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17-2020年)》新闻发布会

文章来源:首都之窗   发表时间:2017-05-19 【字体:

  时间:2107年5月19日

  简介:近日,北京市正式出台《北京市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17-2020年)》,对加强残疾预防工作,有效减少控制残疾的发生、发展,推进健康北京发展做了全面的部署和要求。为了及时向社会公开《北京市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17-2020年)》的有关内容、了解《行动计划》的背景和特色,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等部门的领导同志出席此次新闻发布会介绍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文字实录:

  主持人(田伟):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大家出席《北京市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17-2020年)》新闻发布会,日前,北京市正式出台《北京市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17-2020年)》,对加强残疾预防工作,有效减少控制残疾的发生、发展,推进健康北京做了全面的部署和要求。为了及时向社会公开《北京市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17-2020年)》的有关内容,特别是帮助各位记者朋友能了解我们《行动计划》的背景和特色,今天我们邀请了相关部门的领导同志,出席新闻发布会,介绍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首先我向大家介绍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各位领导:

  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副理事长欧玲女士,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研究室主任王长红先生,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老年与妇幼健康服务处处长郗淑艳女士,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康复部主任施继良先生,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疾病预防控制处张斌处长,首先请北京市残联副理事长欧玲女士介绍《北京市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17-2020年)》政策出台的背景和内容。

  欧玲: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上午好!

  今天,在市政府新闻办的大力支持下,我们在这里召开《北京市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17-2020年)》新闻发布会。在此,我代表市残联和全市99.9万残疾人,向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新闻界朋友们表示热烈的欢迎!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残疾人事业的市政府新闻办以及首都新闻界的朋友们,一并表示衷心的感谢!

  下面,我从《行动计划》的起草背景、起草过程、主要特色、主要行动、保障措施五个方面,向大家作简要介绍。

  第一方面,关于起草背景

  “残疾预防是成本最低、效果最好的社会战略”。2016年8月25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印发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明确了我国“十三五”期间残疾预防工作的主要目标和任务措施。2017年2月27日,国务院公布《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从制度层面促进我国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从北京实际看,尽管这些年来,在预防并控制残疾发生发展方面取得不小成绩,但伴随着人口老龄化加剧、新型城镇化加快、生态环境压力持续加大,本市进入残疾人口规模增大、结构变动、风险提高的关键时期,残疾预防形势依旧严峻。一方面,遗传性、先天性残疾有待进一步控制,慢性病、精神障碍、意外伤害等致残风险在显著增加,残疾现患率、发生率处于较高水平;另一方面,残疾预防知识缺乏、预防体系不健全、工作机制不完善等问题还比较突出。迫切需要按照国家部署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残疾预防领域的专项政策文件,统筹推进全市残疾预防工作,最大限度减轻残疾、消除残疾,更好地推动健康北京建设,以全面健康成就全民小康。 

  第二方面,关于起草过程

  按照市领导指示精神,市残联牵头成立了《行动计划》起草小组,在市政府残工委的领导下,承担起草工作。起草小组在钻深、吃透《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和《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16-2020年)》精神基础上,结合本市实际,深入调研本市残疾预防工作重点,认真做好16个市有关部门规划、计划、方案等文件资料的消化吸收,将残疾预防工作融入各部门职责,起草形成了《行动计划》征求意见稿。之后,征求了34个市有关部门意见,并与市卫生计生委、市财政局就重点政策项目进行了多轮研究,采纳吸收各方面意见、建议50多条。今年5月16日,经市政府同意后,由市政府残工委印发实施。

  第三方面,关于主要特色

  《行动计划》在总体把握上,既坚持贯彻国家精神,又立足北京实际因地制宜,突出了以下特色:

  (一)突出首善定位。以首善意识、首善标准、首善高度,针对主要致残因素提出更实的干预举措和更高的工作指标,与国家文件相比,新增指标13项,提高指标标准的9项,切实提升首都市民的健康福祉,为创建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提供有力保障。

  (二)突出三级联防。针对实际工作中三级预防不平衡,较为强调二级的伤病干预,相对忽视一级的致残因素预防和三级的残障程度控制的实际,强调“三级预防并重”的行动策略,采取一系列措施,提高全行业、全人群、全周期残疾风险综合防控能力。

