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全国聋人足球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国家体育总局、中国残疾人体育协会
二、承办单位: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
三、竞赛时间:2005年7月24日—7月29日
四、参赛地点:北京市
五、参赛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六、竞赛分组:男子组
七、参赛资格:
(一)按中国残疾人体育协会运动员注册登记的有关规定,已进行2004/2005年度登记注册的运动员。
(二)参赛运动员必须符合中国残疾人体育协会最新比赛规则及分级规定中规定的最低分级标准。
(三)经县级以上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状况适合参加所报项目的比赛。
八、参赛办法:
(一)须以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为单位报名参加。
(二)每队可报运动员十一人,领队、教练、队医、工作人员或手语翻译
共四人。各单位领队必须由省残联、体育局、残疾人体协的相关人员担任。
九、竞赛办法
(一)竞赛规则及分级规定:采用中国足球协会最新审定的七人制足球规定和中国残疾人体育协会听力残疾检测规定。
(二)竞赛形式
1、参赛队伍在六支队以下(含六支)时,采取循环赛制;参赛队在六支队以上时,第一阶段采取分组循环赛,第二阶段将视分组数量界定赛制。
2、分组循环赛的种子队由中国残疾人体育协会根据2004年全国残疾人足球锦标赛成绩决定,并按成绩进行蛇行排列。未参加2004年全国锦标赛的队伍按报名顺序后延,各队位置不再抽签。
3、分组办法在《竞赛补充通知》中进一步说明。
(三)竞赛规定
1、运动员参赛时必须持有注册证。
2、每场比赛开始前,各队教练员必须提交上场队员和替补队员名单,上场队员七人,替补队员四人,每场比赛可替补四人。
3、运动员在比赛中被裁判员出示红牌自动失去下一场比赛资格。在每阶段比赛中累计两张黄牌将停赛一场;第一阶段的红、黄牌记录不带入下一阶段。
4、每场比赛60分钟,上、下半场各30分钟,中场休息10分钟。
5、循环赛阶段如果某队无故弃权,判罚该队所有比赛(包括已赛和未赛的场次)负于对方,并将按有关纪律规定进行处理。
6、比赛队服装要求:
(1)每队必须准备两套以上深浅不同颜色的服装,守门员的服装颜色应与运动员和裁判员有明显区别。
(2)运动员比赛服装号码为1—26号,应与报名表号码相符。
(3)场上队长必须自备6厘米宽与上衣颜色有明显区别的袖标。
(4)足球鞋须使用帆布棉胶鞋(带钉或平底均可)。
7、比赛用球一律使用经中国足球协会批准使用的五号球,由大会组委会提供。
(四)比赛场地:使用健全人七人制足球比赛草坪场地。
(五)计分和决定名次的办法:
1、第一阶段循环赛积分按每队胜一场得3分,平一场得1分,负一场得0分记。
2、第二阶段决定名次办法在《竞赛补充通知》中进一步说明。
3、如遇两个或两个以上队积分相等,以积分相等队间相互比赛的下列结果决定名次:
(1)相互间胜负关系;
(2)相互间净胜球;
(3)相互间进球总和;
(4)全部比赛净胜球;
(5)全部比赛进球总和;
(6)如果仍相等以抽签决定名次。
(六)兴奋剂检测:中国残疾人体育协会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兴奋剂检测中心拟定的2005年检测计划进行抽测。
十、名次、录取与奖励办法
(一)录取办法:比赛录取前八名,并进行奖励。
(二)奖励办法:
1、获得前三名的队颁发奖杯,运动员颁发金、银、铜牌;获得四至八名的队伍颁发奖杯及证书。
2、2005年报名参赛的单位,将在2007年举行的第七届全国残运会团体总分上给予4分加分(比赛中无故弃权将不予加分)。
(三)设“体育道德风尚奖”。
十一、技术人员要求
(一)技术代表由主办单位选派。
(二)仲裁、裁判长、主裁判及分级人员由中国残疾人体育协会委派,
其他人员均由承办单位负责安排。
十二、报名、报到
(一)报名:各单位于2005年6月26日前将盖有单位公章的运动员报名表一式两份,分别寄到中国残疾人体育协会及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并附运动员体检证明。
(二)报到:各队于2005年7月22日报到,提前报到需与承办单位联系,报到后将进行运动员分级和资格审查。
十三、费用
(一)各代表队在规定人数内的人员,赛会期间食宿费每人每天缴纳人民币30元,往返差旅费各队自理。
(二)超编人员及运动员,提前抵达或推迟离会的人员,费用自理。
(三)主办单位委派的技术代表、仲裁、裁判长、主裁判、分级官员的差旅费、赛会期间的食宿费由组委会承担。
十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五、本规程的修改权、解释权属中国残疾人体育协会。
十六、联系方式及联系人
中国残疾人体育协会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甲2号北奥大厦8层中国残疾人奥林匹克运动管理中心 竞赛部
邮 编:100029
联 系 人:马历涛 魏蕾
联系电话:(010)84638488—8011(010)84638488—8051
传 真:(010)84638488—8051
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
地 址:北京市宣武区广安门内大街德源胡同乙2号
邮 编:100053
联 系 人:冯小玲 韩岩
联系电话:(010)63414986(010)63414997
传 真:(010)63518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