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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市基础教育阶段听力残疾学生免外语听力测试的通知(京教基〔2003〕5号)

  发表时间:2003-02-28 【字体:


关于我市基础教育阶段听力残疾学生免外语听力测试的通知

  各区县教育委员会,市各有关委、办、局教育处:

  随班就读工作是符合我国国情的对残疾儿童和青少年实施基础教育的有效途径,对发展我国特殊教育乃至推动整个基础教育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近年来我市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有了较大的发展,融合教育的理念被更多的人所接受,为保障残疾学生接受基础教育的基本权利,使听力残疾学生有与其他学生平等的享有接受基础教育的机会,经商市残联、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考试院的有关部门,并参照教育部教学司〔2002〕30号文件精神,将听力残疾学生参加基础教育段各级各类考试免外语听力测试的办法通知如下:

  一、凡持有残疾人证的听力残疾学生,经本人申请,区县相关部门认定,可在市、区县、学校组织的各种考试中免外语听力测试。

  二、听力残疾学生免外语听力测试考生的外语分数(成绩)按下面公式计算:

  听力残疾学生外语科考试得分(成绩)=该考生外语笔试部分得分(成绩)×(1+规定的听力测试部分满分/规定的笔试部分满分)

  三、各类学校均应按规定录取符合录取条件的听力残疾学生,不得歧视。职业类学校录取时,凡对听力有要求的专业,需按照规定的体检标准执行。

  四、基础教育段所有学校要重视接收残疾学生入学工作,做好已录取残疾学生的随班就读工作,关怀他们,为其提供必要的方便。有关听力残疾学生就业问题,按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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