  (三)突出科技引领。发挥北京作为全国科技创新中心的多方面优势,基于大部分残疾是可防可控的这一事实,利用现代医学科技为预防残疾提供技术支持;推行互联网+服务,加强标准、人才、学科建设、信息共享和行业管理,提升工作科技含量。

  (四)突出保障先行。立足北京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按照“普惠性保障、普及性服务”思路,构建覆盖全生命周期的残疾人康复服务保障体系;加大对儿童、老年人、精神障碍患者、罕见病患者等特殊困难群体的综合保障力度,重点干预更加聚焦而具体。

  (五)突出监督落实。建立强有力的组织机制、全方位的投入机制和多领域的协作机制,明确各级政府、各级政府残工委、各有关部门、各级残联在推进残疾预防工作中的职责,重点干预项目做到有目标、有措施、有保障、有组织,确保文件落地。

  第四方面,关于主要行动

  《行动计划》基本参照《国家行动计划》的体例框架,针对遗传、发育、外伤、疾病、环境、行为等致残危险因素,提出了2017-2020年期间,本市推进残疾预防工作的4大重要领域,明确了17个方面的有效措施。由于本市已经基本消灭了地方病,在预防措施部分不再涉及地方病内容。

  (一)有效控制出生缺陷和发育障碍致残。不同年龄人口面临不同的致残风险。先天性残疾发生的高危年龄主要在婴幼儿和儿童时期。《行动计划》从婚前孕前健康保健服务、产前筛查诊断、新生儿疾病筛查、儿童残疾筛查干预四个方面,预防先天性残疾。充分发挥科技引领优势,与国家相比,新增指标6项,分别是:婚前医学检查率达到50%,孕妇增补叶酸比例达到80%、新生儿听力筛查率达到95%、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达到98%、1-6岁儿童听力筛查率达到90%,以及0-1岁儿童神经心理发育筛查率,要求达到85%。提高指标标准的有3项,分别是:孕前健康检查率从国家要求的80%提高到85%,产前筛查率,根据我市实际,用的是孕产妇系统服务率,从国家要求的60%提高到97%,儿童残疾筛查覆盖率,从国家要求的85%提高到90%。另外,《行动计划》突出儿童优先原则,将0-6岁儿童残疾筛查纳入工作常规,健全儿童残疾报告制度,实施残疾儿童免费康复政策,建立个案管理系统,实现儿童残疾从发生、发现到干预、康复的闭环管理。

  (二)着力减少疾病致残。与全国情况一致,本市致残因素以后天获得性残疾为主,占74.67%。有别于先天性残疾,不同类型的获得性残疾的高危年龄并不一致。学龄期以非传染病和意外伤害致残为主;劳动年龄段要重点防范意外伤害致残;中老年阶段重点防范慢性病、意外伤害。针对这一特点,需要坚持关口前移,在生命不同时期,确立不同的策略和重点,实施残疾的终生预防。

  在疾病预防方面,分传染病、慢性病、精神疾病三个方面予以推进。在传染病防控上,本市提高了目标人群免疫规划接种率,从国家要求的90%提高到95%,并率先引入疫苗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商业保险补偿机制,做到“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在慢性病防控上,强调完善以社区为基础的慢性病防控网络,推行社区医生签约服务,将社区对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的规范化诊疗管理率,从国家要求的60%提高到80%。《行动计划》强化对精神障碍患者的治疗、管理。增加了精神分裂症治疗率达到80%这一新指标,将登记在册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从国家要求的80%提高到85%。加强精神障碍康复服务,到2020年,实现全市所有精神专科医疗机构康复服务全覆盖,各区建立健全医疗康复和社区康复相衔接的服务机制,街道乡镇均至少建立一所精神残疾人日间康复照料站,在册患者接受社区精神康复服务率达60%以上。此外,针对需求实际,提出了试点试行精神病人免费服药实物保障和货币补贴两种方式并举。 

