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次北京市残疾人事业工作会议报告

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快首都残疾人事业发展
── 在第三次北京市残疾人事业工作会议上的报告
赵春鸾
(2006年6月19日)

各位领导、各位委员、同志们:
  为认真贯彻第三次全国残疾人事业工作会议和北京市第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精神,总结首都残疾人事业“十五”规划的执行情况,研究部署“十一五”期间的残疾人工作,市政府残工委召开第三次北京市残疾人事业工作会议,共商首都残疾人事业发展大计,对于实现“新北京、新奥运”战略构想、加快首都残疾人事业发展,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现在,我代表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向大会作工作报告。
  一、“十五”时期残疾人事业工作回顾
  五年来,北京市残疾人事业在国务院残工委、中国残联的指导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区县、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以及广大残疾人、残疾人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以“新北京、新奥运”为契机,以扶助贫困残疾人和加强基层残疾人工作为重点,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团结奋进,残疾人事业取得了很大发展,“十五”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圆满完成,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社会保障、文化体育和无障碍建设、基层组织建设和服务设施建设等工作取得重要突破,残疾人状况得到明显改善。
  康复工作成效显著。围绕我市2010年实现“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残疾人康复的组织管理、技术指导和服务网络体系不断完善,市和区县新建了一批康复服务设施,基层康复站点达到1600多个,扶持民办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20多家。通过实施重点康复工程,17万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康复服务覆盖面达到70%。5万多残疾人得到康复救助,实现了聋儿康复零拒绝和白内障复明手术无障碍。残疾预防工作积极推进,全社会康复意识明显增强。
  残疾人教育体系进一步完善。以随班就读为主体、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其他教育方式为补充的特殊教育办学格局已经形成,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8.9%。残疾人高中以上教育稳步发展,有529名残疾学生考入高等院校,录取率连续多年保持在100%。实施扶残助学工程,为1.5万贫困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子女提供了上学资助。
  劳动就业工作稳步推进。进一步将残疾人纳入全市就业服务和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范围,率先建立了城镇残疾人失业登记制度,24283名残疾人接受了职业技能培训。通过残疾人集中就业、按比例就业、社区就业和个体从业,多渠道、多层次、多种形式新安置残疾人就业13578名,残疾人的就业状况有了明显改善。盲人保健按摩事业取得新突破,保健按摩机构从90家增加到287家。收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4.1亿元,共使10万残疾人受益。农村残疾人从事生产劳动人数稳定在5万名左右。
  扶贫解困工作扎实有效。各级政府将残疾人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实施分类救助政策,有40460名残疾人享受低保政策,2528名城镇重残人得到优惠救助待遇。先后为8万名特困残疾人提供了临时救助;1553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在政府帮助下改善了住房条件。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工作取得新进展,开展“万人种养,共奔小康”活动,建立30多个扶贫助残基地,2.3万名农村残疾人得到了有效扶持;残疾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比例达到了87%。各级政府积极出台优惠政策和扶持措施,广泛开展爱心助残工程和送温暖、办实事活动,使残疾人的生活状况明显改善。
  文化体育工作成绩显著。残疾人群众性文化体育生活丰富活跃,经常参加体育健身活动的残疾人达到20%,在全国性残疾人艺术汇演中获得奖项50多个。成立了北京特奥会,在社区发展了特奥运动员3万名。实施了“残奥发展战略”,培养了体育骨干人才200多名,在雅典残奥会、远南运动会和全国残运会等重大体育赛事上,我市运动员共获得金牌268枚、银牌182枚、铜牌124枚,9次打破世界纪录,为首都争得了荣誉。
  法律维权工作有效开展。残疾人保障法及其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得到贯彻落实,在全国率先颁行了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地方法规,在残疾人生活保障、康复、就业等方面出台了30多项与法律法规相配套的优惠政策。执法检查力度加大,法制宣传教育更加广泛深入。3.2万残疾人接受了法律维权服务,1000多名残疾人得到了法律援助,残疾人合法权益得到了保障。
  社会环境更加文明进步。各级党委、政府关心残疾人,重视残疾人事业发展。国家和北京市领导亲自参加首都残疾人重大活动,走访慰问残疾人家庭,给予残疾人以极大的鼓舞。人道主义得到进一步弘扬,现代文明社会的残疾人观为越来越多的人所接受,新闻媒体宣传稿件超过1万件次,残疾人事业更加深入人心。“全国助残日”、“六大爱心助残工程”等多种形式的助残活动广泛开展,社会募捐款物3000多万元,参与助残的志愿者15万人,95个助残先进集体和156名助残先进个人受到表彰,关爱帮助残疾人的社会风尚进一步形成。无障碍设施建设步伐明显加快,无障碍改造6000多项,北京成为首批全国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市,电台、电视台和公共服务窗口单位提供更多的字幕、手语等信息服务,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得到改善。
