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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媳妇 亲闺女 —— 顺义区光明街道滨河一区刘爱华的事迹

  发表时间:2016-07-25 【字体:

◎ 马长旺

  家住顺义区滨河一社区的中年妇女刘爱华,结婚20多年来,孝顺老人,团结弟妹,被婆婆称为好媳妇、亲闺女,去年被评为顺义区孝老敬亲先进典型。

  今年46岁的刘爱华,因先天性眼底黄斑变性导致视力障碍,是个低视力残疾人。虽然身有残疾,行动受限,但她生来自强,积极向上。旧村拆迁把她安排在离家30多里外的赵全营粮库工作,她不辞辛苦,按时上下班,工作任劳任怨;因病提前退休后,仍然积极参加社区活动,为小学生提供接送站服务;社区实行垃圾分类,她主动报名担任垃圾分类指导员,还在节假日参加社区志愿者执勤。

  在家里,她既是好儿媳、好妻子,又是好妈妈。她爱人排行老大,结婚20多年来没跟公婆红过脸、闹过矛盾,对小姑、小叔子,亲如弟妹。侍奉老人,不推不躲,处处跑在前头。结婚后在老家与公婆一起生活的三年中,她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深受公婆喜爱。拆迁搬进县城后,她依然把老人时刻挂在心上,尤其是近几年婆婆身体不好,先后5次住院,她夜以继日地陪床侍奉,给老人洗澡、洗脚,接大小便,从不嫌烦。老太太脾气不好,有时发牢骚,她陪着笑脸好言答对。老人吃剩下的东西,她拿起来就吃,从不嫌老人脏。小姑子看她每天都在医院陪床,要换她休息,不光她说不用,连老太太也不让换,说谁也不如她侍候得好。头几年,她退休工资不多,丈夫下岗,孩子又上学,生活不宽裕,可给老人的生活费一点不少,分担的医疗费如数交清。

  她家里只有两居室,老婆婆一直跟老儿子一起住。由于刘爱华对婆婆好,婆婆总拿她当标尺衡量他人。去年,老婆婆和二儿媳闹了矛盾,她和丈夫商量把老人接到自己家里居住10多天,不厌其烦地耐心解劝,又找人做小叔子、弟媳的工作,终于化解了婆媳的矛盾,一家人重归于好。为搞好家庭团结,每年腊月二十八婆婆过生日,她都把弟、妹三家人聚到自己家来团聚,直到正月初五以后才离开。一下子多了这么多口人,买菜、做饭,天天累得够呛,可她从不叫苦,弟弟妹妹们都对她非常佩服。

  对家里人好,对邻居也是如此。楼上有个年过古稀的张老太太,老伴儿去世,子女不在身边,本人身体不好,行动不便,她主动帮忙,把买水、买电、买气的事全包了下来,有时买菜捎带脚就把老人的那份带回来。一楼的老头脾气古怪,和儿子媳妇不和,她主动帮助劝解。有一次老人有病,儿子没在家,她主动协同其女将老人送到医院。她说,孝敬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我是个残疾人,受到全社会的关爱,更应该把这种爱传承下去,传递给更多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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