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平区召开区政府残工委会议

  发表时间:2007-05-31 【字体:

 

  1月7日,在昌平区残联会议室召开了昌平区残工委会议,区政府法制办主任、区政府残工委副主席周晓东和24名残工委委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区残联理事长彭尚玉通报了昌平区残疾人工作2004年总结和2005年计划,通过了《关于表彰昌平区残疾人工作2004年先进个人的决定》,学习了《昌平区残疾人就业和社会保障暂行规定》。会议充分肯定了昌平区残疾人事业取得的成绩。会议要求,在今后残疾人工作中,要继续加大各部门的合作力度,有效地整合社会资源,加大残疾人工作社会化进程,全面促进残疾人就业、扶贫、教育、康复等各项工作。

  会议认为,《昌平区残疾人就业和社会保障暂行规定》在就业、社会保障等方面,给予残疾人更多的优惠照顾,特别是建立农村残疾人就业登记制度,实行城镇和农村残疾人社会保险补贴办法,对城乡无工资性收入的重度残疾人按月给予生活困难补助,以及全额资助全体农村残疾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规定,进一步完善了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极大地提高了残疾人社会保障水平。此项政策的出台充分地体现了区委、区政府对残疾人事业的高度重视和关心,这是区委、区政府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实际行动,对于加快发展我区残疾人事业将产生深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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