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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残联举办《北京市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管理办法》颁布实施新闻通气会

文章来源:康复部    作者:陈瑞萍   发表时间:2016-09-29 【字体:

市残联相关负责人向媒体通报辅助器具政策信息图为新闻会现场

    
  9月28日下午,市残联举办《北京市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管理办法》颁布实施新闻通气会。会议由市残联巡视员、新闻发言人吕争鸣主持,市残联党组成员、副理事长欧玲向媒体通报了政策颁布实施信息,介绍了政策保障内容和相关规定,市残联相关部门负责人到会参与解答。人民日报、北京日报、千龙网等近20家媒体到会采访。

  据介绍,近期北京市残联、市财政局、市卫生计生委联合出台了《关于印发〈北京市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京残发〔2016〕57号)(简称《办法》),并定于2016年10月1日起执行。同时《北京市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暂行办法》(京残发〔2010〕48号)即行废止。根据《办法》规定,我市将建立辅助器具基本补贴制度,运行“互联网+辅具服务”模式,引进社会化服务,优化服务残疾人的措施,完善辅助器具管理体系。

  《办法》规定,我市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管理工作坚持保基本、全覆盖,公益性和市场化服务相结合的原则,运用信息化手段,为有需求的残疾人提供个性化、便利化辅助器具服务。完善以公益化评估为核心、信息化手段为支撑、市场化服务为主体的工作体系,实施辅助器具“三级管理四级服务”的工作模式。

  与原办法相比,新《办法》主要有八个方面的政策调整:一是转变保障方式,通过配置辅具购买补贴实现残疾人自行选购。二是扩大了保障范围,实现残疾人“全年龄段”的辅具保障。三是提高补贴标准,对非贫困残疾人的补贴标准由原来的30%提高到了50%,包括享受低保、低收入待遇、失业无稳定收入、16周岁以下残疾儿童少年、在校残疾学生等5类困难残疾人,可享受100%辅具基本补贴。四是建立了辅具评估等辅具服务地方标准。分类制订了辅具评估标准、辅具评估专业量表、辅具服务机构入围标准和《补贴目录》,提升了辅具服务专业化水平。五是推行“互联网+辅具服务”的信息化服务管理模式。建立“北京市辅助器具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为残疾人提供“一键式”辅具服务。六是发挥市场服务主体作用,引进行业竞争。实施辅助器具厂家招录入围,引进更多的辅具厂家参与残疾人辅具服务。七是完善市、区、街道三级辅助器具评估服务体系,培养建立专业辅具评估队伍。八是完善辅具服务的管理和监督机制。通过推进“三级管理、四级服务”,明确市、区、街道(乡镇)各级的管理职能、服务责任,保证各项辅具服务精准到位、规范有序。

  根据《办法》实施计划,“北京市辅助器具综合服务管理平台”自10月1日至12月31日全面进入试运行阶段,2017年1月1日正式上线运行。市残联近期已对全市残联系统进行了政策培训和工作部署,要求各级残联制定好政策实施方案,集中人员、集中精力、集中时间,切实将这项政策抓实抓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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