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创建“全国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工作会议召开
6月7日,我市创建“全国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工作会议在市政府召开。市政府副秘书长隋振江出席会议并讲话。市残联、市规划委、市市政管委、市交通委、市规划院等市政府残工委无障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联络员约50人参加会议。
会上,市规划委委员曹跃进同志全面介绍了我市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创建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市残联理事长赵春鸾介绍了兄弟省市创建无障碍示范城市工作的开展情况。市交通委、市园林局、首都机场、西城区政府、朝阳区政府的代表分别作了创建交流发言。
市政府副秘书长隋振江做了重要讲话。他指出,无障碍设施建设,是为残疾人、老年人提供方便的重要措施,是城市文明的集中体现。北京作为首善之区,要在全国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出色举办2008年奥运会和残奥会,营造良好的无障碍环境是必备的条件。11月份,建设部等部委就要对我市的创建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各区县、各部门一定要认清形势,增强紧迫感。隋副秘书长就下一步继续做好创建工作进行了明确部署。一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确保创建工作协调、高效运行。市规划委、市交通委、市残联、市老龄委、市规划院要抽调专人成立创建工作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各区县和各部门要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把该项工作作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民心工程”列入议事日程,要在完善工作机制、提供经费保障、实施任务台帐等方面进一步加大力度。二要加强宣传,营造氛围。既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进行正面引导,也不能回避问题的存在,对盲道被占用、无障碍设施遭到破坏的情况予以及时的曝光,为无障碍设施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三要全面落实无障碍创建示范城市实施方案。抓好规划设计源头,确保新建、改建的道路和建筑物配套设计、建设规范的无障碍设施到位,避免“先建后改”现象的发生。要加快现有设施的改造力度,对已建无障碍设施要加强维护和管理,提高使用效益。四是力争在重点、难点问题上有明显突破。要加大对地铁、车站、机场以及商场、医院、旅游景点等重点部位和重点行业服务设施的无障碍改造力度。尤其是无障碍车辆的改造更新上要有新举措和新突破。(市残联供稿)
在北京市创建全国无障碍设施建设
示范城市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北京市副市长 孙安民
二○○三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同志们:
全国无障碍建设领导小组和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对这次创建全国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市工作会议非常重视,建设部和中国残联的领导亲临会议指导,并作了重要的讲话,对我市的创建工作寄予了很高的希望,并提出了新的要求;刘淇书记、岐山市长也就开好此次会议,创建高水准的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市专门做了批示。这次会议的召开,对于贯彻落实全国无障碍设施建设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国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市创建活动情况交流会精神,推动我市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必将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
刚才,市规划委张维同志就北京市创建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市情况作了工作报告,市人事局副局长黄强同志宣读了关于无障碍建设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优秀监督员和示范窗口单位的表彰决定,西城区的领导同志介绍了在推动无障碍建设工作方面的先进做法和经验,我认为都很好。在此,我代表市委、市政府向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示范窗口单位的同志们表示热烈的祝贺!向一贯关心、支持北京无障碍建设工作的建设部领导、中国残联领导和市有关部门、有关单位的领导表示衷心感谢和崇高敬意!向辛勤工作在第一线的工程建设者、管理者、监督员表示诚挚的问候和感谢!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建设部、中国残联两次无障碍设施建设会议的精神,加快推进我市无障碍设施建设,高水准地做好全国无障碍设施示范城市创建工作,以优异的成绩迎接明年11月份全国无障碍示范城市检查验收,下面,我再强调几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切实把创建全国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北京是一个特大型城市,残疾人62.2万人,60岁以上老年人188万人,已步入老龄化城市。