輪椅擊劍是一項適合於脊髓損傷(四肢癱瘓或截癱)、下肢截肢、腦癱或其他肢體殘疾運動員參加的運動項目。1960年在羅馬舉行的第一屆殘奧會上,輪椅擊劍成為正式比賽項目。2004年雅典殘奧會輪椅擊劍比賽于9月18日至24日在Helliniko Olympic Complex擊劍館進行,有17個國家和地區的近百名運動員參加比賽。
功能分級:根據運動能力損失程度不同,參賽運動員被分為A、B兩個級別。A級選手有良好的坐姿平衡,軀幹可以向各個方向靈活轉動,持劍手沒有功能喪失;B級選手的軀幹活動度和持劍手有嚴重功能障礙。
比賽項目:男子有花劍、重劍、佩劍3個劍種,女子只有花劍和重劍2個劍種。比賽包括個人賽和團體賽,團體比賽每隊有3名運動員參加,其中至少有1名B級的運動員。
場地裝備:輪椅擊劍場地,是一個帶有固定軌道的矩形金屬臺,輪椅通過特殊的器械牢牢地固定在軌道上,輪椅與連接兩個框架的中心軸的夾角為110度。輪椅高度從地面到扶手不能超過53釐米,座位寬度為運動員坐在輪椅中間時,每邊不能超過其臀部3釐米。輪椅必須完全絕緣或使用可拆卸的接地外罩。持劍手臂一側不允許安裝扶手。選手的服裝由防護夾克、面罩和手套組成。參加重劍比賽的運動員腿必須用防護罩或防護裙保護起來。
部分特殊規定:1、運動員之間的距離,以手臂較短的運動員持劍抬平手臂,劍尖觸及對方肘部的距離為準(花劍其劍頭應觸到對方小臂內側)2、比賽中,雙方選手的輪椅不得移動;運動員的臀部不能離開輪椅,雙腳必須在踏板上保持固定,運動員的腳利用地面取得有利條件則為犯規。3、如果運動員失去平衡,或改變了坐姿,或輪椅鬆動,或觸地夾子脫離,裁判員都應立即停止比賽。4、輪椅擊劍比賽為了減少擊劍框架的調整時間,經常使用每場比賽後讓一位運動員留在場上的編排順序,儘量要保證足夠的工作人員能讓運動員儘快上、下擊劍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