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残疾人社会服务指导中心助残社会组织能力提升项目采购公告

文章来源:市残疾人社会服务指导中心   发表时间:2019-03-28 【字体:

  按照《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京办发〔2017〕32号)和《关于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支持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的实施意见》(京财综〔2017〕2254号)要求,为有针对性地帮助助残社会组织提升自身发展能力和服务能力,增强社会组织的专业性和规范性,提升购买服务的社会效果,拟启动2019年北京市助残社会组织能力提升项目,现就采购相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

  北京市残疾人社会服务指导中心

  二、采购对象

  具备响应条件的相关机构(详见:四、响应人资格要求)

  三、委托项目需求

  (一)项目期限:签约起至2019年12月31日前。

  (二)项目经费:31.346253万元(人民币)

  (三)项目主要内容:

  1.选取承接温馨家园托管项目的助残社会组织,以及有意愿在社区开展残疾人服务的15家社工机构30名工作人员,开展社区精准助残服务能力提升培训,基于残疾人权利公约、社区康复理念,提升助残社会组织基于社区开展残疾人需求评估、服务转介的专业能力,并对项目参与人员的技能提升情况进行跟踪督导;对有需求的项目参与机构提供机构发展咨询指导。

  2.对全市助残社会组织开展机构管理、项目管理相关能力建设。

  (四)项目具体要求:

  1.社区精准助残服务能力提升:

  (1)优化能力提升课程内容、教材、案例,调整充实授课、督导专家库;

  (2)围绕残疾人服务的理念原则;各类残疾人的特点和需求;残疾人服务需求采集评估;残疾人服务资源统筹、动员、链接;个案管理、社群动员和小组工作方法等内容举办能力提升工作坊;

  (3)对项目参与人员的技能提升情况进行现场督导、跟踪监测;为有需求的项目参与机构提供机构发展咨询;

  (4)形成社区助残服务资源生态圈研究报告;

  (5)撰写项目效果分析报告;

  (6)协助举办项目总结会;

  (7)形成精准助残服务案例;

  (8)形成授课补充视频、讲义;

  (9)其他与项目相关的需予以协助配合的事项。

  2.机构管理、项目管理相关能力提升:开展课程体系建设,设计本年度课程,围绕项目管理、机构管理、财务、法务、党务、筹款、传播推广等主题,组织开展研习培训。

  四、响应人资格要求

  (一)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二)必须具备独立开展和组织项目的能力和丰富经验,近三年内承接过社会组织能力建设或残疾人事业相关研究项目;

  (三)具有良好合作精神,在项目期限内能够全力投入项目实施;

  (四)具有良好的信誉,近三年未受到政府管理部门给予的不良记录或行政处罚。

  五、响应需提供的资料

  (一)机构资质证明;

  (二)机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职称证书复印件;

  (四)项目组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和职称证书复印件;

  (五)机构过去实施有关项目的案例报告;

  (六)项目方案,内容包括: 

  1、项目负责人及主要参与者基本情况;

  2、项目负责人及主要参与者近期取得的与本项目相关活动成果;

  3、项目实施纲要(主要撰写项目活动目的、活动内容、实施方法、完成项目的优势等内容);

  4、项目实施的步骤安排和时间进展情况;

  5、项目经费预算。

  六、响应文件要求

  (一)响应人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响应人与采购单位就有关响应的所有来往文件均以中文书写,并加盖公章。

  (二)响应人编写的响应文件包括下列部分:

  1.机构资质证明、响应人身份证等相关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证明响应人履约能力的文件(机构介绍、机构优势、相关研究成果复印件等);

  3.项目方案;

  4.质量保证措施及后续服务承诺。

  (三)响应人应将响应文件详列目录,逐页标注连续页码,并胶封装订成册。

  (四)响应人应准备响应文件1份正本、6份副本,每套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需要打印并经正式授权的响应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五)响应文件不得出现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现象。

  (六)响应人应将响应文件正本、所有的副本统一装在一个密封袋中,密封袋封皮上应:

  1.清楚标明采购方地址;

  2.注明项目名称;

  3.写明响应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4.在信封的封装处加盖响应人公章。

  (七)以下情况将被拒绝:

  1.没有按照采购公告要求提供响应文件的;

  2.不具备采购公告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3.资格证明文件要求必须提供的资料不全的;

  4.响应文件中无响应单位公章、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委托书的;

  5.响应人在同一份响应文件中,对同一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的;

  6、提供虚假资料的。

  (八)响应截止时间:响应文件应在本公告发布5个工作日内送达。

  七、其他要求

  (一)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为: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内大街318号408室;

  (二)请响应人密封报价,报价文件填写规范,模糊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三)本项目采取内部采购方式,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转包、不可以分包。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田苗

  联系电话:63547109

  附件:助残社会组织能力提升项目评分表

  北京市残疾人社会服务指导中心

  2019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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