  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进一步提高。各级残联组织特别是基层组织得到加强,“代表、服务、管理”职能进一步发挥。310个街乡镇残联实现了机构和职责单列,208个街乡镇配备了专职理事长,1993个社区和2930个行政村成立了残疾人协会。残疾人专门协会工作更加活跃。市和区县新建了一批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筑面积从3万平方米增加到8万平方米,极大改善了为残疾人服务的条件,成为展示首都良好形象和残疾人自强风采的窗口。
  残疾人自强不息,贡献社会。首都广大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积极参与“素质教育工程”、迎奥运活动和抗击非典战役,努力提高思想、道德、文化、法律和技能素质,在各条战线上积极为“新北京、新奥运”建设做贡献。各行各业涌现出了一批富有时代精神的典型,又有46名残疾人自强模范受到国家和北京市的表彰,13名残疾人担任市、区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20名残疾人经过培养锻炼走上市、区县残联领导岗位,一大批残疾人技术能手、脱贫致富明星和基层骨干脱颖而出。残疾人作为残疾人事业的主体,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五年来,我们不断提高对残疾人事业发展的认识,积极探索,开拓创新,勇于实践。我们的体会是:
  一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正确方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是指导残疾人事业发展的理论支撑,为我们研究解决改革发展中涉及残疾人的根本问题,创新残疾人工作思路、机制和方式,提供了智力和动力支持;使我们在实践中更加自觉地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残疾人利益,作为做好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千方百计解决生活、就业、就医、就学等残疾人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改善残疾人的生存和发展状况,努力实现残疾人“平等、参与、共享”目标。
  二是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形成以政府为主导、各部门密切配合、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各级党委、政府进一步将残疾人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加大投入。市委常委会和市政府常务会议多次专题研究扶助贫困残疾人和城市无障碍设施建设等重大事项,各级人大、政协积极开展执法检查和视察活动,各级政府每年将扶助残疾人列入为民办实事计划。市和区县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有效发挥统筹协调和政策集成的作用,及时有效地解决了残疾人工作的重大问题。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各尽其责,认真做好残疾人相关工作,为残疾人办了大量实事好事。各级残联组织认真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能,努力争取各方面的支持,积极协助政府做好工作,直接为残疾人提供服务。在注重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的同时,积极利用社会资源发展残疾人事业,在残疾人社区康复、扶贫解困、法律维权、慈善募捐、志愿服务等很多方面拓展了社会化工作的新方式,有效推动了残疾人事业的发展。
  三是抢抓机遇,创新思路,从首都地位和要求出发,加快发展残疾人事业。抓住北京举办奥运会、残奥会的契机,不失时机地制定了残疾人奥运行动规划,推进了城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加快了残疾人服务设施建设;抓住首都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的契机,大力推进社区和村残疾人协会建设,形成了社区残疾人工作新格局;抓住全市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和重视支持弱势群体救助工作的契机,出台了重残人优惠救助政策和残疾人专项救助措施,提高了残疾人社会保障水平。
  四是坚持打好基础,讲求实效,着力建立关爱残疾人的长效机制,确保残疾人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完善了市、区县、街乡镇和社区(村)四级助残体系和基层残疾人服务网络,通过实施“六大爱心助残工程”,初步建立了政策扶持和社会爱心助残相结合的扶助残疾人的机制。二是加强了政策法规建设,出台了无障碍地方法规和30多项优惠政策,进一步形成了残疾人权益的政策保障机制。三是狠抓了街道、乡镇残联组织建设,从根本上扭转了基层组织和基础工作薄弱的局面,进一步完善了残疾人事业的组织保障机制。
  五是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统筹发展的原则,区县和基层工作务实创新,富有成效。在做好城市残疾人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加大了农村残疾人工作力度,在制定计划、落实政策、投入资金等方面,重点向农村倾斜,千方百计促进城乡残疾人事业的协调发展。各区县从实际出发,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大胆探索,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城区积极探索残疾人事业现代化的路子,在社区残疾人工作、无障碍设施建设、残疾人培训和就业等方面取得了新的突破;农村郊区县在残疾人扶贫和社会救助等方面跃上了一个新台阶,使残疾人状况加快得到了改善。