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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第四次特殊教育工作会议召开

  发表时间:2010-01-08 【字体:

◎教就部

  11月4日,市教委、市民政局、市残联在北京会议中心联合召开北京市第四次特殊教育工作会议。市委常委、市委教育工委书记赵凤桐,副市长丁向阳出席了会议。市教育工委副书记、市教委主任刘利民做了题为《明确责任、狠抓落实,进一步推进首都特殊教育的改革与发展》的工作报告;市民政局局长吴世民宣读了《关于表彰北京市特殊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对60个特殊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200个特殊教育工作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东城区等四个先进集体、个人代表在会上进行了交流发言。会议由市残联副理事长侯淑芬主持,赵凤桐同志代表市委、市政府做了重要讲话。

  会议指出,“十五”以来,首都特殊教育事业取得长足发展。特殊教育整体水平显著提高,人民群众对特殊教育的满意度不断提升。基本形成了以随班就读为主体、特教学校为骨干、送教上门等多种教育形式为补充的完整特殊教育体系,我市的特殊教育入学率始终保持在全国领先水平。

  会议要求,要继续推进首都特殊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加大政策倾斜和扶持力度,市级教育经费重点突出对特教学校的投入。到2010年,没有独立设置特教学校的区县必须要设置特教学校,每个远郊区县至少要有1所公办寄宿制特教学校,建设一批学前教育、随班就读、职业教育示范基地。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和早期教育服务网络,扩大公办幼儿园招收残疾儿童规模。加快发展特教学校的职业教育,采取在普通中等职业学校和特教学校增设职高班、举办残疾人职业学校等形式开展残疾人学生职业教育。从2010年起,全市培智学校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学生,颁发毕业证书。提高特教教师的待遇和社会地位,对随班就读的教师给予一定岗位补助,并在先进个人、特级教师、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评选和职称评定等方面对从事特教的教师给予适当倾斜,同等条件优先考虑。

  会议强调,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加强领导,推动首都特殊教育科学、和谐、优先发展;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促进首都特殊教育优质、均衡、特色发展;认真学习贯彻第四次全国特殊教育工作会议,抓住机遇,推进首都特殊教育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会议还下发了由市教委、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卫生局、市编办、市残联共9个部门联合签发的《关于贯彻落实第四次全国特殊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快首都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意见》。

  各区县主管教育、民政、残疾人工作的区县长,各区县教委主任和主管主任、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中小教科长,各区县民政局局长,各区县残联理事长,受表彰的特殊教育工作先进集体代表和先进个人代表,各特殊教育学校校长,随班就读学校校长代表,市属儿童福利机构负责人,市属康复机构负责人,市教委有关处室负责人共350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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