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2年残疾人工作要点》的通知

文章来源:办公室   发表时间:2013-04-12 【字体:

各区县残联、燕山残联,市残联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2012年残疾人工作要点》已经市残联党组、理事会审定。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八日

  2012年残疾人工作要点


  2012年是实施首都残疾人事业“十二五”规划、扎实推进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的重要一年。2012年我市残疾人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第26次全国残疾人工作会议和市委十届十次全会精神,以宣传贯彻《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和实施《北京市“十二五”时期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为重点,以深化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为主线,完善制度,强化服务,狠抓落实,着力加强残疾人文化建设,着力组织实施一批惠残助残重点实事项目,着力突出特色、打造品牌、强化宣传,努力使残疾人保障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和条件有较大改善,残疾人工作科学发展的水平有较大提高,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召开。

  一、宣传贯彻好新修订的《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

  将《实施办法》宣传纳入“六五”普法规划,综合利用各种媒体开展专题宣传。组织举办系列主题宣传活动,面向重点人群做好重点宣传。加强各级政府残工委和残联系统法规培训。研究制定贯彻《实施办法》的意见,抓紧出台残疾人免费乘坐公共汽车电车、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免费服用基本药物、0-6岁残疾儿童免费康复、残疾人教师特教津贴和随班就读教师岗位补助、公共文化体育机构免费向残疾人开放等5项社会影响面广的法规配套政策,进一步加强研究岗位预留、融合教育、社区康复、残疾人福利性企业专产专营等法规配套措施中的难点问题,力争取得突破。配合做好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的本市《残疾人保障法》实施情况执法检查和评估工作。

  二、突出重点,努力实现残疾人工作新发展新突破

  一是以《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颁布实施为契机,积极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安排残疾人就业岗位预留定向招录制度的落实。

  二是以区县和街乡镇残联换届为契机,推动民主进程,努力扩大专门协会的组织、群众基础。

  三是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研究探索特殊艺术和残疾人群众文化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实施文化艺术精品战略和走出去战略,努力推进残疾人文化建设。

  四是继续加大政策研究和宣传贯彻力度,年内在对现行政策全面评估和修订完善的基础上,集中出台一批新政策。

  五是以成立市残联维权部为契机,切实加强残疾人维权服务体系建设,将残疾人维权服务纳入全市法律维权服务网络,建立和完善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社会化工作机制。

  六是加强盲人按摩行业管理和服务,探索连锁经营、品牌化发展模式,推动盲人医疗按摩师在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就业。

  七是进一步加强残疾人职业康复劳动项目建设,探索职康产品商品化、品牌化、集约化经营的发展机制,推动残疾人职康产品走向社会、走出国门。

  八是做好对100个社区进行无障碍设施改造和为残疾人提供免费上网服务两个重点项目,让残疾人生活更方便、更幸福。

  九是认真研究首都残疾人社会公益事业的特点和规律,努力开发新项目,着力打造“隐形的翅膀”公益品牌,不断提升残疾人慈善事业的社会公信力和影响力。

  十是努力实现宣传工作的新突破,使宣传工作经常化、立体化,做到每天有条目,每周有内容,每月有重点,全年不断线,节日有氛围,区县有特色,显著扩大残疾人事业的社会影响。

  三、深入实施残疾人事业“十二五”规划,积极推进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

  (一)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政策。围绕残疾人就业地方立法,研究整合稳定和促进残疾人就业的各项政策措施,形成按比例就业、集中就业、自主创业、公益性就业、庇护性就业有机衔接的残疾人就业支持体系。研究出台残疾人护理补贴和托养服务办法、残疾人住房保障和救助政策、残疾人特殊困难救助办法,进一步完善以残疾人生活补助制度和护理补贴制度为核心,以残疾人医疗、康复、就学、住房和公共参与等具体福利项目为主要内容的残疾人社会福利制度框架。完善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办法,使辅助器具服务有效覆盖全部有需求的残疾人。

  (二)提升残疾人康复服务能力。以社区康复规范化建设为重点,开展示范性社区康复站创建活动,打造社区康复新品牌。推进市级康复资源中心建设,拓展基层职康站非医疗康复项目,推进辅助器具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健全康复和辅助器具三级服务网络。加大民办残疾人康复机构的支持力度,配备必要的康复设备,提高民办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联合各级医疗卫生、计划生育等部门和机构,大力开展残疾预防知识宣传,开展儿童残疾早期筛查、转诊、婴幼儿脑瘫早期监测、新生儿残疾早期干预试点工作。

