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12日上午,市改变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方式协调小组召开会议,专题研究落实市政府第50次常务会精神的有关问题和工作安排。会议由市政府残工委副主任、市残联理事长赵春鸾主持,孙安民副市长出席了会议。市残联党组成员、理事李树华就《北京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管理办法(市政府常务会修改稿)进行了说明,并提请会议审议了《关于〈北京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北京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北京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审核办法》、《〈北京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管理办法〉折子工程》、《2006年度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工作通告》和《北京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受托代征管理办法》等文件。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法制办、市编办、市发改委、财政局、地税局、国税局、劳动保障局、统计局、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等部门参加了会议,对上述文件提出了修改完善的意见。
孙安民副市长指出,此项工作经过了大量、精心、细致的筹备,在第50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得到了审议通过,各部门要坚定信心,全力做好贯彻实施《北京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管理办法》的各项准备工作。
最后,赵春鸾理事长表示,感谢政府各部门对残疾人事业和残疾人就业工作的支持,强调市残工委秘书处要根据各成员单位提出的意见,对《北京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管理办法》修改后尽快报市政府,抓紧时间进一步修改完善有关配套文件。地税代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启动工作,核心在于工作的筹备和质量,各相关部门要高标准、高质量把本单位的职能工作做好,要改变工作方式和作风,体现服务意识和首都意识,确保这项工作依法平稳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