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缙云县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顺利实施

( 缙云县残联办公室 2008-10-28 10:44:00)

 

 

省市残联工作部署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后,县残联积极主动向县领导汇报,并同有关部门联系沟通,得到县领导的重视和部门的密切配合和支持,结合实际出台了《关于实施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的意见》,县府办、民政、财政、人劳社保局、卫生等部门联合制定了《重度残疾人托(安)养工程实施细则《试行》》和《残疾人康复工程实施办法(试行)》,确保共享小康工程顺利实施,并取得初步成效。

 

至目前止,全县已办领第二代残疾人证者1400多人;残疾人康复工程中,已完成白内障免费手术80例,假肢安装20条,“爱耳日”免费赠送助听器8台,即日(10月29日)开始对全县听力残疾人进行筛选,适宜者予以免费验配助听器;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工程中,全县有673名重度残疾人的低保审批表报送县残联,县残联及时完成了重度残疾人低保手续中的残疾等级认定工作,第一批重度残疾人低保工作将在9月底前完成;在重度残疾人托(安)养工程中,试点乡镇七里乡已落实居家安养5名,每人每年享受居家安养补助费3750元;全县已落实居家安养对象65名,每人每年享受居家安养补助费1875元或3750元。缙云县中心残疾人托养所的无障碍设施改造一新,已入住残疾人12名,其中2名残疾人为集中托养对象,每年分别享受集中托养补助费9360元和4680元,相关乡镇残联、托养所和托养对象签订了托(安)养协议书;依托黄店敬老院开办的残疾人托养中心完成了室内卫生设施、无障碍设施、呼叫服务系统等基础设施改造。缙云县大众老件人托(安)养中心完成了无无障碍设施改造,已入住30多名残疾人,其中残疾等级一级的有17名,集中托养对象的入住手续正在办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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