  (三)推进残疾人融合教育。编制融合教育推进规划,完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认真抓好《北京市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管理办法》政策落实,为全市重度和多重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提供可靠保障。和北京特教学院、城市学院等市属高等院校及职业技术学校加强合作,开展残疾人职业教育试点,促进残疾人职业教育融合发展。启动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康教结合”试点工作和“万名残疾青年”继续教育工程,提升残疾人整体素质和能力。

  (四)做好残疾人就业、培训、扶贫和社区服务工作。完善残疾人就业工作体系,积极推进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审核征缴方式转变,实现全年新安置4000名残疾人就业。加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和就业服务队伍建设,开发街乡镇残疾人就业辅导员公益岗位,建立盲人按摩师实训基地,加大定岗、定向、定单式培训比重,做好重点人群的就业帮扶工作。结合首都重大产业项目园区建设,推动残疾人高端就业。整合社会资源,结合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和保护,开发适合残疾人特点的职康项目,着力促进残疾人社区就业。发挥网络等新技术的独特优势,推动高新技术条件下残疾人自主创业和居家就业。结合发展沟域经济、实施“菜篮子”工程,发展残疾人种养植业和庭院经济,发挥扶贫助残基地带动辐射作用,实现年内扶持3000名农村贫困残疾人的目标。研究制定《残疾人托养服务考核指标体系》和《托养服务规范》等,从机构准入、运行监管等方面探索建立残疾人托养服务标准化管理和服务体系。抓好中国残联第二期“阳光家园计划”和“九养”政策的落实,进一步提高残疾人托养服务水平。

  (五)大力推动残疾人文化建设。抓住首都加快全国文化中心建设的有利机遇,大力加强残疾人文化建设。结合开展文化惠民工程,积极推动文化馆、图书馆、美术馆等公益文化事业单位免费向残疾人开放。下大气力积极争取政府支持培育发展残疾人艺术团体,打造艺术精品和特色品牌,不断扩大社会影响力。结合“农村文艺星火演出工程”、“周末场演出计划”等文化惠民活动,开展特色艺术展演和融合体验活动。继续加大基层、基础、基地的建设,开展适合残疾人特点的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引导残疾人和残疾人工作者以实际行动践行“北京精神”。加强残疾人文化工作民办公助、公办民营等管理模式研究,推动残疾人文化活动的融合开展。着力加大残疾人社会文化组织的培育和扶持力度,积极参与首都文化产业重点项目建设和重大文化展示活动,加快残疾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支持社区文化中心、温馨家园开展残疾人群众性体育健身项目,推进残疾人群众体育与竞技体育协调发展。

  (六)探索残疾人维权服务新模式。以宣传贯彻《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为抓手,强化源头维权,加强法律救助、法律服务和信访维权体系建设,推进残疾人维权工作融入全市法律服务工作大局。认真研究残疾人维权工作新情况新问题,引导残疾人依法、理性维权,在城市建设和改造中做好残疾人住房安置、就业帮扶、财产保全等残疾人法律服务工作。创建基层法律宣传和服务特色品牌,加强市级示范残疾人温馨家园法律维权工作站建设。充分发挥律师等专业志愿者的作用,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七)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推动制订以交通和信息交流无障碍为重点的无障碍建设推进计划,着力加快完善地铁无障碍设施,发展无障碍出租车,强化无障碍信息服务。结合全市居住小区综合改造和旧村改造,完成100个居住小区及其周边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的无障碍改造试点工作,努力打造“一刻钟无障碍社区服务圈”。完成在400个基层温馨家园和残疾人服务机构建立网络服务中心,就近就便为残疾人提供免费上网服务。结合新城滨河森林公园、郊野公园及城市休闲公园建设,积极推进无障碍主题公园建设,提升城市休闲服务设施无障碍建设水平。继续以无障碍推动日为抓手,强化无障碍社会监督和宣传,提升城乡无障碍环境水平。

  (八)提升信息化服务水平。完成市残联门户网站和办公自动化系统的更新改造,开发残疾人基础数据库更新管理、数据挖掘与决策支持、政策服务与管理、康复门诊综合服务等新系统建设项目,对已有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加强信息化日常运维管理,利用信息化手段全面提升首都残疾人事业管理和服务水平。

  四、充分发挥残联“枢纽型”社会组织作用

  实施残疾人社会组织扶持管理办法,加大对社会组织的扶持力度,进一步规范服务,促进行业自律。在有条件的区县实施区级残疾人社会组织培育计划,在类型集中的康复服务类残疾人社会组织开展特色培育计划。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一个残疾人社会组织工作服务品牌区县、一个品牌残疾人社会组织和一个残疾人社会组织服务品牌项目”活动,扩大残疾人社会组织的影响力。开展“十百千”人才工程,依托社会资源,建立理论研究、社会组织法律咨询、社会工作者培训基地。进一步加大公益项目开发力度,探索与残联各业务部门双向融合的新型服务模式,促进残疾人慈善事业取得更大发展。开展阳光志愿助残服务活动,创建志愿助残工作信息平台,探索建立志愿助残长效机制。