西城、宣武、朝阳、房山区被评为全国残疾人工作先进区,日趋活跃的基层工作,为残疾人事业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残疾人事业所取得的成就,饱含着各级党委和政府的亲切关怀,浸透着各区县、各部门的辛勤努力,也是社会各界热情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代表首都62万残疾人及其亲属,向所有关心、帮助残疾人和支持残疾人事业的各级领导和朋友们,表示由衷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残疾人事业由于起步较晚,基础较薄弱,在总体上与首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还有不相适应的地方;城乡残疾人事业发展还不平衡;残疾人生活水平与社会平均水平相比还有不小的差距,重度残疾和一户多残、老残一体家庭以及农村残疾人生活更加困难;残疾人就业难、康复难、就学难、就医难的问题还比较突出,为残疾人服务的环境和条件需要进一步改善,改革发展中涉及残疾人的利益问题还需要从政策法规上加强研究和保护,关爱帮助残疾人的长效机制亟待建立健全,社会化的工作方式需要进一步探索,残疾人工作者和残疾人的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进一步采取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二、顺应国家和首都发展大局,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步伐
  第三次全国残疾人事业工作会议是在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的形势下召开的重要会议,也是贯彻国务院批转《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共商残疾人事业大计的会议。会议期间,回良玉副总理亲切接见了受到表彰的先进代表,并在全体会议上作了重要讲话,邓朴方同志做了工作报告。
  这次会议实事求是地总结了“十五”时期我国残疾人事业取得的显著成绩和宝贵经验,全面部署了“十一五”残疾人事业发展的主要目标和任务。回良玉副总理的讲话,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精神,结合落实“十一五”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和当前残疾人工作面临的形势,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十一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经国务院批转实施,这是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指导性文件。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并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十一五”时期,也是首都经济社会加快发展、实现“新北京、新奥运”战略构想的关键时期。《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规划了今后五年首都发展鼓舞人心的奋斗目标,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更加注重统筹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更加注重社会公平和全面进步,更加注重社会慈善事业和困难群众生活状况的改善。其中特别提出“积极发展残疾人事业:以办好残疾人奥运会为契机,开展残疾人文化体育活动。做好残疾人教育、培训和就业工作,加强残疾人的生活和医疗保障,提高康复服务水平。加强城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切实保障残疾人权益”,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残疾人事业的高度重视和对残疾人的关心,这既为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带来了有利的契机,也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和要求。
  依据《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和《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北京市“十一五”时期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确定的工作目标是:一是残疾人状况显著改善,生活质量有较大提高,实现“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康复服务覆盖面达到100%;新增残疾人就业1万名,1.2万农村贫困残疾人通过劳动扶持生活明显改善;贫困残疾人和重残无业的残疾人生活、医疗得到更好的保障。二是残疾人综合素质普遍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残疾学生中、高等教育的权利得到保障,5万人次残疾人得到职业培训。三是残疾人社会参与更加广泛,残疾人文化体育生活更加丰富活跃,参与社会政治生活更加充分。四是残疾人各项权益得到保障,法制建设和无障碍环境建设进一步加强。五是关爱扶助残疾人的长效机制基本形成,残疾人事业与首都经济社会发展更加协调,融入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更加充分,残疾人组织体系、政策法规体系进一步健全,残疾人事业发展的社会环境更加文明和谐,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显著增强。
  为实现以上目标,必须遵循以下指导原则:一是坚持用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统领残疾人事业发展;二是切实将残疾人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统筹安排,协调发展;三是坚持以政府为主导、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方式;四是求真务实、持续推进、突出重点、分类指导;五是依法发展残疾人事业,维护残疾人权益;六是充分发挥残疾人组织和残疾人的作用。
  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十一五”期间,我们必须充分利用首都优势和有利条件,正确应对各种困难和挑战,切实将残疾人事业纳入实现“新北京、新奥运”战略构想的各项建设事业之中,在政策和资金投入上给予更多的支持,进一步加快改善残疾人状况,努力缩小残疾人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改善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物质环境和精神环境,为构建和谐社会首善之区做出贡献。
