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关于公布保留的政府性基金项目的通知》(财综字〔2002〕33号)的规定,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政府性基金,主要用于促进残疾人就业。 财政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暂行规定》(财综字〔1995〕5号)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使用范围做出了明确规定: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主要用于残疾人的职业技能培训,扶持残疾人集体从业或者个体经营,补贴残疾人待业(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费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