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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审计检查项目采购公告

文章来源:社就中心   发表时间:2020-04-03 【字体:
  为切实保障残疾人职工权益,维护残疾人就业审核工作的规范性和严肃性,通过公开采购形式确定1家单位承接2019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审计检查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

  北京市残疾人社会保障和就业服务中心

  二、响应人

  会计师事务所

  三、项目概述

  (一)项目名称:2019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审计检查。

  (二)项目需求:根据《北京市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申报审核实施办法(暂行)》(京残发〔2019〕38号)等有关规定,对我市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工作进行审计检查,检查的残疾人职工人数不少于1万人。审计检查结束后,形成分析报告。

  (三)实施期限:截至2020年6月30日。若届时受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不能按期实施,经协商可适当推迟实施时间。

  (四)项目经费:10万元(人民币)。

  四、响应人资格要求

  响应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近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响应文件要求

  (一)响应人资格证明文件:单位营业执照、会计师事务所资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近六个月内任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凭证等相关资料复印件;机构信用证明材料或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二)履约能力文件:机构介绍、业绩证明等。

  (三)本项目服务方案与措施的内容包括:1.项目负责人及主要参与者基本情况;2.项目负责人近期取得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业绩;3.项目实施方案:主要撰写项目活动目标、活动内容、实施方法、项目实施步骤安排和时间进展情况、项目经费预算、完成项目的优势等内容;4.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意见等,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项目质量保证措施及后续服务承诺。

  (五)响应价格表(一律用人民币报价)。

  (六)响应人应将响应文件详列目录,逐页标注连续页码,并胶封成册。 

  (七)响应人应准备响应文件1份正本4份副本,每套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需要打印并经正式授权的响应单位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八)响应人应将响应文件正本、所有的副本统一装在一个密封袋中,密封袋封皮上应有:

  1.响应项目名称;

  2.响应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3.在信封的封装处加盖响应单位公章。

  六、其他要求

  (一)响应截止时间:本公告发布5个工作日内。

  (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东城区西革新里112号院1号楼305室;联系人:李秀明、庄立;联系电话:87892941、87892467。

  (三)请响应人密封报价,报价文件填写规范,模糊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转包、不可以分包。

  附件:2019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审计检查项目评分表

  

北京市残疾人社会保障和就业服务中心

    2020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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