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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残联赴香港考察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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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推进我市民办康复机构的发展和成年智障中试点工作,2月9日-14日,以市残联副理事长侯淑芬为团长,由市残联康复部主任、部分区残联理事长以及康复工作干部组成的市康复工作专家一行12人,到香港扶康会重点对智障康复和精神病康复工作进行了专题学习和研讨。

香港扶康会为此做了精心的安排,安排我们参观了扶康会康复中心、丽瑶成人训练中心、长沙湾成人训练中心、友爱之家、蔼华之家、家庭式康复服务、石围角庇护工场以及盲人辅导会等8个康复机构(点),听取了各有关单位负责人的详细介绍,并与复康会的有关领导、残疾人亲属代表进行了专门座谈,所到之处,受到了他们的热情接待,进一步增进了北京-香港两地之间的友谊,促进了双方的合作,对于推动我市的康复工作的进一步深入发展,与国际接轨具有借鉴作用。

一、香港扶康会和盲人辅导会工作的基本情况

香港,包括香港岛、九龙和新界3个主要部分。陆地面积1078平方公里,总人口约630万,残疾人总数26.9万,占总人口的5%左右。其中智力残疾为12万人;肢体残疾6.7万人;视力残疾1.4万人;听力语言残疾1.24万人;精神病残障者2.2万人;综合残疾3.36万人。开展残疾人康复职业训练托养等服务机构159个。我们重点考察了香港扶康会和盲人辅导会两个民办公助的康复机构。

1、香港扶康会

根据联合国《关于残疾人的世界行动纲领》要求,一九七七年由香港卫生福利司先后出台了《绿皮书》、《白皮书》,就如何向智障人士提供帮助,回归社会主流,全面对实行康复训练与服务提出了具体意见和要求。随着香港多个自助残组织的不断拓展和完善,扶康会于1978年根据香港公司法正式注册,协助政府为15岁以上成年智障人士提供服务。扶康会建会初期,只有一间家庭式的宿舍,为7名严重智障女性提供服务。经过近25年的努力,目前,扶康会已发展成为具有丰富经验,提供多种方式,全方位为弱智人士提供服务的民间社会福利组织;有800多名工作人员,还有一支自愿者队伍,有学生、医生、护士、政府官员(退休)残疾人亲属等各界人士。真正形成了以扶康会为龙头,社区为基础的康复服务网络。他们的服务宗旨:是专门为15岁以上的轻、中、重弱智人和不同年龄的部分精神残疾人提供全方位的康复训练与服务,要求服务的人可通过政府社会福利署申请,呈交近期的心理评估和医疗报告,经本区域分管负责人或工作人员审查个案情况后,报香港社会福利属审批机构批准,根据他们所在区域和残疾程度,分别进行不同形式的康复训练与服务等。

扶康会提供的服务大体分以下几种模式:

—— 康复中心即香港扶康会康复中心。康复中心是香港目前最大的康复机构,于1997年8月落成并正式投入使用,总面积为10500平方米,设有9个服务单位,其中包括成人训练中心、中途宿舍、日间训练中心暨宿舍和庇护工场,可同时分别为240和270个肢体伤残人、中、重度智障和精神残疾人提供日间服务和住宿康复服务;另外,康复中心内还设有一个多用途的礼堂、中央洗衣房和厨房,中心服务宗旨:是为智障和精神残疾人提供各种多种模式的康复服务,改善其功能,使之成为社会真正一份子。

——中途宿舍。我们看到的是设在扶康会康复中心内的一服务机构——悦智之家。成立于1997年,服务对象主要是十五岁以上的精神病康复者;服务目的:主要是为弱智人和精神病康复者提供治疗、康复,由注册社工、护士、康复工作人员提供24小时住宿照顾及服务,包括:药物治疗及复诊、就业咨询及培训、社交及独立生活训练、康乐及教育活动、家长联系等活动,帮助他们重返社区生活,融入社会。

