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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开创首都残疾人事业发展新局面(对今后五年工作的建议)  
 
  来源: 日期:2008-05-06 字体 【    
 
 

──在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第五次代表大会上的工作报告
赵春鸾
(2008年5月5日)

二、对今后五年工作的建议

  党的十七大提出,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发展残疾人事业。最近,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对残疾人事业发展作出重要部署,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深刻阐明了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目标任务,为新时期首都残疾人事业发展指明了前进的方向。今后五年,首都将处于城市化、信息化、市场化、国际化的加速期,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加快推进,特别是举办一届有特色、高水平的奥运会和残奥会,将给残疾人事业发展带来前所未有的良好机遇。我们必须站在全局的高度,把党和政府的关怀化为动力,始终把握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这个主题,始终抓住解决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这个根本,始终坚持高标准、创一流,乘势而上,开拓进取,推动首都残疾人事业在新的起点上加快发展,努力走在全国前列。
  今后五年残疾人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市十次党代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中央对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部署要求,坚持以发展为主题,以创新为动力,以提高残疾人生活水平和满足残疾人特殊需求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完成“十一五”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制定实施“十二五”规划,全面开创首都残疾人事业发展新局面,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善之区作出积极贡献。
  今后五年残疾人事业要实现以下发展目标: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人人享有康复服务;残疾人中高等教育和职业培训加快发展,残疾人就业规模进一步扩大,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更加健全,残疾人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加强,扶残助残的社会环境更加文明,残疾人合法权益得到保障,残疾人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进一步缩小,残疾人事业与首都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残疾人“平等、参与、共享”的目标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方面得到体现。
为实现以上目标,建议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以举办北京奥运会、残奥会为契机,努力营造残疾人事业发展的良好环境和条件。
  紧紧围绕实现“两个奥运、同样精彩”的目标,圆满完成参与残奥会火炬传递、开闭幕式演出、残疾人观众组织等任务,高质量做好残奥会志愿者社区实践接待工作,全力以赴参与奥运会、残奥会的筹办,抓住有利时机推进首都残疾人事业加快发展。
  积极实施无障碍环境建设工程。加快城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步伐,确保奥运场馆、周边设施和城市公共交通的无障碍设施满足举办残奥会的要求。坚持无障碍推动日活动,推动无障碍设施建设进社区、进家庭,重点做好居住区和重残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推进信息和交流无障碍,建设无障碍信息资源中心和残疾人信息服务转介平台,鼓励公共机构提供盲文、手语、字幕等无障碍服务。
  大力推进社会人文环境建设。在全社会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和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宣传残奥会“超越、融合、共享”理念,形成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社会风尚。继续开展“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动员社会各界开展“牵手残疾人、走进残奥会”助残志愿服务行动。坚持实施素质教育工程,组织开展残疾人文明礼仪教育和文体健身活动,激励残疾人情系奥运、参与奥运、奉献奥运,展示良好形象。利用残奥会平台,加强残疾人事业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进一步优化为残疾人服务的环境。着力抓好示范残疾人“温馨家园”建设,组建“温馨出租车队”,办好“温馨之声”残疾人专题广播节目,建设一批盲人保健按摩机构示范店。发挥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的窗口作用,建设多形式的社会化助残基地,展示首都残疾人工作特色。
