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加殘奧會射擊比賽的選手為肢體殘疾運動員。1976年在多倫多舉行的第五屆殘奧會上射擊成為正式比賽項目。2004年雅典殘奧會射擊比賽于9月18日至23日在雅典的Markopoulo奧林匹克射擊中心舉行,有36個國家和地區的138名運動員參加比賽。中國射擊隊派出3名男選手和4名女選手共7人參加2個級別中9個項目的角逐。
功能分級:參加殘奧會射擊比賽的運動員必須有肢體殘疾,並且按照肢體殘疾的部位不同程度分為SH1、SH2兩個級別,其中SH1級為下肢殘疾運動員,SH2級為上肢有永久性殘疾的運動員。每個級別根據殘疾運動員的功能程度不同又分為若干個亞級。
比賽項目:射擊比賽分男子組、女子組和混合組,選手分別參加手槍和步槍的比賽。
場地裝備:殘奧會射擊比賽,規定步槍包括瞄準器的重量不得超過6公斤。將輪椅、凳子、椅子、坐席等統稱為“射擊椅”,它們的靠背不得超過規則規定的高度,靠背編織物的最大鬆弛度(彈性)不得超過8釐米。採用坐姿進行比賽的運動員,其射擊時槍管中心線距地面高度不得超過150釐米。射擊服的最大長度,在坐姿時不能超過大腿面,不能低於骨盆上沿。坐姿比賽的運動員禁止穿射擊褲比賽。
部分特殊規定:1、坐姿運動員的射擊桌可以安裝在射擊椅上,也可以單獨使用。桌面邊沿可增加棱邊,以防止小物品滑落,但不能對運動員起支撐和增加穩定的作用。2、射擊桌必須成水準或與地面平行(從射擊桌中心測量)。3、SH1A級運動員可選擇立姿進行比賽,可以使用正常的醫學假肢或矯形支架,但不能有任何人為其支撐。4、上肢截肢的SH1級運動員,允許用假肢支撐步槍,但不能用其夾緊步槍,也不能固定肘部。5、SH2級運動員,在支撐槍支時,有困難的可以在比賽中使用符合規則規定的支架,也可以在槍的握把上安裝適當輔助材料,以增加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