无障碍设施是一项为残疾人、老年人等特别需求成员参与社会生活,提供出行便利的“民心工程”,体现了党和政府对残疾人群体的关心,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创建全国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市,对提高城市无障碍设施整体水平,促进社会文明进步和统筹人与自然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市委提出建设新北京,2008年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实现人均国内生产总值6000美元的目标,而且要使首都的精神文明建设努力走在全国的前列;实现新奥运,要把2008年奥运会、残奥会办成历史上最出色的一届。这不仅需要一流的硬件设施,也需要一流的软件环境。无障碍设施既是为奥运服务的硬件设施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展示首都文明和人权状况的一个重要窗口和标志。2008年北京将要出色举办奥运会和残奥会,这对无障碍环境建设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此,各区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各单位要树立以人为本的发展观,从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深刻认识无障碍设施建设的重要意义和作用,切实把创建全国无障碍示范城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要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制;定期召开会议,认真研究解决示范城创建工作中的问题;把示范城创建工作列入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精神文明建设的内容,列入文明社区、文明街道、文明区县评比标准之中,加强检查、督促和考评;把示范城创建工作同年度改造任务有机结合,同落实“十五计划”和“奥运行动规划”有机结合,力争通过开展示范城创建工作,使无障碍设施建设在短期内有一个较大的突破,为办好2008年奥运会、残奥会提供良好的无障碍设施。
二、要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把无障碍示范城的创建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根据全国无障碍示范城市创建活动交流会议的部署,明年11月将对全国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市进行验收命名。我们面临的任务十分艰巨繁重。当前,应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搞好示范城创建工作的整体筹划,进一步明确创建条件标准。市有关部门要根据建设部、中国残联对示范城创建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制定我市创建工作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每个阶段的目标、任务、措施和要求;按照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创建标准和条件。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在2008年将北京创建成为与国际接轨、全国一流的无障碍示范城市的总体目标,组织人员研究制定我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的系统规划。各区县、各部门、各系统、各单位要根据全市创建工作的总体计划和要求,分别制定实施方案,排出倒计时表,有计划、分步骤地抓好创建工作的落实。
二是坚持以人为本,积极推动无障碍设施建设。今天,我们在会上表彰了200个先进单位和个人,他们在 无障碍示范城创建工作方面有很多经验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一个共同特点是对残疾人、老年人怀有深厚感情,站在关心、帮助弱势群体的角度去思考问题,克服困难,这种以人为本的观念是我们推动无障碍设施建设的前提。刘淇书记多次强调,群众利益无小事,盲道等无障碍设施建设千万不要搞形式,不做表面文章,要方便残疾人和老年人出行。因此,要将无障碍设施建设纳入各自职责之中,换位思考,把好设计关、施工验收关和维护管理监督关,使以人为本的观念融入我们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才能让残疾人、老年人感到方便、满意。
三是有计划地抓好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促进无障碍设施建设与首都城市建设协调发展。各区县、各部门、各系统要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协调发展的原则,结合实际拿出切实可行的建设和改造计划。对新建设施,要从源头抓起,层层严格审核把关,做到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真正把无障碍设施纳入其中;对现有建筑及设施,要按照年度改造“台帐”规定的任务有计划、分步骤地抓好改造。特别要突出抓好奥运场馆等重点地区、重点行业的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切实加大检查监督的力度。对奥运场馆的建设,要从前期规划和设计入手,严格把好审核关,切实做到将无障碍设施纳入其中,统筹兼顾,同步实施。同时对住宅小区、小城镇和公共交通设施的无障碍建设和改造加强工作力度,实实在在为人民群众办好事、办实事。