  (二)全面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建设。
  进一步将残疾人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按照重点保障和特殊扶助的要求,研究制定符合残疾人特殊困难和需求的保障政策,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
  切实做好残疾人生活救助工作。完善分类救助政策,提高对农村残疾人和重残人、一户多残、老残一体家庭的救助水平。全面落实无社会保障老年人福利养老金政策和重残无业人员生活补助政策,建立重残人养老和托养补助制度。研究制定独生子女伤残家庭特殊扶助政策。城市廉租住房政策和农村特困户危房翻修计划优先照顾残疾人家庭,加快改善困难残疾人家庭的住房条件。
  完善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政策。将无业残疾人纳入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制度,将符合规定的残疾人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医疗保障范围,研究制定提高困难残疾人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政策。全面落实个体就业残疾人社会保险补助政策。支持农村残疾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使残疾人参合率和参保率分别达到100%和85%。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城镇残疾职工按规定参加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
  发展残疾人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逐步扩大残疾人社会福利范围,重点做好老年残疾人和残疾儿童的福利服务。加大彩票公益金支持残疾人事业的力度。鼓励社会捐赠,开展公益助残服务。
  (三)加强残疾人康复工作。
  切实将残疾人康复纳入基本卫生保健制度和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内容,着力完善残疾人康复工作机制、服务网络和保障政策,确保2010年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大力开展社区康复,使残疾人普遍在社区接受康复训练和服务。积极改善农村地区康复服务条件,逐步解决农村残疾人康复难的问题。实施重点康复工程,优先开展残疾儿童少年抢救性治疗和康复,加强精神病防治与康复、成年智障人技能训练、盲人定向行走训练、肢体残疾康复训练等服务。重视残疾人心理康复。抓好残疾人辅助器具研发、生产和服务工作。
  健全残疾人康复服务保障制度。制定残疾人社区康复训练补助办法和贫困残疾人康复救助措施,建立残疾儿童少年康复补助制度,对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实施分类补贴,确保无保障精神残疾人享受免费服药。加强康复人才队伍建设,推进康复医学和康复技术研究与应用。加强残疾预防工作,建立社会化的残疾防控工作体系。宣传普及残疾预防和康复知识,提高全社会和广大残疾人的康复意识。
  (四)大力发展残疾人教育和培训。
  基本建成与首都发展要求相适应的现代特殊教育体系。积极开展残疾儿童学前康复教育,保证残疾儿童少年免费接受义务教育,全面普及残疾学生高中阶段教育,加强残疾人成人教育,加快发展高等特殊教育。逐步解决重度肢体残疾、重度智力残疾、失明、失聪、脑瘫、孤独症等残疾儿童少年的教育问题,进一步改善农村地区残疾人教育的条件。完善残疾学生的助学政策,制定对中高等教育阶段残疾学生的资助办法。健全特殊教育投入体制和管理体制,提高特殊教育经费支出比例。全面改善特教学校办学条件和随班就读保障措施,加强特教师资队伍建设,建设现代化的盲人学校、特殊教育高等职业学院和一批特殊教育示范基地。
  建立比较完善的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和补助政策,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培训机构的作用,普遍开展职业教育和培训,增强残疾人就业和创业能力。继续实施残疾人素质教育工程。
  (五)积极促进残疾人就业。
  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促进残疾人就业。认真贯彻《残疾人就业条例》,落实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就业方针,新安置1万名残疾人就业。依法全面推进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完善促进用人单位安置残疾人就业的政策。制定残疾人集中就业的配套措施,扶持各类社会实体兴办福利企业、盲人按摩机构和工(农)疗机构。完善资金扶持、税费减免、专产专营等残疾人就业保护政策,加大对残疾人个体就业、自主创业的支持力度。结合我市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村)活动和城乡“零就业家庭”就业帮扶工作,大力开发适合残疾人特点的就业岗位,加强对残疾人的就业援助和就业服务。探索促进聋人、中轻度智力残疾人和稳定期精神残疾人就业的有效途径,拓宽盲人就业渠道。做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缴、管理和使用,加快制定相关政策,充分发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使用效益。
