其樹立正確的擇業觀念,主動爭取就業機會,儘快實現就業。 (二)大力開發就業崗位。根據"零就業家庭"勞動力的就業需求,結合空崗服務制度,廣泛收集、篩選適合"零就業家庭"勞動力特點的崗位資訊,並積極推薦其就業。 針對部分"零就業家庭"勞動力有就業需求,但需要照顧家庭其他成員的情況,廣泛收集編織、組裝等適合在家庭工作的就業項目,組織"零就業家庭"勞動力在家中實現靈活就業。 社區公益性就業組織要把安置"零就業家庭"勞動力作為重要工作內容,予以優先安置。 街道(鄉鎮)興辦的勞務派遣組織,也要把派遣"零就業家庭"勞動力作為工作重點,通過派遣實現就業。 (三)將促進"零就業家庭"勞動力就業列入城鄉手拉手就業協作機制,促進"零就業家庭"勞動力實現跨地區就業。 (四)根據收集、篩選的崗位資訊情況,結合"零就業家庭"勞動力求職意向,開展"訂單"式培訓,提升其就業技能,實現"前店後廠"的培訓促就業模式。 四、加大政策幫扶力度,促進"零就業家庭"勞動力就業 "零就業家庭"勞動力憑加蓋"零就業家庭"印章的《再就業優惠證》(或《北京市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證》),可享受以下促進就業優惠政策。 (一)"零就業家庭"勞動力在享受市級各項促進就業政策就業一年後又失業的,可再次享受相關的促進就業政策。 (二)鼓勵城鎮"零就業家庭"勞動力自謀職業和靈活就業。凡男40周歲(含)以上、女35周歲(含)以上的城鎮"零就業家庭"勞動力,通過自謀職業和靈活就業實現就業的,可按照本市相關規定享受不超過3年的社會保險補貼。 (三)鼓勵用人單位招用農村"零就業家庭"勞動力。用人單位每招用一名農村"零就業家庭"勞動力,並穩定就業一年以上的,由市級就業再就業資金給予200元的一次性崗位補貼,區縣給予不低於200元的一次性崗位補貼。 (四)各區縣、街道(鄉鎮)要根據實際情況,研究制定本地區促進"零就業家庭"勞動力就業的扶持政策,引導他們通過多種方式實現就業。 五、高度重視,把促進"零就業家庭"勞動力就業工作落到實處 (一)各區縣要從構建和諧社會首善之區的高度,充分認識促進"零就業家庭"勞動力就業工作的重要性,將這項工作列入就業再就業工作總體規劃,制定週密的工作計劃,對已經認定的"零就業家庭"要保證在2007年內實現1人就業;對新認定的"零就業家庭",要在三個月內確保1人就業。區縣財政部門要積極調整財政支出結構,加強資金管理,確保"零就業家庭"政策的落實。 (二)各街道(鄉鎮)社會保障事務所要加強對社區(村)促進"零就業家庭"勞動力就業工作的指導,積極推進職業指導、職業介紹、職業培訓以及社會保障事務進社區,使各項扶持政策惠及每一個"零就業家庭",幫助其勞動力儘快實現就業。 (三)各社區(村)要不斷完善就業服務功能,定期走訪居民家庭,了解掌握區內居民就業狀況,及時發現新產生的"零就業家庭",為"零就業家庭"提供及時的就業服務,使他們不出社區就能夠得到優質、高效的就業服務。加強對已實現就業人員的跟蹤服務,解決其就業過程中遇到的問題,促進各項政策的落實。 六、建立"零就業家庭"情況月報表(見附件5)制度 每月7日(節假日順延),各區縣通過報表,上報轄區內"零就業家庭"情況和就業援助工作的進展情況。
附件:關於"零就業家庭"的概念
市勞動保障局 市財政局 二〇〇七年三月十八日
附件:
關於零就業家庭的概念
家庭是指以婚姻和血緣關係為基礎的一種社會生活組織形式;家庭成員是家庭中具有法定贍養、扶養或者撫養關係的人員。包括下列人員:配偶、未成年子女、已成年但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戶口所在地相同的未婚子女、父母雙亡且由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作為監護人的未成年或者已成年但不能獨立生活的孫子女或者外孫子女,以及根據本條原則和有關程式認定的其他人員。 城鎮"零就業家庭"是指本市非農業戶籍家庭中,在法定勞動年齡內(在校學生、現役軍人、內退人員、辦理提前退休人員除外)有勞動能力的家庭成員,進行了失業登記,且無一人就業的家庭。 農村"零就業家庭"是指本市農業戶籍家庭中,男16-59周歲,女16-49周歲,有勞動能力的家庭成員,既未從事一產(農、林、牧、漁)經營項目,又進行了轉移就業登記,且無一人在二、三產業就業的家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