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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 址: |
北京市丰台区右安门外玉林里62号 |
| 邮 编: |
200069 |
| 电 话: |
(010)63295870 |
| 传 真: |
(010)63295816 |
| E-mail: |
zy@bdpf.org.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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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第六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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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在开展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和达标区培育活动中,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将培育活动紧紧与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相结合,紧紧与建立和谐社区、和谐乡镇和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不断拓展服务平台,从比较单一的医疗康复训练服务平台,发展到职业康复劳动、辅助器具服务、日间照料、盲人定向行走训练等多个服务平台,服务对象由过去的以肢体残疾人的康复训练为主,到现在覆盖到各类残疾人,扩大了社区康复工作的影响,使更多的残疾人及其亲友感受到社区康复工作给他们带来的实惠。目前我市已建立康复服务指导站303个,基层康复站1797个。在街道乡镇建立辅助器具服务站300个,盲人定向行走训练进社区项目已在城8区普遍开展,手拉手职业康复站已建成183个,参加职业康复残疾人5000多名。开展示范区两年来共为30多万名残疾人提供了各种康复训练与服务。 一、深刻认识开展职业康复劳动项目的内涵及其重要意义。 什么是职业康复劳动,它的内涵是什么?我们在实践中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首先,职业康复劳动是残疾人全部康复过程的一部分,是通过残疾人职业培训、职业劳动进一步得到康复。其二,职业康复劳动项目是为精残和智障残疾人在机构、在社区开展的保护性、支持性的劳动项目。帮助他们发挥潜能,实现个体价值,增强自信心,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和参与社会的能力,尊重和维护他们的劳动权利和做人的尊严。 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数据显示,我市有智力残疾人5万名,精神残疾人7.1万名。根据2005年我市开展的大规模的康复需求调查结果显示,有康复需求的智力残疾人28544人;有康复需求的精神残疾人66000人。智障、精残这两类残疾人生活水平低,社会生活参与程度低,就业率最低,他们对就业和康复的需求最迫切。并且这两类残疾人的康复具有难度大、时程长的特点,多数人的康复需要伴随终生。广大残疾人及其亲友一直强烈要求,能够探索建立一种适合的康复形式,把长期封闭在家庭、闲散在社会的具有一定劳动能力和劳动愿望的智力残疾人和稳定期精神残疾人组织起来,让他们都能够有机会参加劳动,解决这两类残疾人就业难、康复难、参与社会难的问题。这是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是改善和保障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促进残疾人就业和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我们开展以智障人和精神残疾人为重点的职业康复劳动项目,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整体规划,规范运作,建立保障和工作运行机制。 职业康复劳动项目,我市五年前就开始在社区抓试点推进这项工作,但是由于没有资金的保障,一直处于星星之火状态。2006年,我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方式改变后,为残疾人职业康复劳动项目的开展提供了保障。在此期间,我市多次组织到上海、广州、杭州等外省市学习取经,并结合本市的实际,按照“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政策集成、资源整合、发展特色”的原则,进行了规范化的运作。 1.制定文件,整体规划。我们依据国务院《残疾人就业条例》和《北京市精神卫生条例》的要求,制定了由市发改委等七个部门签发的《关于推进本市残疾人职业康复劳动项目发展的意见》,并经市政府专题会讨论通过,发至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办局。《意见》中结合残疾人的需求,对全市的职业康复项目的发展作了整体规划,提出:要做到城乡统筹,立足社区,布局合理,功能配套,使残疾人能够就近就便参加职业康复劳动。按照规划,市一级要建立智力残疾人康复养护中心,各区县要建立职业康复中心,各街道乡镇职业康复站建设列入社区建设规划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项目,无偿或低偿提供稳定的场地。形成以市级机构为龙头,以区县机构为骨干,以社区为基础的职业康复劳动项目服务网络。《意见》中还明确了各有关部门的职责。 2.制定政策,保障运行。为了保障职业康复劳动项目健康持续发展,建立对该项目的长效投入机制,市财政和市残联制定和下发了《北京市残疾人职业康复劳动项目资金补助暂行办法》,《办法》中一是明确了补助范围;二是规定了补助的标准:其中分为一次性资助、项目运行经费补助、残疾人伙食补助和意外伤害保障补助;三是明确了资金来源;四是规定了申请和审批程序;五是要按照保障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进行项目管理等。 3.规范管理,建立制度。一是制定了本市职业康复劳动项目的基本条件,对项目类型、资金支持、服务对象、服务场地、工作人员、劳动项目、康复内容、设施设备等都作了规定;二是制定了统一的规章制度:有工作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安全制度、家长(监护人)联系制度等八个制度。 4.强化康复,突出技术支持。参加职业康复劳动的智障人和精神残疾人,虽然他们有一定劳动能力,但不等于有就业能力,他们在参加劳动中进一步获得康复对他们十分重要。必须把每一个人都做成康复个案,有评估、有计划、科学地为他们提供个性化的康复服务。首先研制了“成年智力残疾人职业康复训练档案”和“精神残疾人职业康复劳动训练档案”,现已指导老师、医生开始使用。二是编写下发了《成年智力残疾人职业康复训练培训教材》和《成年智力残疾人康复服务指导手册》(上册为生活自理和社会适应篇,下册为简单劳动篇)。康复训练档案和教材都是由市残疾人康复服务指导中心组织专家共同编制的。三是有计划地培训特教学校的指导老师、精防医生、职业康复站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及志愿者、亲友。真正使残疾人参加职业康复劳动的过程成为康复的过程。 三、明确职责分工,携手通力合作。 职业康复劳动项目是一个涉及到多方面、多部门的综合性、社会化的项目,需要政府部门之间、残疾人工作者与残疾人及其亲友、志愿者的共同努力,还需要在残联部室之间的合作,特别是教育就业部、康复部之间的合作。为了协调、有序地推进这项工作,市残联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职业康复劳动残联内部职责分工的通知。一是明确了教育就业部和就业服务中心的职责,主要是项目的规划、经费预算和项目的管理,其中包括:建立专家库,项目申报受理、评审和资金拨付,配合计财部实施项目监督和绩效考评等。二是明确了康复部的主要职责,共六个方面:①参与职业康复劳动项目的规划;②负责编制残疾人职业康复站各类服务人员培训教材;③组织残疾人职业康复站各类服务人员的技术培训;④协调组织有关部门参加技术支持相关工作;⑤指导残疾人职业康复站对职业康复对象进行个案管理,其中包括:基本信息、能力评估、个案康复训练计划、训练记录、阶段性康复效果评估、评估总结等内容;⑥配合教就部门做好康复服务质量的检查评估。 市残联内部明确分工,对各区县开展这项工作也具有指导作用。教就部门抓职业康复劳动项目,是对我们康复工作很大的支持,资金有了保障,解决了长效运行机制问题。我们康复部门重要的是要把康复切实融入进去,体现出来,与教就部门携起手来,共同把残疾人职业康复劳动项目在社区做成一个有特色的新平台、新亮点,让广大残疾人及其亲友受益,共享首都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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