  (三)努力减少伤害致残。《行动计划》坚持多措并举,预防安全事故、交通事故、自然灾害发生,将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累计下降从国家要求的10%提高到20%。建立京内外重点食品供应基地溯源系统,健全食品药品监管网络。完善区域联防联控协作机制,深化大气污染治理。深入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强饮用水污染治理。健全灾害监测和预警预报系统,增强防灾减灾能力。引导实施0-3岁婴幼儿意外伤害保险,推进社区、家庭适老、适残改造,减少儿童意外伤害、老年人跌倒致残。

  (四)显著改善康复服务。受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制约,从全国层面看,各地对残疾人的康复服务保障能力差异较大,因此,《国家行动计划》在残疾人康复领域强调的是基本性、救助性的制度创建。相比之下,随着康复医疗服务体系的加快建设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加快推进,随着非医疗康复服务与辅助器具保障政策的不断完善,在第三级预防也即残疾人康复领域,本市已经基本具备提供普惠性保障、普及性服务的基础和支撑。据此,《行动计划》围绕“人人享有基本康复服务”目标,从康复服务体系构建和康复保障能力提升两个方面,着力显著改善康复服务。

  一是完善康复医疗服务体系。构建以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康复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共同组成的连续性康复医疗服务体系;加强康复医学科建设,到2020年,实现三级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设置达100%;推进康复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将更多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医保范围,百万人口白内障复明手术率达到2500,高于国家要求的百万分之2000。

  二是提升非医疗康复服务水平。制定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目录,建立康复服务需求评估制度,实施精准康复服务行动,构建覆盖婴幼儿、儿童少年、青壮年、老年的全生命周期康复服务补贴体系,普及开展以社区为基础、机构为骨干、家庭为依托的非医疗康复服务。建立专业康复机构对社区、家庭康复服务指导支持的机制,完善服务标准规范,加强行业管理与监督,提升服务质量。积极应用“互联网+”技术,提升康复服务及管理信息化水平,到2020年,全面实现康复服务及管理智能化。

  三是推广辅助器具服务。完善残疾人辅助器具补贴制度,推行“互联网+辅助器具服务”模式,建立辅助器具研发生产与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等需求融合发展机制,到2020年,有需求的残疾人基本辅助器具适配率达到100%。提升辅助器具产品、服务、人才、机构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辅助器具研发、销售和租赁服务,促进辅助器具产业繁荣发展。

  四是着力改善无障碍环境和服务。推进政府机关、公共服务、公共交通、社区等场所、设施的无障碍改造,推进政府网站无障碍建设,推动残疾人无障碍就医、求学、就业与出行,让广大残疾人学习、工作、生活更加舒心、更加便捷、更加安全。

  第五方面,关于保障措施

  《行动计划》从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法规政策、完善服务体系、优化支持政策、加强科学研究、加强宣传教育等6个方面来切实保障残疾预防工作的顺利落实。

  在加强组织领导方面,建立由市政府残工委统筹领导的综合性、跨部门残疾预防工作机制,有序推进全市残疾预防工作。

  在健全法规政策方面,要求加强残疾预防重点领域立法,完善技术规范、标准,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的残疾预防工作投入机制。

  在完善服务体系方面,要求以基层为重点,改善设施条件,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服务能力,进一步完善残疾预防服务体系。

  在优化政策支持方面,鼓励社会力量支持、参与残疾预防工作,完善相关保险产品,提高残疾预防服务供给能力和效率。

  在加强科学研究方面,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加强残疾预防领域的横向联系与合作交流,建立社会化、多领域的残疾预防信息化平台,提升残疾预防大数据利用能力。 

  在加强宣传教育方面,强调普及宣传与重点教育相结合,深入开展丰富多样的健康促进活动,引导市民全面提升健康意识。

  《行动计划》的出台,只是我们工作的起点,不是终点。下一步,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将根据任务清单,按部门、按分工、按年度、按节点对各区、各部门落实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定期以白皮书等形式通报本市残疾预防工作进展情况,2020年实施终期检查。各区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定期向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报告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落实一批重点干预项目,负责做好本地的督导检查。

  推进残疾预防,健康成就小康。康复和保障是对残疾人“一点都不能少”的关怀,而预防并减轻残疾是“一直在路上”的努力。非常感谢首都新闻单位长期以来积极为残疾预防工作、为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出谋划策,提供了有力的舆论支持,传递了很多正能量,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希望大家一如既往地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多给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谢谢大家!