  加强对农村残疾人的劳动扶持。制定专项扶持措施,建立以政府为主的多元化扶贫资金投入机制,发挥扶贫助残基地的辐射带动作用,扶持农村残疾人发展种养业、民俗旅游业和多种经营。扶持资金和优势项目重点向山区倾斜。抓好农村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推进科技助残。有序组织农村残疾人转移就业,促进残疾人增加收入。
  (六)繁荣残疾人文化体育。
  组织残疾人开展形式多样、健康有益的群众性文化艺术、健身娱乐活动,丰富残疾人精神生活。积极发展残疾人特殊艺术,创编一批反映残疾人生活的文艺精品,开展残疾人文艺比赛和演出活动。落实全民健身计划,开发适合残疾人特点的体育健身项目。开展残奥、特奥、聋奥运动,举办残疾人体育赛事,争取在北京残奥会等国内外重大体育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加强残疾人文艺、体育人才队伍建设,解决残疾人运动员和演员在就业、就学、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困难。
  (七)积极推进残疾人服务体系建设。
  改善对残疾人的服务,满足残疾人特殊性、多样性、类别化的服务需求。完善以专业机构为骨干、社区为基础、家庭邻里为依托,以生活照料、医疗康复、教育培训、社会保障、文化体育和法律维权为主要内容的残疾人服务体系。公共服务机构要为残疾人提供优先优惠的服务。残疾人专业服务机构要改善条件,完善功能,规范管理,为残疾人提供个性化服务。
  大力发展残疾人服务业。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残疾人温馨家园建设的意见,整合社区资源,着力搭建为残疾人服务的平台,积极探索建立温馨家园的长效运行机制,面向残疾人提供综合性、有特色的服务。建立居家助残服务补贴制度,重点为重残人、老年残疾人和老残一体家庭提供生活照料和康复养护服务。加快建设市级智力残疾人养护中心和区县残疾人职业康复中心,在各区县残疾人职业康复中心开展重残人托养服务。大力推进职业康复劳动项目发展,使2万名有需求的智力残疾人和稳定期精神残疾人参加职业康复劳动。积极培育残疾人服务组织,通过采取购买服务、政府补贴等形式,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兴办残疾人康复、教育、托养等服务业。逐步建立残疾人服务领域的相关标准。加快培养残疾人服务专业人才。
  (八)加强残疾人事业法律法规和制度建设。
  认真贯彻《残疾人保障法》,推动《北京市实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的修订工作。研究制定落实《残疾人就业条例》的办法,出台残疾儿童少年康复工作意见,进一步完善与法律法规相配套的政策措施。加强对残疾人事业法律、法规、政策落实的检查监督,积极配合人大、政协进行执法检查、专题调研和视察,协助各级政府残工委对残疾人工作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加强法制宣传和教育,增强全社会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意识。
  全面开展残疾人法律维权服务。畅通残疾人利益诉求渠道,尊重和保障残疾人参与政治、经济和社会文化生活的意愿和权利。健全基层残疾人维权网络和法律维权志愿者队伍,重视做好对残疾儿童、残疾妇女、残疾职工、残疾老年人的权益维护工作。贯彻《信访条例》,积极做好残疾人群体的稳定工作。
  (九)加强各级残联组织建设。
  加强残联组织自身建设,切实增强统筹协调和管理残疾人事务的能力,增强动员社会组织、整合社会资源的能力,增强全方位为残疾人提供服务的能力,依法履行“代表、服务、管理”的重要职责。
  加强各级残联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协助党委选好配强各级残联领导班子,引进和培养高素质人才,选拔、培养优秀残疾人干部,抓好残疾人工作专职、专业和志愿者队伍建设。加强对残疾人工作者的教育培训,提高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业务素质和专业化服务水平。加强作风建设,坚持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的宗旨,恪守“人道、廉洁、服务、奉献”的职业道德。
  加强残联基层基础建设。进一步抓好基层残联和社区、农村残疾人协会的规范化建设,有效发挥基层残疾人组织的作用。加强残疾人状况调查、监测、统计,推进信息化建设,以信息化带动残疾人工作的现代化、制度化和规范化。重视残疾人事业政策理论研究。
  进一步活跃专门协会工作。健全各级专门协会组织,积极创造条件,充分发挥专门协会“代表、服务、维权”的职能,使专门协会更加密切联系本类别残疾人,充分发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作用。
紧密联系广大残疾人。发挥各级残联组织沟通联系残疾人的优势,鼓励残疾人发扬自强不息的精神,热爱生活,刻苦学习,勤奋工作,遵纪守法,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增强主体意识和社会参与能力,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为奥运和首都发展作贡献上来。
  各位代表,首都残疾人事业已经进入新的发展时期,今后五年的任务光荣而艰巨。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重大部署,大力弘扬在奥运筹办中形成的五种精神,同心同德,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全面开创首都残疾人事业发展新局面,让广大残疾人与全市人民一道共同创造幸福生活和美好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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