—— 成人训练中心暨宿舍主要为中度或极重度弱智人提供住宿和起居生活照顾,维持康复者的健康状况,包括功能改善,基本的自理生活能力训练、感知、认知训练、情感交流训练、社会交往以及简单职前技能训练等,24小时值班,工作人员和服务对象的比例一般为1:1。如:长沙湾成人训练中心和丽瑶成人训练中心,分别收有中、重度弱智人50-70名,工作人员分别为48、68人,他们的信念是:让残疾人享有一切应有的人权,使他们的身心在各方面都得到充分发展。

——家舍/宿舍。家舍/宿舍,也叫复康家庭。可收纳7-8位弱智人士,有“家母”和“兄长”,配有2-3名义务工作者协助工作。他们与弱智人士组成一个家庭。“家母”主要负责家中日常生活起居;“兄长”负责辅导及培育家庭成员个性与品德的发展,他们早上外出工作或到展能中心接受训练,晚上回到家舍,享受温馨的家庭生活。如:意大利神父方淑华先生开办的复康家庭——邂逅轩,就是一个为弱智人士而开办的小型家舍。

—— 庇护工场。石围角庇护工场,也叫成人技能训练中心,建立于1986年,服务对象150名,20多名工作人员,其服务目标是:为一些未能在一般工作场所就业的弱智、精神病人士提供就业和职业技能训练、社会交往能力的训练,如:洗车、快餐用品包装、印刷品、贺卡、手工艺品、宣传品等,并协助他们达到公开就业的目的。香港类似这样的服务单位共有3个,一般是按生产量发给其工资,每个人还可获得一定的奖金。

2、香港盲人辅导会

香港盲人辅导会,为非政府组织,成立于1956年,现有工作人员238人,致力为香港视障人士提供广泛而全面的医疗、教育、康复、职业训练、就业等相关的服务。机构设置主要分为四个方面:财务及行政科、康复科、研究及发展科、院舍服务科。康复科主要有五个服务单位:康复及训练中心(专门为十六岁以上的视障人提供独立生活技能训练,包括盲人定向行走训练)、中央点字制作中心、传达部、职业支援及发展中心、按摩保健治疗中心及视觉功能训练中心;研究及发展科包括普通眼科及低视力中心、视障儿童家长资源中心及顾问服务。主要根据视力残疾人需求,为视力残疾人提供不同形式的服务。另外,还设有盲人服务工厂,专门为视障人士提供就业服务,如:制作各种床上用品和校服,印制名片,包装、装配、代寄邮件等,也是香港唯一的盲人服务工厂。

二、主要收获及体会

通过参观学习,大家进一步了解了香港在智障、视障、精防等项工作中的管理经验,包括先进的理念和康复手段。一致感到收获很大,不仅学到了经验,也找到了差距,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达到了预期的目的。主要收获和体会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人性化、科学化、专业化、规范化的服务理念是做好残疾人康复工作的关键。大家一致感到,香港服务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理念,享有一切基本的人权是服务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服务机构有明确的服务标准,基本的准则就是使残疾人及其家庭满意,各个服务机构都有充足的人力、物力资源,各类专业人员,如:物理治疗师、注册社工、心理治疗师等。家长广泛参与,因为他们视家长为重要的资源而不是单纯的监督者,那么有了政府和家长的双重监督,服务的质量就有了基本保证。另一方面,各服务机构的开办都要遵守政府规定的相应服务标准,从开办到运行、检查都有相应的规章制度,每个机构的服务人员都有明确的岗位职责,服务规范化的特点十分显著,基本做到了根据残疾人的需求提供相应的服务,如:成年智障人士按照残疾程度不同,分别有不同的安置形式,即完全独立就业、支持性就业、庇护性就业、日间服务中心和社区之家、护理院等,各类安置机构相互衔接,可随时进行各种转介服务,形成了良好的运行机制。

相比较而言,北京有发展中的不足,目前的康复服务机构不仅少,而且专业化、个性化不明显,特别是民办康复机构设施简陋,技术力量参差不齐,不能完全做到按需求进行分类,同时也缺乏有效的监督和指导。然而,北京经济处于快速发展时期,人力、物力方面的潜在资源十分丰富,有管理功能完善的社区组织、有社会化的服务机制,这些因素若很好地调动起来,有效的利用社区资源,我们的这项工作定会有一个较大、较快的发展,并在有些领域赶超先进水平。

