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区司法局在示范残疾人温馨家园建立法律援助联系点

文章来源:朝阳区残联    作者:王莉   发表时间:2017-09-20   【字体:
  9月18日下午,朝阳区示范残疾人温馨家园法律援助联系点授牌仪式暨业务培训会议在蟹岛会议楼召开,区司法局副局长曹宏、区残联副理事长杨瑞臣、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张艳、区残联业务科科长崔影,以及全区43个街道、地区办事处残联的理事长及示范示范残疾人温馨家园法律服务工作站协作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共计80余人参加了会议。

  今年,区司法局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和北京市司法局《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区法律援助工作的实际,做出了在43个街乡残疾人温馨家园法律服务工作站建立法律援助联系点的工作部署。通过温馨家园法律援助联系点使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进一步向基层延伸,各工作站的律师将按照法律援助条例的有关规定,为困难残疾人提供法律诉讼代理服务,从而让法律公平正义的阳光温暖更多的残疾人。

  会上,区司法副局长局曹宏强调:要不断夯实法律援助基层基础建设,规范法律援助活动,切实维护广大残疾人朋友的合法权益,他对参与残疾人温馨家园法律援助联系点值班的律师提出了三点工作希望。一是要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推进的进程中,努力推动法律援助工作实现新发展;二是注重质量,认真负责。要本着对事业负责、对律师名誉负责以及对当事人负责的态度来参与法律援助工作;三是要强化意识,提高素质。强化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不断学习业务知识,提升为群众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切实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区残联副理事长杨瑞臣在讲话中指出:在温馨家园法律服务工作站的基础上建立法律联系点,是残疾人法律援助的一项新探索,必将进一步促进基层残疾人维权工作的深入发展,调动更多的社会力量关心、关爱残疾人困难群体,使残疾人群体充分享受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成果。他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温馨家园法律援助工作站及联系点,要根据《法律援助条例》的规定,在区司法局和区法律援助中心的指导下规范运作。街道、地区残联要切实负起管理、配合责任,保障资金到位,保证工作站规范运转。二是积极宣传,努力提高服务质量。要把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范围和程序全方位、多角度、长期向残疾人公示,使残疾人及时了解并运用法律援助。三是总结经验,扎实推进。要勇于探索,认真总结工作经验,把残疾人法律援助这项民心工程办实做好,把残疾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好。

  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张艳、区残联业务科科长崔影也分别向与会人员通报了全区法律援助工作和区残联残疾人维权工作情况。和平街、香河园、小红门、太阳宫、高碑店五个街道、地区残联的理事长代表全区52家示范残疾人温馨家园法律援助联系点接受授牌。

  会议最后,刘永效律师和与会人员分享了法律援助工作沟通及办理技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