三、加强宣传,动员社会,为开展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市创建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
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涉及各个行业、各个地区、各个部门,需要全社会的参与和支持。为此,要切实采取措施,多形式、多渠道进行无障碍设施建设的宣传,进一步丰富宣传内容,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无障碍工作的认识,树立无障碍方便所有人的新理念,动员全社会都来关心、支持、参与无障碍示范城市的创建工作,自觉建设好、维护好、管理好无障碍设施。特别是明年我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条例将出台,要以贯彻落实《条例》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无障碍法规的宣传,依法加快推动我市无障碍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的步伐。
同志们,从现在起离全国无障碍示范城市验收命名只有11个多月时间了,我们面临的任务十分繁重和紧迫,让我们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以只争朝夕的精神,认真负责的态度,加倍努力,狠抓落实,创建全国一流水准的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市,为加快首都发展而做出不懈的努力。
在全市创建“全国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
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市政府副秘书长 隋振江
二○○四年六月七日
同志们:
今天的会议是一次非常重要的会议,距离建设部等部委检查验收我市创建“全国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还有5个月了,今天会议的目的是:进一步总结,动员,布置全市的“创建”工作,为今年11月份一次验收合格,争创全国一流成绩,奠定组织、思想和工作基础。这次会议的召开,得到了市委、市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市主要领导,特别是孙安民副市长,对开好这次会议,做好“创建”、“迎检”工作都有明确要求。受孙安民副市长委托,我就进一步开展好创建无障碍示范城市工作,提出以下几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明确任务,增强紧迫感,切实完成好“创建”全国一流的无障碍示范城市工作
刚才听了市规划委曹跃进委员关于全市创建无障碍示范城市工作进展情况和落实实施方案的情况的介绍,市残联赵春鸾理事长介绍了兄弟省市创建无障碍示范城市的情况,感到压力非常大,各兄弟省市非常重视此项工作,创造了很多很好的经验。西城区政府、朝阳区政府、市交通委、市园林局、首都机场都分别介绍了各自“创建”工作的进展情况,积累了很多经验,同时“创建”工作在全面推进中也反映出存在的一些难点问题,但总体工作情况是好的、认真的。
从去年12月全市创建全国无障碍示范城市动员及表彰大会召开以来,各区县政府、市各有关部门的领导高度重视,在出台法规、完善工作机制,提供经费保障、实施任务台帐等方面进一步加大了力度。目前,我市在全国率先出台了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市规划委、市残联共同起草了创建无障碍示范城市的实施方案,得到了市领导的肯定,目前正在以市政府名义下发;市交通委新研发出了低地板无障碍公交车;朝阳区政府从政府机关做起全面实行无障碍设计,对重点地区配备了5台爬楼机等等。从总体上看,全市“创建”工作取得明显进展。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全国其他11个兄弟城市普遍加大了力度,一些先进城市的工作已经走在了北京的前面,如上海、广州、南京等城市在配置无障碍公交车和机场登机升降车,制定实施改造规划和地图等方面走在了前头。北京的无障碍设施现状离国家验收标准还有很大差距。目前,距离国家验收只有5个多月的时间了,摆在我们面前的改造任务、迎接检查验收的汇报准备工作任务(具体任务指标已在方案中明确,不再重复)仍然十分繁重,这些都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值得强调的是,市政府领导对抓好这项工作做出重要指示,创建无障碍示范城市的工作不仅仅是为了要被命名,而是以此项工作为载体,推动我市的无障碍建设,尤其是要还以前的“欠账”。另外,随着北京城市老龄化步伐的加快,老年人人口不断增长,越来越多的老年人将需要无障碍。无障碍是城市文明程度的一个集中体现,也是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所以我们应该迎头赶上。首都要在全国率先实现现代化,要建首善之区,要创一流,要办好奥运会、残奥会,营造良好的无障碍环境是必备的条件。我们一定要有历史责任感,否则将在检查验收时不合格或者排名列在全国后面,不仅会影响首都形象,还会影响到奥运会、残奥会的质量。
二、全面落实“实施方案”,力争在重点、难点问题上有明显突破
“实施方案”由市政府决定下发,按照全面规划,分步实施,重点突破的要求提出的,既立足于北京无障碍建设的实际,又符合国家验收标准,因此说是一个比较全面的实施意见,也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各级政府、各部门共同实施。在具体实施上,我认为要注意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抓好规划设计这个源头,确保新建、改建的道路和建筑物配套设计、建设规范的无障碍设施。各级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勘查设计管理条例》、《北京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条例》和《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强制执行标准,对不符合要求的,依法纠正、处罚,坚决杜绝漏洞,避免“先建后改”的浪费现象发生,“旧账”要还,还不能出现新账,希望市规划委勘查设计部门会同市建委开展专门验收工作,经常推广好的设计经验和设计(包括新建和改建)范例,确保新建工程达到验收标准,实现100%的要求。
