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區縣殘聯、民政局、國土房管局、財政局:
隨著首都經濟社會和殘疾人事業的快速發展,我市廣大殘疾人的生活水準顯著提高,住房條件明顯改善。但是,城鄉貧困殘疾人的住房困難問題仍然比較突出,據調查,全市有近千戶享受低保的城鎮重殘人家庭人均住房面積在7.5平方米以下,與我市城鎮人均住房面積18.7平方米相差10多平方米;在農村無住房或住危房的貧困殘疾人近2000戶。為了儘快改善城鄉貧困殘疾人的住房狀況,全面提高殘疾人的生活水準和生活品質,根據市政府殘工委等21個部門在《關於開展第十四次“全國助殘日”活動的通知》中提出的啟動“六大愛心助殘工程”的要求,決定從2004年到2008年在全市實施安居助殘工程,現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十六大和十六屆三中全會精神,堅持以人為本,全面協調可持續的科學發展觀,充分利用首都經濟發展的優勢,完善和落實各項優惠照顧政策,以貧困殘疾人為重點,不斷改善殘疾人的住房條件,提高他們的生活水準和生活品質,使廣大殘疾人和全市人民一道過上小康幸福生活,為實現首都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和率先基本實現現代化的目標做出新貢獻。
二、救助對象
(一)連續符合本市低保條件一年以上,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積在7.5(含)平方米以下的城鎮貧困殘疾人戶。
(二)家庭年人均收入低於當地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無住房和住危房的農村貧困殘疾人戶。
三、救助措施
(一)城鎮救助對象,主要通過落實廉租房政策發放房租補貼的辦法解決。房租補貼標準,東城區、西城區、崇文區、宣武區按目前人均使用面積10平方米,每平方米30元的標準執行;朝陽區、海澱區、豐台區、石景山區按目前人均使用面積10平方米,每平方米27元的標準執行。對重殘人家庭還可以採取實物配租的辦法解決,實物配租標準按家庭人均使用面積10平方米的標準執行,其家庭配租人口根據《北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上標明的人口數確定,不足2人的按2人計算。
(二)農村救助對象,納入民政部門優撫、社救對象的農村危房翻建維修計劃中,五年內基本完成農村無房戶建房和危房改造工作。
四、資金渠道
(一)廉租住房資金由財政部門根據廉租住房管理部門的資金使用計劃劃入北京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設定的專戶進行存儲、專項管理、定向使用。
(二)申請租金補貼的殘疾人家庭所租房屋實際繳納租金超過廉租住房管理部門核定數額的,超出部分由該殘疾人家庭自行承擔;低於核定數額的,按實際發生額發給租金補貼。
(三)農村貧困殘疾人建房和危房改造所需經費,納入市民政局每年為優撫和社救對象的農村危舊房改造計劃中。
五、組織與措施
(一)有關部門各司其職,分工協作。
1.各區縣殘聯負責城鎮重殘人的認定,民政部門負責殘疾人家庭享受城市低保的認定,國土房管部門負責落實城市殘疾人低保家庭租金補貼和重殘人家庭實物配租。
2.農村貧困殘疾人低保戶建房和危房改造工作,由民政部門負責,殘聯配合,在每年農村優撫、社救對象危房翻建維修計劃中分批實施。
(二)改善享受低保的城鄉殘疾人家庭的住房條件,政策性強,關係到殘疾人特別是重殘人及其家庭的切身利益。各級殘聯組織要與有關部門加強溝通、相互配合,簡化辦事程式,切實為符合條件的殘疾人提供有效、便捷、週到的服務。
(三)各區縣殘聯要做好貧困殘疾人無房和危房情況調查摸底工作,為制定安居助殘工程實施計劃提供依據。
(四)街鄉鎮殘聯、社區殘協等殘疾人基層組織應當及時了解轄區內殘疾人家庭住房狀況,積極宣傳相關政策,對符合條件尚未提出申請並願意享受有關待遇的殘疾人家庭,要主動協助殘疾人及其親屬辦理相關手續。
北京市殘疾人聯合會 北京市民政局
北京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北京市財政局
二○○四年四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