二、政府合理配套的资源支持是开办好服务机构的基础。香港政府每年拿出近1个亿港币。分别下拨每个中心(每年/每人平均10万元)。其经费的来源还有公益金、政府奖券基金,英皇御准的香港赛马会、个人损款等。香港的服务机构大多是由政府资助,残疾人服务组织受政府所属的社会福利署直接领导,社会福利署主要的工作是提供宏观管理和合理配套的资源支持,如:颁布行业服务规范和具体标准,负责残疾程度的鉴定和发放相应的生活扶助金、审批有关手续,确定各个机构的编制(包括人员津贴),体现了政府在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等工作中进行的宏观调控和管理,同时民营机构也有一定的自主权,加之社会整体实力较强,社会文明程度较高,服务能力也相对较高。这一点也值得我们借鉴和学习。

三、明确可行的服务标准和相应的评估体系是做好康复服务的保障。这次考察的一个重点项目,是如何加强对服务机构管理及建立质量评估体系。香港服务机构的监督机制是多元化的,主要来自政府、组织内部、家长和社会,各方面以统一的服务理念和不同的评量视角去审视这些服务机构,服务机构每年都要向社会递交年报,并随时检讨自己的服务质量;评估标准主要是各机构依据社会福利署近几年颁布的“服务质素标准及准则(共十六条)”(以下简称“十六条”)自行制定的各服务准则,不同类型的服务机构的评估细则不同,但基本的服务理念和依据是一致的。十六条中主要涉及到资料的提供、服务管理、对使用者的服务、尊重服务使用者的权利等四大领域,基本内容:1、服务资料的提供;2、检讨及修订政策与程序;3、运作及活动记录;4、职务及责任;5、人力资源;6、计划、评估及收集意见;7、财政管理;8、法律责任;9、安全的环境;10、申请和退出服务;11、评估服务使用者的需要;12、知情的选择;13、私人财产;14、隐私保密;15、申诉;16、免受侵害。这16条标准即保护了残疾人合法权益,又体现了他们先进的服务理念,很值得我们借鉴。同时,我们也看到北京——香港两地在经济、文化及其管理模式等方面有着多种差异。大家一致认为:开展这项工作,既要结合北京实际与国际接轨,又要真正树立全方位为残疾人服务的理念,使我们的服务标准既有前瞻性,又要有现实性,两者必须结合。评量服务单位要有明确的规章做依据,把现场评估与材料评估、数据定量分析与文字定性分析、全面评估与重点分项评估几种方式有机结合,真正做到规范化管理,这是促进残疾人服务机构良性运转和发展的重要手段,也是发展残疾人服务工作的基本保障之一。

三、建议

随着残疾人事业的进一步发展,北京市为智障人士提供康复服务的机构发展速度加快,主要以民办机构为主,数量明显增多,由95年前的6所,发展到近20余所,增加了3.5倍。这些机构的主要作用和特点是:自筹资金,白手起家,没有国家和政府投资,自我生存,自我发展。其存在的主要问题:资金严重不足。由于民办残疾人服务机构属于福利性服务行业,投资回报率很低,基本上不以盈利为目的,发展举步维艰,缺乏后劲。同时,国家对民办机构的资金投入既无政策,又没有纳入财政预算,投入非常有限;而残疾人公益事业的社会化资金筹集渠道也没有完全打开,社会企事业单位对这项事业既缺乏了解,也缺乏热情,与国外对慈善事业的社会支持程度存在较大差距,因此民办机构资金来源单一,资金短缺的矛盾是非常突出的。由于没有经营服务场所,都需要租用社会单位或个人房屋,85%的机构要支付一定数量的房屋租金,使本身就回报很低的福利事业发展举步维艰。另外,社会对残疾人缺乏认识,目前仍有较严重的社会偏见与歧视现象;专业人才缺乏,康复工作尚未纳入法制管理的轨道。因此,我们认为,加强残疾人康复工作,进一步推动我市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应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宣传,动员社会力量关心、支持民办残疾人公益服务事业的发展。残疾人公益服务事业是一项社会事业,这项事业的发展仅靠残联一家是不行的,社会问题只有通过社会来解决,残联不可能包打天下。但是,残联作为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能的组织,不仅在管理上要发挥一定的作用,而且我们要依靠政府,动员社会,加强广泛的社会宣传,包括加强面向国际的宣传和交流,使全社会了解、关注这个领域,使社会支持这个领域,不仅关心残疾人服务机构的发展,而且使社会关心特困残疾人家庭和急需进行康复、教育的残疾儿童,通过社会帮扶、资金支持、物资支持、提供场地、提供志愿服务等多种途径,缓解残疾人服务机构和残疾人家庭的困难,充分体现具有中国特色的残疾人事业发展模式,体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和我国对残疾人的人权保障。

