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招聘残疾人

办理条件

  本市行政区域内可提供残疾人就业岗位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办理材料

  1. 企业、工商客户提供营业执照(政府部门核发,电子版)

  2. 北京市残疾人社会保障和就业服务中心单位招工登记表(申请人自备,纸质)(原件1份)

  3. 招聘简章(申请人自备,电子版)(1份)

  4. 法人或者经办人身份证(政府部门核发,纸质)(原件1份仅供查验)

  

办理流程

流程图

相关政策

办理机构

  市、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

常见问题解答

  是否收费?

  答: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