  三、坚持用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确保“十一五”各项任务全面完成
  落实科学发展观,核心是坚持以人为本,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残疾人群众的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我们要创新工作思路,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基础”,提高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和质量,使残疾人事业跟上首都经济社会发展的形势和要求。为此我们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以提高残疾人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为重点,切实改善残疾人的状况
  1、加强康复工作,实现2010年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制定康复指标体系,提高康复服务水平。实施一批重点康复工程,大力推进社区康复,进一步完善社会化的康复训练服务体系、康复支持保障体系和康复人才培养体系,使38万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都能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与服务,为8万名特殊困难的残疾人提供康复救助。加强残疾预防工作,减少残疾发生。
  2、大力发展教育,提高残疾人整体素质。积极开展随班就读和特殊教育,普及残疾人义务教育,使残疾人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9%以上,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和残疾少年高中阶段教育,切实保障残疾学生接受高等教育的权益。实施扶残助学工程,帮助贫困残疾学生就学。着力推进残疾人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进一步提高残疾人的文化素质和劳动技能。
  3、完善就业政策和就业服务,积极促进残疾人就业。认真贯彻国务院《残疾人就业条例》和《北京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做好改变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方式工作,加大制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和多渠道、多形式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工作力度,新安置就业残疾人1万名。在社区建立一批残疾人职业康复劳动机构,组织智力残疾人、精神残疾人开展职业康复劳动。发展和规范盲人保健按摩。帮助和促进农村残疾人到二、三产业就业,推动残疾人就业城乡一体化建设。切实将残疾人纳入全市就业困难人员管理范围,落实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全方位开展残疾人失业登记、职业介绍等就业服务。
  4、加强社会保障和扶贫解困工作,保障残疾人的基本生活。认真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的实施意见》,切实将残疾人纳入全市社会保障体系,并给予适当的倾斜和照顾,重点解决贫困无业残疾人的生活、医疗和养老保障问题。进一步细化低保分类救助制度,使贫困残疾人和重度残疾、老残一体、一户多残等困难家庭得到更多的救助。采取有力措施,实现全部城镇残疾职工参加社会保险。积极探索和推进社会化的托残、养护服务。有条件的地区,要积极探索建立残疾人特殊保障制度,努力提高残疾人的社会保障水平。进一步完善四级助残体系和社区助残网络,开展多种形式的扶贫帮困活动,使残疾人状况得到持续有效的改善。
  (二)以营造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为目标,努力为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创造良好的条件
  1、大力弘扬人道主义思想,营造扶残助残的良好社会环境。抓住举办奥运会、残奥会和构建和谐社会首善之区的契机,宣传现代文明社会的新残疾人观,倡导全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广泛开展社会助残活动,营造有利于残疾人事业发展的舆论环境,增进和谐共融的人际关系,推动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和公民道德建设。
  2、落实人文奥运计划,实现人文奥运理念。以举办一届有特色、高水平的奥运会和残奥会为目标,认真做好奥运倒排期各项工作,落实残疾人奥运行动规划,提供一流的残奥会志愿者服务。开展“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和“残奥我知道、残奥我行动、残奥我奉献”系列活动,宣传残奥会“超越、融合、共享”理念,吸引更多的残疾人和市民群体参与残奥会,关心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
  3、加强法制建设,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完善残疾人事业法律法规体系,修订残疾人保障法实施办法,出台残疾人就业地方法规和民办残疾人教育康复机构管理办法,坚持依法行政,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广泛开展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增强残疾人的法制观念,提高全社会依法维护残疾人权益的意识。
  4、加快无障碍设施建设,积极发展信息交流无障碍。认真贯彻《北京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条例》,以奥运会场馆及其周边环境、城市公共设施和居民区设施为重点,加快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进度,强化对无障碍设施的管理、维护和监督;推进“字幕工程”、手语服务和网络无障碍,满足奥运会和残奥会对城市无障碍环境的要求,为残疾人创造安全、方便、舒适的无障碍环境。
  5、广泛开展文化体育活动,丰富残疾人生活。公共文化体育机构努力为残疾人提供服务,进一步活跃社区残疾人文化、体育、娱乐活动。发展残疾人特殊艺术,开展基层特奥运动,力争在北京残奥会等重大体育赛事中取得优异成绩。