二是,要加快、加大对现有设施的改造力度,重点的公共建筑物、机场、车站、地铁等重点单位和部位,以及公共交通车辆的改造更新要有新的举措,要有任务指标,要努力完成市有关主管部门下达的改造任务台帐,尤其是交通设施的改造任务台帐,把工作做实,并力争要有所创新和突破。
三是,加强对已建无障碍设施的维护和管理,提高无障碍设施建设的使用效益,无障碍设施的使用效果是无障碍建设最终的落脚点,一定要想一想无障碍设施残疾人、老年人是不是真正用上了。市政管理、交通、公安等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加大执法检查和处罚力度,研发产品部门要不断开发新产品,残联、老龄委、妇联等社会团体要充分发挥监督员队伍作用。
四是,按照实施方案,尽快做好自查工作,做好纠错评先工作。实施方案中提出了今年迎接检查验收工作的四个阶段,基础在第一阶段,各区县、各系统要扎实对照验收标准做好自查工作,自查要做到“横到边、纵到底”,重点地区、重点部位、重点单位,尤其是窗口单位一定要高标准。设施要规范、汇报宣传材料要图文并茂,要有声有色,建议市委宣传部造好舆论声势,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对存在问题较多的单位,市有关部门要加强检查,落实措施,市“创建”办公室要建立情况通报制度,及时做好上传下达和信息交流工作,认真做好迎检汇报材料的准备工作,全面完成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要在10月底前完成。
三、加强领导,团结协作,依法推进,确保“创建”工作协调、高效运转
北京是国际化大都市,创建无障碍示范城市有利于城市全面、协调、快速发展,有利于奥运会的成功举办,工作搞得好与不好,直接关系到首都在国内外的形象,关系到城市建设的文明程度,关系到“以人为本”的发展构想实现。无障碍设计理念和设施建设的水平是“三个代表”和“执政为民”思想在城市建设方面的具体体现,因此,抓好这项工作很有意义。也必须把它作为一项当务之急的工作任务,抓紧抓好。怎么抓,我认为至少要做到四点:
一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政府各部门、各系统和各区县要重视示范城创建工作,纳入下半年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主管领导挂帅,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希望各区县、各部门也要建立“创建”工作的协调机制,要拿出方案和计划,要有必要的专项经费。
二要细化责任,狠抓落实工作责任制,把任务指标责任到人,任务层层分解,要做到出现问题追究有着落,不能大家都管,又都不管,挂名不负责,不办事。按照国家验收方案的要求,市政府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并在广安门设立了专门办公室,从市规划委、市交通委、市残联、市老龄委、市规划院抽调专人做“创建”工作的日常工作。上述几个单位的主管领导要建立“碰头会”,尽快建立工作机制,做好基础工作,使工作正常运转起来。
三要优质完成改造任务,认真落实市政府下发的2004年改造任务台帐,要以高标准,争一流的精神,加大工作力度,确保任务指标的完成。
四要加强学习,依法推动,学习、贯彻、执行国家建筑法、设计规范和北京市无障碍建设的地方法规,依法推动,依法办事。
总之,我市的无障碍设施建设既有近期的阶段性任务目标,又有长远的建设任务,就是要把北京的无障碍建设在不长的时间内再上一个大的台阶,使北京达到现代城市的标准。希望我们在以往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启动创建无障碍示范城的联络机制,推动工作。
谢谢大家。
关于我市创建“全国无障碍设施建设
示范城市”工作情况的汇报
市规划委委员 曹跃进
二○○四年六月七日
按照建设部、民政部、全国老龄委办公室和中国残联(以下简称四部委)《关于开展全国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区)工作的通知》和《关于报送全国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创建工作开展情况的函》的要求,以及市政府对做好这项工作的部署,我委和市残联会同有关单位和部门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调查了我市无障碍设施建设现状
按照四部委的要求,市政府办公厅向市有关单位和区县政府印发了《关于报送我市无障碍设施建设惰况的通知》。我委按照市政府办公厅通知的要求对市有关单位和区县政府报送的无障碍设施建设情况进行了统计汇总,形成了《北京市无障碍设施建设的现状》稿。进一步摸清了我市城市道路设置盲道、坡化路口、过街音响信号装置的数量以及居住小区、各类公共建筑内无障碍设施的建设情况、无障碍标识的设置情况等。
二、去年我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全市无障碍设施改造计划,并已印发执行
2002年我委和市残联共同召开了无障碍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布置制定了2003年无障碍设施改造计划的工作。根据各成员单位报送的改造计划,市残联进行了汇总,于2003年由我委和市残联、市建委、市交通委、市市政管委共同发文,下达了改造计划。
三、今年初我市召开了创建“全国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市”工作会议