  主持人:谢谢欧理事长非常全面和深入的介绍,欧理事长发布的一系列的政策内容,让我们看到北京市加大残疾预防的工作力度,更好地推进健康北京的建设。正像理事长讲的以全面健康成就全民小康。今天的新闻发布会我们为了让广大的残疾朋友及时了解到我们的发布内容,我们和市残联专门安排了手语服务的老师,为广大残疾朋友服务。下面把时间交给记者朋友,请大家提问,提问前请先通报自己所在的媒体。

  现场记者:我想问郗处长一个问题,北京市出生缺陷防治工作的现状和成效有哪些,北京市在儿童保健工作方面做了哪些工作?谢谢。

  郗淑艳:北京市坚持出生缺陷综合防治策略,认真落实三级预防措施,取得明显成效。一是全面推进一级预防(1)依法开展婚前保健机构校验。积极推进婚前保健工作,在房山、怀柔、大兴区实现婚检、婚登、优生咨询指导一站式便民服务,在婚登部门设立婚检咨询台,发放新婚服务大礼包,开展婚前、孕前保健服务宣传。一站式便民服务极大提高婚登人群婚检参与率,2016年房山区婚检率达到43.42%,怀柔区达到38.83%。(2)继续实施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有效降低出生缺陷发生风险。结合孕妇在社区建立《母子健康档案》,宣传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有关知识,2016年共向4万余名妇女免费发放叶酸并开展追访工作。全市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服药率达到97%,依从率79%,神经管缺陷发生率由2009年的1.2‰降低到2016年的0.93‰。

  二是不断加强二级预防。加强产前筛查与产前诊断一体化管理,完善产前筛查转诊网络,规划北京市NIPT的产前筛查与诊断网络。目前,全市共有8家产前诊断机构接诊基层转诊工作,近年来,严重出生缺陷发生率连续7年呈下降趋势,2016年户籍围产期出生缺陷发生率13.52‰,约70%以上的严重出生缺陷避免出生。

  三是扎实落实三级预防。加强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目前北京市儿童可以免费享受到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先天性苯丙酮尿症、先天性听力、先天性心脏病、先天性髋关节脱位和耳聋基因筛查工作。近年来新生儿疾病筛查率明显提高,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达到98.4%,儿童听力筛查率达到96.27%。新生儿疾病筛查和耳聋基因筛查结果均实现短信形式告知家长。

  在儿童保健工作方面,从2009年开始,北京市免费为0-6岁学前儿童进行健康体检和新生儿先天性疾病筛查工作。通过为儿童免费提供定期健康检查,及时了解、掌握儿童生长发育及健康状况,宣传普及科学育儿知识,预防和早期发现生长偏离、疾病和其他异常情况,指导家长及时干预和治疗。2011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区域儿童早期综合发展中心建设,根据不同年龄儿童生理和心理发育特点,提供儿童生长发育监测、五官保健、喂养与营养指导、早期综合发展、心理行为发育评估等系列服务,提高儿童整体素质,促进儿童健康、全面发展;2015年,开展儿童保健规范化门诊创建工作,进一步提升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儿童保健服务能力、规范服务项目与内容,提升服务质量。近期,北京市结合新形势下儿童保健需求,今年,我市将继续开展北京市儿童早期综合发展中心示范基地创建和国家级示范基地创建工作,不断提升各区儿童早期综合发展服务中心服务能力,特别是医护人员对口腔、眼及视力、心理行为问题的筛查、诊断、干预水平。研究制定《0-6岁儿童营养均衡计划工作方案》,改善儿童营养健康状况,促进全社会共同关注儿童营养问题。联合市教委编制北京市统一的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培训教材,探索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岗前培训新模式。配合残联部门,制定0-6岁儿童残疾筛查管理办法,健全儿童残疾随报工作制度,建立儿童残疾筛查、诊断、干预指导和报告一体化的检测服务网络,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中国国际广播电台记者:我注意到北京市《行动计划》十大突破里面有一条是针对严重精神障碍的服务管理,我想问一下目前针对严重精神障碍的服务管理都具体体现在哪些方面?谢谢。