  (三)以加强基层工作为重点,进一步增强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1、加强残疾人组织建设,全面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能。认真落实市政府残工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的意见》,完善残疾人组织体系,夯实基层基础工作,提高残疾人工作者队伍素质。活跃专门协会工作,密切联系广大残疾人,团结教育残疾人树立和落实社会主义荣辱观,激励残疾人自强不息、奋发进取的精神。
  2、大力推进社区残疾人工作,为残疾人提供便捷有效的服务。切实将残疾人工作纳入和谐社区、和谐村镇建设,进一步整合利用社区资源,发挥基层组织、志愿者组织和社区残疾人协会的作用,为残疾人提供康复训练、生活保障、劳动就业、文化教育等服务,使残疾人的日常生活困难不出社区就能够得到解决。
  3、完善残疾人服务设施,充分发挥为残疾人服务的功能。以基层残疾人服务设施建设为重点,整合利用现有社区服务设施,建立“温馨家园”、“职业康复站”,为残疾人提供职业康复、托管养护、文化娱乐、用品用具供应等服务。已建的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要逐步推行规范化、个性化服务,努力扩大服务受益面,使之真正成为“残疾人之家”。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为残疾人服务的水平。
  (四)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契机,加快农村残疾人事业发展
  1、切实将残疾人事业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大局。中央和市委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决策,为加快农村残疾人事业带来了历史性的机遇。要按照城乡统筹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加强领导,统筹规划,同步实施,协调发展,使残疾人各项工作融入到新农村建设之中。残疾人是农村事业发展中需要重点扶持和帮助的对象。各级政府在推进新农村建设过程中,要充分考虑残疾人的特殊困难,在政策、资金和服务上给予更多的扶持和照顾。
  2、进一步加强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工作。针对农村残疾人的特点,开展万名残疾人脱贫致富共奔小康活动,采取建立扶贫助残基地,支持残疾人参加农村合作组织,提供资金扶持、技能培训和市场服务等多种形式的帮扶措施,帮助残疾人发展生产,劳动脱贫。
  3、全面推动农村残疾人工作的深入开展。进一步完善农村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创造性地做好残疾人工作。抓住农村医疗卫生改革的契机,加强村镇康复服务设施建设,提高农村残疾人康复水平。大力改善农村特殊教育条件,使农村残疾儿童少年接受更好的教育。切实将残疾人纳入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制定优惠政策,使更多的农村残疾人享受到最低生活保障、农村养老保险和新型合作医疗。优先将残疾人纳入农村危旧房改造计划,解决农村残疾人住危旧房的问题。通过不断改善生活状况,使残疾人切身感受到新农村建设带来的实惠。
  四、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共同为残疾人创造更加美好的未来
  残疾人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对于首都改革、发展和稳定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发展残疾人事业,改善残疾人状况,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残疾人群体的根本利益,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质要求,也是各级政府和全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我们一定要提高认识,充分理解残疾人事业的重要意义,增强发展残疾人事业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
  希望各级政府进一步发挥主导作用,加强对残疾人工作的领导,切实将残疾人事业“十一五”规划规定的各项任务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安排,加大投入,认真实施,确保各项任务的圆满完成。各级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的作用,解决好残疾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难点问题。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将残疾人工作纳入本部门工作之中,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积极主动地做好工作。全社会要大力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倡导和谐友爱、团结互助的良好风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积极支持残疾人事业。
  各级残疾人联合会作为残疾人的组织和残疾人事业的工作机构,要认真履行职责,密切联系广大残疾人,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要认清形势,抓住机遇,务实创新,服务奉献,积极协助政府,动员社会,狠抓“十一五”规划任务的落实,扎实有效地做好残疾人工作。
  广大残疾人要以自强模范为榜样,热爱生活,乐观进取,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发扬自强不息精神,树立积极向上、奋发有为的良好形象,履行应尽的社会责任和义务,积极投身经济建设和社会生活,不断实现自我价值,为首都三个文明建设和社会稳定做出积极的贡献。
  同志们,新时期首都残疾人事业的宏伟蓝图已经绘就,残疾人工作的任务光荣而艰巨,广大残疾人的未来充满了希望。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振奋精神,扎实工作,为实现“新北京、新奥运”战略构想,圆满完成“十一五”规划的各项任务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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