(二)由政府制定《北京市残疾人服务机构管理办法》,依法加强对社会办非企业性残疾人服务机构的管理。明确各级残联在行业管理中的职能和地位,合理规划北京市社会服务资源,促进全社会关心支持残疾人服务行业和服务机构,推动残疾人公益服务事业的发展。

制定一套相应的管理制度和规章。包括规范开办残疾人服务机构应当必备的条件,明确审批登记部门和审批手续,实行属地管理,包括人事、财务等,使社会单位和个人有章可循。规范收费标准、服务标准、机构和残疾人家庭当事人的权力与义务,明确管理机关和服务机构等各方的法律责任。

将民办残疾人服务机构进行合理分类,部分已明确行业主管部门的纳入正常管理体系。残联加强业务指导,没有行业主管部门的由残联根据其不同特点,加强管理和指导。对于纯经营性企业和国家办社会福利事业单位暂不纳入此行业管理范围。一是为学龄前各类残疾儿童早期干预的康复机构;二是为重度残疾人托养机构,主要是托养家中无力照管的成年智残人、精神残疾人;三是专门为残疾人提供医疗康复的民办机构;四是民办残疾人职业培训、综合服务机构,这类机构目前主要考虑在农村的城镇地区。

(三)建立对民办康复机构的政策扶持机制。各级政府、残联组织应当采取鼓励、扶持、引导并依法管理的对策,保护社会各界投资残疾人社会服务事业的积极性,引导社会资金按照合理规划、布局形成系列化的残疾人服务体系。政府逐步加大对残疾人事业投入,调动国家、社会、个人几个方面的积极性,推动残疾人事业的发展。

政策补贴以服务对象为主。加大对需要进入服务机构托养、康复的残疾人的补助力度,对进入托养机构的残疾人,符合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的,有关部门对残疾人按照全额进行补助;对家庭生活标准略高于最低生活保障线的残疾人,也可以根据财力、资金来源逐步给予适应补贴,减轻残疾人家庭需负担较高额托养费的压力。纳入社区建设总体规划,由政府对社会机构的服务和经营场所提供低偿或无偿使用,从根本上解决民办机构的生存和处境。

(四)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加强骨干设施建设和队伍建设。一是新建或改造一所专门为成年智障人士和精神病残疾人服务的专门机构。二是以社区为单位,利用社区服务设施进行改造或重新规划,将康复的内容纳入其中,并得到合理充分的利用。如:闲置的敬老院、二级医疗机构等服务设施,开展日间服务,寄宿服务,托养服务等;另外,以区县为单位,抓1-2个试点,依托工、农站,建立庇护工场,选择简单劳动项目,对其进行职业技能训练,培养他们社会适应能力、交往能力等,提高他们生活自理能力和生活质量,同时强化社区残疾人管理,加强社会化监督机制;加大培训力度,建设好服务队伍:一是专业技术服务队伍;二是社会工作者队伍;三是义务工作者队伍;四是残疾人亲友队伍。

总之,北京市的残疾人事业在党和政府的关怀、支持下,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与社会发展的需要和发达地区相比还有很大差距,还特别需要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坚持不懈,为进一步推动我市残疾人康复事业持续发展而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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