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北京市自强模范暨助残先进宣讲团巡回宣讲采购公告

文章来源:宣文部   发表时间:2019-12-19 【字体: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通过宣讲这一有效的形式宣传好全国自强模范和助残先进的事迹,在全社会弘扬正能量,以更加有力的举措做好残疾人工作,推动首都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市残联组建了北京市自强模范暨助残先进宣讲团,从第六次全国自强模范暨助残先进和以往受到表彰的北京市全国自强模范和助残先进中遴选出若干名宣讲员,组成宣讲团,依照“五进”要求,组织宣讲团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军营,扩大宣传面,号召社会大众和广大残疾人以全国自强模范和助残先进集体和个人为榜样,努力创造更加幸福美好的生活。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拟设项目面向社会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

  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

  二、响应人

  具有承接本项目能力的相关机构

  三、委托项目需求概述

  (1)项目期限:从2020年初至2020年10月底之前完成不少于10场宣讲。

  (2)项目经费:45万元

  (3)服务团队具有聘请知名高水平改稿专家的能力或资源,可根据每位宣讲员提供的基础稿件,深入挖掘残疾人自强模范和助残先进的事迹,根据需要,对宣讲员进一步采访,力争打造出高水平的宣讲稿件。每位宣讲员的宣讲稿控制在10-15分钟。

  (4)服务团队需对宣讲员进行专业宣讲技巧的培训。响应人需具有培训指导宣讲员进行声情并茂的宣讲的知名专家的师资力量或资源,在宣讲稿修改完成后,组织专家对10名左右的宣讲员进行专业的培训,对宣讲员的语气语调、身势语等多方面进行专业的培训。

  (5)响应人须具有广泛的社会资源,广泛联系各社会单位,邀请市残联宣讲团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军营等单位开展不少于10场宣讲,号召社会大众和广大残疾人以全国自强模范和助残先进集体和个人为榜样,努力创造更加幸福美好的生活。

  (6)响应人须具有良好的媒体合作资源,可在有影响力的电视、报刊、网站、新媒体等宣传渠道和平台刊播宣讲活动相关稿件不少于15篇,以进一步扩大首都残疾人事业的影响力。

  (7)响应人需为每位宣讲员在专业录影棚中录制完整的宣讲视频,并制作成完整的宣传片,宣传片要求添加字幕。

  响应人需为每位宣讲员制作简介幻灯片1个,并做好每个场次宣讲的照片和视频资料留存工作,每个场次留存照片不少于10张,并在全部宣讲场次结束后制作完成1部时长为3分钟左右的宣讲团视频汇报片。

  (8)响应人需邀请专业主持人担任各场次宣讲的主持人。

  (9)响应人需承担宣讲员培训、宣讲期间的交通费、餐饮费及劳务费,并负责主持人劳务费、化妆师劳务费、场地布置及勘查、宣讲员易拉宝简介制作等费用。

  四、响应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被列入《财库【2016】125号》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8.本项目由一家机构承接,不允许分包转包;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响应需提供的资料

  1.机构资质证明;

  2.机构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机构人员及组织机构情况;

  5.机构过去实施有关项目的案例报告。

  六、响应文件要求

  (一)响应人提交的响应文件需要密封,响应人与采购人就有关响应的所有来往文件均以中文书写,并加盖公章。

  (二)响应人编写的响应文件包括下列部分:

  1.单位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明及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受委托人身份证等相关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证明响应人履约能力的文件(机构介绍、项目实施方案、成功案例、优势等);

  3.响应价格表(按照项目的内容逐一报价),响应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一律用人民币报价;

  4.响应人应将响应文件详列目录,逐步标注连续页码,并胶装成册。

  (三)响应人应准备投响应文件1份正本4份副本,每套响应文件须清楚地表明“正本”“副本”,若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需要打印并经正式授权的响应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四)投响应文件不得出现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现象。

  (五)响应人应将响应文件正本、所有的副本统一装在一个密封袋中,密封袋封皮上应有:

  1.清楚标明响应地址;

  2.注明所响应项目名称;

  3.响应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以便采购过程出现特殊情况时,能原封退回;

  4.在信封的封装处加盖响应人公章。

  (六)以下情况其响应将被拒绝:

  1.没有按照采购公告要求提供的响应文件;

  2.不具备采购公告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3.资格证明文件要求必须提供的资料不全的;

  4.投响应文件无响应单位公章、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委托书的;

  5.响应人在同一份响应文件中,对同一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的;

  七、响应截止时间

  自公告起始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其他要求

  1.响应人应在一份响应文件中,响应一个项目;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为:北京市丰台区右安门外玉林里62号楼北京市残联306室。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亚男 李美丽

  联系电话:63294455转3611或63294455转3612

  附件:2020年宣讲团采购评分表

  

                                 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9年12月19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