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用人单位如何重新申报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

文章来源:社就中心   发表时间:2019-07-26 【字体:

  用人单位因故需要重新申报的,可在本年度申报审核期内,持加盖本单位公章的重新审核书面申请、补充材料及原《审核确定书》或原《北京市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重新审核确定书》(以下简称《重新审核确定书》)进行现场申报,申报时应重新填写《就业情况表》。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应在重新申报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确定,并出具《重新审核确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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