  张斌:感谢大家的关注。我们这项工作开展了很多年,工作依据是依据国家出台的精神卫生法和北京市的精神卫生条例,按这两个文件,我们首先要做的第一个就是体系建设。经过这几年的建设,北京市政府现在主导各个部门参与协作和社会多方参与的格局基本上已经形成了。通过体系的建设,对我们北京市严重精神障碍的管理和服务起到了一个积极的推动作用,确实也对我们严重精神障碍的患者的关爱起到了一个积极的作用。

  虽然我们这些在严重精神障碍的管理和体系建设方面,我们已经基本上搭起来了,但是还存在着一些问题。这些主要的问题还是表现在我们的专业队伍,现在还是因为社会现在对精神障碍的关注和发病的情况,导致了一个我们卫生专业人才的相对的不足。这是第一点。

  第二个是虽然我们社会来参与,但是社会的参与度还不是很让我们十分的满意。这就说是有待于深入。

  第三个是现在我们社会的容纳,就是现在对严重精神障碍的歧视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本身的一种病史感还是比较强烈的。所以这些方面导致了我们现在精神障碍的发展,还有待于我们更需要加大努力去完善我们的体系建设,更好的为严重精神障碍的患者做好服务和管理。

  第二方面是救治和救助政策。我市经过这么多年的精神卫生的建设,出台了很多的一系列的对严重精神障碍在医疗、康复和日常生活中的保障,具体体现在我们对严重精神障碍的患者,对他们实行免费体检,免费药品,就是我们提供的药品都是免费的,当然这是自愿的,不是强迫。第二个我们还对那些比较困难的,像三无人员和家庭困难的还有民政部门给予一些救助救治政策,治疗都是提供免费的。还有是对严重精神障碍的康复,因为精神障碍,最后要让他回归社会,治疗是一个,康复也是很重要的一部分。康复体系的建设,也是我们卫生和我们残联共同参与的事情。所以康复我们也是提供免费的康复,包括有医院间康复,包括残联将来要建设照料站,有社区康复,也有家庭康复,等等这些都是实行免费政策。通过这些政策确实对严重精神障碍的患者减少和杜绝发生肇事肇祸和对社会的危害起到了一个积极的作用,同时对维护首都的安全稳定和社会的安全稳定起到了一个积极的作用。我就想针对媒体的记者的提问回答这个问题,谢谢。

  新华社记者:现在北京市康复工作已经形成什么样的保障机制了?谢谢。

  施继良:谢谢。我就来回答一下北京市在残疾人康复方面已形成的一些相关的制度。

  应该说政策保障是进残疾人康复工作的基础,也是让残疾人切切实实能享有康复获得感的一种基本保障。我市从总的来说,就是我们已经采取了一个是基本公共服务的政策,再加上康复专项政策,再加上政府购买服务这三位一体的保障模式来解决残疾人目前基本的服务需求。

  从公共服务来说,目前来看现在有91项理疗和康复项目已经纳入基本医疗的范围,应该说北京市的水平已经基本满足了残疾人兜底的一种服务的需求。在专项康复方面,北京市有儿童康复政策,儿童康复政策里规定,0到6岁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是能免费的,7到15岁的少年能享受补贴。还有一个残疾人的辅具政策,残疾人购买和租赁辅具可以按比例享受补贴。在精神残疾人方面,在门诊能免费领取所需要的药品,免费服用。这样北京形成了系列化的残疾人专项康复保障制度。

  除了这些以外,北京市近几年正在推动的政府购买服务的政策,这些政策对残疾人来说,可以根据残疾人的康复需求安排专项资金,来解决残疾人急需都是目前没有保障的康复需求,用这种方式来弥补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方面的一种不足。

