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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规划 >> 北京市“十一五”时期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教育)

大力发展残疾人教育,提高残疾人整体素质

提高残疾人受教育水平,是残疾人全面实现自身价值的基本条件和关键措施。“十一五”期间,要通过开展随班就读和特殊教育,在普及残疾人义务教育,使有就学能力的残疾人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9%以上的同时,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和残疾少年高中阶段教育,切实保障残疾学生接受高等教育的权益。

专栏3:残疾人教育与特殊教育: 残疾人教育是对视力、听力、言语、智力、肢体有残疾的人实施的教育,它包括学前教育、基础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技术教育和成人教育。特殊教育是对有特殊需求的人实施的教育,在教育过程中,需要有特殊的教具、学具和特殊的教学方式。目前在我国,特殊教育是指对视力、听力、言语、智力有残疾的人和有多重残疾的人实施的教育。到2005年底,北京市公办特教学校达到23所(其中盲校1所,聋校5所,培智学校17所),北京联合大学特殊教育学院专门为听力和视力残疾人提供高等特殊教育。“十一五”期间,既要重视残疾人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更要大力发展特殊教育。)

1. 进一步完善残疾人教育体系。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要将残疾人儿童少年纳入当地义务教育体系,统筹安排,同步实施。完善以随班就读为主体、特教学校为骨干的特殊教育体系,健全和完善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开展随班就读优秀学校争创活动。通过在公立普通幼儿园开展随园就读,建立残疾儿童幼儿园,在特教学校附设学前班,基本普及2-3年学前教育。将农村地区、偏远山区作为重点,确保适龄的残疾儿童少年都能依法接受义务教育。发展残疾人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教育,使视力、听力、言语和轻度智力残疾学生义务教育后能够接受高中教育和职业教育。把北京联合大学特教学院办成国内高水平的特殊教育学院;拓展残疾人成人教育和远程网络教育,畅通残疾人接受高等教育的考试、体检和录取等渠道,满足残疾学生接受高等教育和继续教育需求。

2. 改善特教学校办学条件。颁布实施特教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加强特教学校特别是10个郊区县农村特教学校建设。进一步加强随班就读资源教室以及特教学校现代教育技术设备、无障碍设施和康复设施建设。扶持民办特殊教育学校发展。

3. 加强特教师资队伍建设。对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教师完成一轮专业培训,提高中、小学特教教师学历水平,到2010年,使90%以上的小学特教教师达到专科学历,85%的初中特教教师达到本科学历。建立表彰奖励制度,对表现突出的优秀特教教师进行表彰,纳入全市定期开展的优秀教师表彰范围。加强特殊教育科学研究,提高特教教育质量。

4. 完善残疾人教育扶助政策。继续实施扶残助学工程,积极开展“春雨行动”等助学活动,多形式帮助贫困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家庭子女完成学业。对为重度残疾人送教上门的教师给予适当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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