我委配合市残联进行了会议的筹备工作。孙安民副市长到会并讲话,强调一是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切实把创建全国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市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二是要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把无障碍示范城的创建工作不断引向深入;三是要加强宣传,动员社会,为开展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市创建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同时,会议总结了前一段工作,部署了今年创建工作的具体任务,表彰了先进单位和个人。
四、我委配合市政府有关部门共同完成了《北京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制定和审议工作
我委牵头,通过组织10多次各种类型的研讨会、论证会、座谈会,广泛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和专业人员以及残疾人代表的意见,对《条例》(草案)数易其稿,今年4月1日经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5月16日已正式施行。这个《条例》进一步明确了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的主要内容,规定了各级政府、各有关单位、部门的责任。即“市人民政府对本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区、县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无障碍设施的组织建设、改造和监督管理工作。规划、建设、市政管理、交通、公安、质量技术监督、旅游、园林、国土房管、商务、金融、邮政、电信、文化、教育、体育、卫生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照各自职责负责无障碍设施建设、改造、管理和监督工作。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组织应当依法对城市道路范围内无障碍设施的正常使用实施监督管理。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内的无障碍设施的监督管理工作。残疾人联合会、老龄工作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社会团体应当对无障碍设施建设、改造和管理进行监督,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研究办理并答复”。结合今年的“全国助残日”,我委和市残联组织召开了座谈会,进一步宣传贯彻执行《条例》。
五、我委参与制定了《北京市创建“全国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实施方案》,并与市残联完成了上报工作
根据建设部、民政部、全国老龄委办公室、中国残联发布《全国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区)实施方案》和《全国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区)标准(试行)》,按照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我们组织起草了《北京市创建“全国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鉴于市政府有关委办局机构和工作职能进行了调整,我委与市残联又共同召开了市无障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会议,征求各成员单位对《实施方案》的修改意见。同时,了解了部分省市创建工作的情况。5月11日将有关情况向孙安民副市长进行了汇报。
根据孙安民副市长的指示精神,我们对《实施方案》再次进行了修改。之后,以书面形式征求了相关单位的意见,形成了《实施方案》上报稿。该《实施方案》基本上按照《全国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区)标准(试行)》起草,部分不同之处,在“任务指标”中作了说明。
《实施方案》明确了创建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组织领导、工作内容、保障措施,并提出了新建与改 建项目任务指标,落实了责任单位。《实施方案》已上报市政府。
此外,我委还会同市残联组织各单位对《全国无障碍建设示范城(区)标准(试行)》研究提出了修改意见。
总之,下一步,我委要按照市政府的部署,配合市有关单位,做好迎接全国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市验收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北京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条例》,在规划管理工作中,严把建设项目规划审批关。在勘察设计市场监管方面,要加强对勘察设计单位执行《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情况的检查力度,不断提高我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水平,为北京市无障碍设施建设事业做出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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