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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计算应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金额?



  根据《北京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的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单位,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金额:
  应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上年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60%×(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7%-残疾人职工数)
  安排1名盲人就业,按安排2名残疾人就业计算。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金额计算到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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