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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取得了哪些成绩?



  《北京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实施12年来,全市累计安排残疾人就业达4万余人次,其中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有1.29万人。收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7.5亿元,使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对6.26万名残疾人进行了职业技能培训,对3万多名残疾人集体从业、个体开业等给予了资金支持。市、区(县)残联建立了20个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为残疾人开展了失业登记、求职咨询、就业能力评估、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鉴定、职业介绍、扶持就业等多层次、全方位的就业服务。极大地促进了残疾人就业工作的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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