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国残疾人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推荐名单的公示
根据《国务院残工委关于做好全国残疾人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残工委明电〔2021〕1号)精神,按照相关程序要求,结合各区申报推荐情况,经北京市残联党组研究,拟对初审确定推荐的4个全国残疾人工作先进单位和10个先进个人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对推荐名单如有异议或相关意见和建议,均可向市残联反映。
公示时间:2021年5月11日至5月17日。
联系人:李宝林、吕聪聪,电话:63549970、63295811。
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1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