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育委員會

 京教基〔2003〕5號

關於我市基礎教育階段聽力殘疾學生免外語聽力測試的通知
  

各區縣教育委員會,市各有關委、辦、局教育處:

    隨班就讀工作是符合我國國情的對殘疾兒童和青少年實施基礎教育的有效途徑,對發展我國特殊教育乃至推動整個基礎教育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和作用。近年來我市殘疾兒童少年隨班就讀工作有了較大的發展,融合教育的理念被更多的人所接受,為保障殘疾學生接受基礎教育的基本權利,使聽力殘疾學生有與其他學生平等的享有接受基礎教育的機會,經商市殘聯、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市教育考試院的有關部門,並參照教育部教學司[2002]30號文件精神,將聽力殘疾學生參加基礎教育段各級各類考試免外語聽力測試的辦法通知如下:

    一、凡持有殘疾人證的聽力殘疾學生,經本人申請,區縣相關部門認定,可在市、區縣、學校組織的各種考試中免外語聽力測試。

    二、聽力殘疾學生免外語聽力測試考生的外語分數(成績)按下面公式計算:

    規定的聽力測試部分滿分

    聽力殘疾學生外語科考試得分(成績)="該考生外語筆試部分得分(成績)×(1+規定的聽力測試部分滿分/規定的筆試部分滿分)

    規定的筆試部分滿分

    三、各類學校均應按規定錄取符合錄取條件的聽力殘疾學生,不得歧視。職業類學校錄取時,凡對聽力有要求的專業,需按照規定的體檢標準執行。

    四、基礎教育段所有學校要重視接收殘疾學生入學工作,做好已錄取殘疾學生的隨班就讀工作,關懷他們,為其提供必要的方便。有關聽力殘疾學生就業問題,按勞動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

 

北京市教育委員會              

二○○三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