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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新建公益项目须配建无障碍设施

发表时间2008-10-16 09:35:00

 新华网福州10月15日电(记者来建强)福建省日前出台新规定,各地市新建社会公益、综合性服务设施等项目时,必须为残疾人规划配建无障碍设施。

    据福建省建设厅负责人介绍,该省有残疾人220多万,约占全省总人口的7%。为加快推动无障碍设施建设,改善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条件,这个省今年将先行在有条件的小城镇、农村地区逐步推广无障碍设施建设。

    福建省建设厅还将把无障碍设施建设情况列为新建项目参加各级、各类评优评奖的重要条件。目前,省建设厅已修编完成建筑标准设计图集《无障碍设施》,为无障碍设施的设计及建设标准提供规范依据。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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