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2014年购买助残服务监督与评估工作招标公告

文章来源:社工部   发表时间:2014-03-31 【字体:

  按照北京市残联今年工作部署,为全面做好2014年北京市残联购买助残服务项目的监督与评估工作,结合市残联财务等相关制度,拟通过招标方式开展购买助残服务项目监督与评估工作,现将招标方案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

  二、项目名称:2014年购买助残服务项目监督与评估项目

  项目内容:2014年购买助残服务项目监督与评估

  主要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熟悉社会组织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3.独立法人,能独立承担民事等法律责任,财务独立,合法运作,具有良好的信誉;

  4.具备承接项目能力和资质,具有相对固定的专家团队,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四、领取招标文件方式:

  从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4月8日中午12:00时(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六、投标地点:北京西城区广安门内大街318号304室

  七、开标地点:丰台区右安门外玉林里62号

  八、联系人:杨明 联系电话: 63545147

  附件:招标文件



  2014年3月28日




  招标文件


  一、招标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透明的原则;

  2.坚持科学规范的原则;

  3.坚持资金使用安全有效的原则。

  二、工作内容

  1.对2014年北京市残联定向购买的14个大项目(含若干小项)和23个社会组织申请购买的项目进行监督与评估,依据每一个项目单独制定详细的考核标准。

  2. 组成监督评估专业团队,由专家团队和执行团队组成,两者比例为1:2。其中,专家团队由专家学者和市残联内部专家组成,市残联根据业务领域提供专家名单。

  3. 在开展监督与评估工作开始前,须对评估专家进行先期系统培训,明确监督与评估的内容、流程及注意事项。

  4. 对项目进行动态监督与评估,其中项目中期与项目结项须由专家团队(不少于5人)进行现场检查。期间,根据项目的执行进度,须至少两次指派不同的工作小组(不少于2人)进行随机抽查。

  5.监督与评估结果,2015年1月20日前,出具2014年北京市残联购买助残社会组织服务项目执行情况报告,每个项目单独出具评估报告。

  三、标书要求

  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公告的所有内容,按招标公告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否则,将作为废标处理或被拒绝。

  2.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以中文书写并加盖公章。

  3.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单位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明及法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身份证等相关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证明投标人履约能力的文件(机构介绍、成功案例、机构优势等);

  (3)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应按照定向购买的14个大项目中的小项和23个社会组织申请购买的项目数量计算,以监督和评估一个项目所需的费用报价,且含撰写总体报告和每个项目执行情况监督与评估报告费用。

  (4)专家团队组成方案;

  (5)工作方案。

  4.投标人应准备投标书1份正本6份副本,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5.投标书不得出现错行错字、涂改或增删现象。

  6.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复印件模糊无法辨认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7.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副本统一装在一个密封袋中,密封袋封皮上应有:

  (1)清楚标明投标地点;

  (2)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3)在信封的封装处加盖单位公章。

  8.出现以下情况时投标将被拒绝:

  (1)没有按照招标公告要求提供投标文件的;

  (2)投标书无投标单位公章、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无委托书的;

  (3)投标人在同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的;

  (4)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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