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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台区召开残疾人法律维权工作者座谈会

   作者:${content.getAttrByFlatName('zz').value}   发表时间:2007-05-29 【字体:

  为了贯彻落实北京市残疾人维权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促进丰台区残疾人法律维权服务工作的深入开展,在全国助残日即将来临之际,丰台区残联与区司法局联合召开了残疾人法律维权工作者座谈会。区残联理事长冯建宝、区司法局副局长郭俊宝等领导及全区21个街乡镇残疾人法律维权工作站的领导、法律工作者代表30余人参加座谈会。
  会议由区法援中心主任石伟英主持,大红门街道残疾人法律维权工作站就“一厅四室”的做法,既:一厅”为残疾人接待厅,“四室”分别为调处室、宣传室、资料室、互助室。南苑街道残疾人法律维权工作站就如何树立宗旨意识,作好法制宣传、法律服务两个衔接,建立信息员、志愿者、律师三支队伍,做到及时受理、及时审查、及时上报、及时帮助、及时充电等五个及时的做法。马家堡街道残疾人法律援助救助站对辖区法律援助案件实行网络化管理,建立接待登记制度、审查、例会等制度,实行首问负责制,将残疾人维权工作纳入整体法律援助机制,为行动不便的重度残疾人提供上门服务等举措。南苑乡残疾人法律维权工作站推出“六个一”制度,即设立一间专门接待室,指派一名专门接待人,开通一条专门咨询热线,发放一张法律援助卡,建立一支送法入户轻骑队,奉上一杯爱心茶。并坚持做到“一个在岗、一个在线”,即当事人现场来访天天在岗,电话咨询天天在线。让残疾人获得“随时”、“随地”的法律维权服务等特色服务进行了典型发言。区残联残疾人法律工作站宋积虎律师就丰台区残疾人律师团热心残疾人法律服务工作,最大限度地为残疾人提供法律维权服务谈了心得体会。经验典型、案例感人,反响热烈。与会同志在座谈会上各抒己见,就如何做好新时期的残疾人法律维权服务工作热情发言,献计献策。
  郭俊宝副局长在讲话中要求各级残疾人法律维权组织要进一步提高做好残疾人维权工作的认识,学会换位思考,对残疾人维权工作进行梳理和归纳,结合实际,增强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在提高残疾人法律维权的知晓率上下功夫,要做到制度、工作落实双到位,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冯建宝理事长在讲话中指出,丰台区残疾人维权工作在与区司法局的密切合作下,在维护和保障残疾人权益方面发挥了良好的作用。他强调残疾人问题的解决需要全社会的关注和共同参与。维护和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宁,关系到社会的长治久安,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内容。他希望各级残疾人维权组织要继续发扬以往的成功做法,认真研究,加强学习,勇于创新,更好地做好残疾人维权服务工作;要注意把握残疾人的心理特点,要有爱心、耐心、热心和诚心,发自内心地去帮助残疾人;在服务上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充实残疾人维权服务内容,扩展残疾人维权服务范围,在针对性、实效性上下功夫;各街乡镇残疾人维权组织要突出自身特点,创新工作思路,强化维权服务的长效机制,规范维权服务行为,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使丰台区残疾人维权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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