  在康复专项政策的设计过程当中,其实我们还是按照残疾人的不同年龄,不同经济状况,不同康复需求来分类进行了一个保障,我们设立了这样的一个保障机制。第一个是坚持了儿童优先。在儿童政策里有规定,为0-6岁残疾儿童和“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不满16周岁的残疾儿童少年”提供免费的基本康复服务,为7-15岁的残疾儿童少年,提供减免费康复服务。在重点保障,一般残疾人可按标准的50%给予补贴;五类重点人群(享受低保和城市重残人生活补助的残疾人、持有“低收入家庭救助证”的残疾人、处于劳动年龄内失业且无稳定性收入的残疾人、16周岁以下残疾儿童少年、在校残疾学生),按标准的100%补贴。这是重点保障部分。还有是设计了一个按需保障的机制。在辅具服务保障当中,我们是针对不同的人,要求新评定,以评来定补这样一个原则。残疾人通过客观的一种康复评估,确定残疾人应该需要什么样的辅具,根据辅具所需要的投入来确定补贴标准。目前本市以这样的三种制度保障和我们设计的一种补贴机制,解决了残疾人的基本康复需求。下一步我们还要更好地落实残疾预防行动计划,来解决残疾人需求。特别是非医疗需求方面,残疾人的一些弱项,补齐保障短板,促进残疾人,人人享有服务的。谢谢。

  《农民日报》记者:刚刚欧玲副理事长介绍了《行动计划》涉及到了全市34个有关部门,在具体落实中有没有好的机制和办法,保证部门的协同联动,让文件更好的落地。谢谢。

  王长红:文件的贯彻落实和落地是新闻朋友历来关注的重点问题,记得去年就在这里发布过残疾人小康意见的文件的发布。其实今年我们发布的残疾预防行动计划,就是对去年小康文件的一个落地。具体到这个落地文件,刚才欧理事长讲过,因为致残原因是复杂的,所以残疾预防工作是多个部门来贯彻落实。基于以上判断,我们可以认为残疾预防是一个面向全人全城的生命工程,同时也是个跨领域,多部门的社会系统工程。这个计划涉及到34个部门,怎么保证计划的落地,我们建立了两个机制。

  第一个机制,是强化部门在依法履职过程中的残疾预防责任,将残疾预防融入所有相关工作,融入各相关行业的管理与服务工作。具体来说,就是在4个领域的17个方面、根据生命不同时期的预防重点和策略,与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和行业管理归口一一对照,对每一项重点干预措施都进行了分工梳理,制定了任务清单,由市、区两级政府残工委根据清单,按部门、按分工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第二个机制,是强化监测与信息的整合以及工作的联动。具体来说,就是对出生缺陷、慢性病、环境污染等实施监测,在儿童残疾、慢性病防控、精神病防治等领域,建立起卫生、残联等多部门间的信息共享机制,在事故应急救援、食品药品监管、大气污染治理、灾害监测预警预报等领域,促进部门间、层级间、区域间的协同联动,从而初步建立起分工明确、衔接有效的残疾预防工作体系和机制,为《行动计划》实施奠定坚实基础。谢谢大家。

  《北京晚报》记者:我想问一下郗处,希望介绍一下关于加强北京市康复医疗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的一些相关内容。谢谢。

  郗淑艳:2016年6月,北京卫生计生委与发改、财政、民政、人力社保、教育、金融、经济信息化、残联等9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北京市康复医疗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京卫老年妇幼﹝2016﹞20号)。文件明确提出构建以综合医院(含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康复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共同组成的连续性康复医疗服务体系;疾病急性期的康复早期介入主要在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疾病稳定期患者系统、综合的康复治疗主要在康复医院;疾病恢复期患者的基本康复服务及家庭康复指导主要由基层卫生服务机构提供。建立各级各类康复医疗机构分工协作的分级诊疗机制,引导患者有序就诊。到2020年,北京市康复医疗服务体制、机制、模式和政策法规体系基本完善,康复医疗服务网络基本形成,康复专业人才数量和质量基本满足居民康复医疗服务需求,实现每千常住人口0.5张康复护理床位,每张康复床位至少配备医师0.15名、康复治疗师0.3名和护士0.3名的建设目标。整合优化康复医疗服务资源,严格落实三级综合医院(含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设置康复医学科的要求,到2020年,实现康复医学科设置达100%,康复医学科床位占医院总床位数不低于2%。

  主持人:由于时间关系,提问环节到此结束,非常感谢欧玲理事长和各位领导发布信息和详细地解读,也感谢记者朋友对残疾人事业一直以来的支持、宣传和报道。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相关链接:《北京市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17-2020年)》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