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残疾人大学生职业发展指导服务招标公告

文章来源:就业中心   发表时间:2014-04-01 【字体:

  为帮助残疾人大学生在校期间更好地完成就业准备,按照2014年工作安排,北京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拟公开招标,向社会专业机构购买在校残疾人大学生职业发展指导服务。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
  北京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

  二、采购对象
  (一)经市残联2013年评估认定的残疾人社会组织;
  (二)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且运行良好的社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三)具备相关服务经验的其他专业机构。

  三、项目情况
  (一)名称:在校残疾人大学生职业发展指导服务
  (二)服务内容:
  1、为每一名参与《计划》的残疾人大学生制定个别化服务计划,建立精细化服务档案,制定生涯发展规划;服务规模100名左右。
  2、组织专业队伍担任残疾人职业发展导师,为残疾人学生提供专业职业发展指导。
  (1)专业队伍组成:包括具有一定资历的职业指导(生涯规划)专业人员,具备招用残疾人经验的企业人力资源专业人员。
  (2)专业队伍规模:按照残疾人学生和职业发展导师不低于1:10的比例,配备10名专业人员。由社会机构和就业中心各自结合自身经验和资源择优确定。
  (3)指导方式:a.每名导师至少负责追踪10名残疾人大学生,通过网络、电话及面对面的方式开展个别化职业指导与职业咨询,做好过程记录,并基于记录撰写个案材料;b.参与集体指导活动;c.对部分有特殊困难和需求的残疾人学生个案,进行集中会商指导;d.基于指导服务中发现的问题,为《计划》专题页面和微信公众平台撰写职业指导信息。
  3、每两个月组织一次职业发展方面的集体指导或残疾人学生集体活动,如生涯规划比赛、阳光心理沙龙、校企面对面等。
  4、建立并维护《计划》网络专题页面和微信公众平台,除及时更新《计划》活动安排、新闻资讯等内容外,每天至少发布一条残疾人大学生职业指导信息,并确保信息无任何侵权问题。
  5、开展工作总结,围绕以下三方面分别撰写书面材料:
  (1)在每次服务结束后和《计划》实施完成后搜集服务对象满意度评价和意见建议,基于此对残疾人职业发展指导服务项目进行总结。
  (2)总结分析残疾人学生就业准备中的主要特点、困惑、困难和进一步加强就业服务的建议。
  (3)根据残疾人学生的特点(如残疾类别、专业类别等),制定开展分类分级精细化服务的指导意见。
  (三)服务期限:2014年5月份至年底
  (四)经费预算:22.2万元人民币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 独立法人,能独立承担民事等法律责任,财务独立,合法运作,具有良好的信誉;
  (三) 必须具备承接项目的专业资质和能力;
  (四) 须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 最近三年在本行业内从事相关工作未受到工商管理部门、财政部门等部门给予的不良记录或行政处罚;目前未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被其它企业兼并(包括收购、重组)和因重大经济纠纷引起诉讼和仲裁的。

  五、投标需提供的资料
  (一) 机构资质证明;
  (二) 法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 最新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和复印件;
  (四) 年检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五) 机构人员及组织机构情况;
  (六) 机构过去实施项目的案例报告;
  (七) 服务收费报价;
  (八) 质量保证措施、提交个案的时限及后续服务承诺。

  六、标书要求
  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文件均以中文书写,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部分:
  (1)单位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明及法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身份证等相关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证明投标人履约能力的文件(机构介绍、成功案例、机构优势等);
  (3)投标价格表(按照项目内容逐一报价),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一律用人民币报价;
  (4)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详列目录,逐页标注连续页码,并装订成册。
  3、投标人应准备投标书1份正本6份副本,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需要打印并经正式授权的投标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4、投标书不得出现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现象。
  5、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所有的副本统一装在一个密封袋中,密封袋封皮上应有:
  (1)清楚标明投标地址;
  (2)注明所投项目名称和“在 年 月 日 时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3)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以便若其投标被宣布为“迟到”投标时,能原封退回;
  (4)在信封的封装处加盖投标人公章。
  6、以下情况其投标将被拒绝:
  (1)没有按照招标公告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
  (2) 不具备招标公告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3) 资格证明文件要求必须提供的资料不全的;
  (4) 投标书无投标单位公章、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委托书的;
  (5) 投标人在同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的;
  7、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4月10日上午10:00时。

  七、其他要求
  (一)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北京市东城区西革新里112号院1号楼102室;
  (二) 请投标人密封报价,报价文件填写规范,模糊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三) 本项目采取内部招标方式,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不可以分包。

  联系人:孔莹莹,李秋霞
  联系电话:63295766,87892402

  2014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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