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区残联有序推进残疾人康复机构复工复产

  发表时间:2020-08-04 【字体:

  根据市残联《关于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复工复产的通知》(京残办发〔2020〕38号)要求,朝阳区残联积极稳妥推进康复机构复工复产工作,制定出台了《朝阳区残联关于残疾人康复机构复工复产的通知》(朝残发〔2020〕23号),全面部署残疾人康复机构复工复产工作。

  朝阳区成人及儿童康复机构共有35家,其中儿童定点康复机构13家,成人康复备案机构22家。截至8月4日,18家提出复工申请的康复机构中已有17家机构经区残联与属地防疫部门检查合格后,陆续复工。

  把握“第一时间”,满足康复机构复工复产及残疾人康复需求。区残联优化服务程序,尽快落实复工复产工作。一是第一时间下发通知。市残联传达残疾人康复机构复工复产的指令后,朝阳区残联第一时间制定《朝阳区残疾人康复机构复工复产的通知》,下发到基层残联及康复机构;二是第一时间入户实地检查。康复机构提出复工复产申请后,街乡残联发挥纽带作用,协助康复机构第一时间联系属地疫情防控部门,一次性告知检查要求,并会同区残联联合到机构进行实地检查;三是第一时间通知符合开工条件的机构复工复产。区残联与属地疫情防控部门联合检查后,现场签字,对合格单位签署“同意复工”意见后,机构即刻开工。对提出整改意见的机构,坚持“完成整改,即刻检查”的原则进行现场二次检查,检查合格即刻开工。

  严格执行检查制度,有效推进康复机构复工复产。一是机构自查。有意愿复工的康复机构首先结合复工复产要求开展自查自评,充分具备复工复产工作要求。二是行业检查。区残联按照《残疾人康复备案机构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和服务工作指引》《残疾儿童康复服务定点机构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和康复服务工作指引》要求,从场地防控管理、人员防控管理、服务防控管理、生活防控管理、应急管理等方面详细规范了评估标准,逐项检查,一一落实,保证残疾人安全接受康复服务。三是街道(地区)办事处把好属地关。属地街乡疫情防控部门严格执行企业、学校复工复学的工作标准,在符合残疾人康复服务基本条件的基础上,从安全生产、消防逃生、垃圾分类、消毒方法等各个方面进行全面细致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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