  五、切实加强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和各项基础工作

  (一)着力抓好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指导14个区县、300多个街乡镇认真搞好残联换届工作。以基层残联换届为契机,继续下大气力抓好55号文件精神的落实,进一步加强残联领导班子建设和残疾人干部队伍建设,争取在推进区县残联人员工资规范、内设机构设置,街道乡镇残联和温馨家园配备社会工作者等重点难点问题上取得新进展。加大残疾人工作干部、残疾人骨干的培训力度,提高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整体水平。

  (二)努力加强残疾人工作者队伍建设。以迎接党的十八大召开为契机,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落实党务公开制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发挥残联系统党组织和党员的重要作用。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提高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水平。积极倡导并践行“人道、廉洁、服务、奉献”的残疾人工作者职业道德规范,进一步转变作风,杜绝敷衍塞责、得过且过、不思进取、作风涣散等行为。深入基层,密切与残疾人群众的联系,倾听残疾人群众的呼声,踏踏实实、尽心尽力为残疾人服务。

  (三)大力加强残疾人服务设施建设。筹备建设首都盲人按摩医院。推进市级残疾人康复医院和区县康复医院建设,支持房山等区县精神残疾人康复托养基地。推动区县职康中心建设,年内实现16个区县职康中心全部开工建设或批准立项。进一步加强示范残疾人温馨家园和职康站规范化建设,完善长效运行机制,努力实现与社区公共服务资源的融合,拓展服务阵地,扩大服务人群覆盖面,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

  附件:

  1、2012年残疾人康复工作安排

  2、2012年残疾人教育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安排

  3、2012年残疾人宣传文化体育工作安排

  4、2012年残疾人组织联络和维权工作安排

  5、2012年残疾人社会组织工作安排

  6、2012年残疾人政策研究和法制建设工作安排

  附件1:

  2012年残疾人康复工作安排


  2012年残疾人康复工作,以残疾人不断增长的类别化、多样化、个性化康复需求为导向,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北京市实施〈中国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北京市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北京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紧紧围绕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这条主线,巩固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达标区)创建成果,着力推进残疾人康复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在确保完成各项康复工作任务基础上,抓重点,破难点,出亮点,力争在康复规划制定、康复保障政策研究、康复服务网络建设、康复服务规范化、残疾预防等方面有所创新和突破,将康复工作进一步引向深入。

  一、继续推进“十二五”规划康复工作实施方案制定和政策完善

  制定“十二五”规划康复工作实施方案,纳入各级政府和部门发展规划。根据新修订的《北京市实施〈中国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中“0-6岁残疾儿童实行免费康复”的规定,研究制定0-6岁残疾儿童免费康复的办法及实施细则。针对《北京市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暂行办法》实施两年来遇到的问题,开展深入、全面调研,为修改完善辅具政策提供完整、可靠的依据;适应残疾人的辅助器具迫切需求,完成辅助器具补贴目录和免费配发目录的调整;将部分残疾人辅助器具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开展成年残疾人康复补助政策研究,制定出台相关政策;理清并充实本市纳入医保报销范围的医疗康复项目,尽早实现康复补助政策全年龄段的无缝隙连接和各种残疾类别的政策保障全覆盖。建立重性精神病人免费服用基本药物制度。

  二、大力推进康复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

  继续做好北京康复中心建设,做好医疗康复设备的招标采购,打造设施一流的市级康复医院。支持精神残疾康复服务机构建设,支持房山区等区县精神残疾康复中心建设,研究制定精神残疾人机构康复服务规范,继续做好精神残疾康复基地的评估工作。与卫生部门共同推动有条件的区县试点将一所二级医院改造作为康复医院。推进市级康复资源中心建设,在回龙观医院、同仁医院分别建立市级精神残疾、视力残疾医疗康复技术指导中心,发挥其技术力量优势,加强对区县康复资源中心的技术引领和业务指导作用。制定《区县职业康复中心建设康复工作指导意见》,将康复工作切实纳入到职康中心工作内容,鼓励各中心根据实际,自行开展或引进社会机构开展儿童脑瘫、智力障碍、孤独症康复、按摩等非医疗康复项目。根据中国残联《残疾人辅助器具机构建设规范》要求,修订《北京市街道(乡镇)残疾人辅助器具站建设规范化标准》,重点推动全市残疾人辅助器具站达到规范化要求;研究区县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中心人员配备,要求每个辅具中心争取招聘1-2名专业社会工作者,充实辅具机构人才力量,力争辖区50%以上残疾人辅助器具站达到规范化要求。研究制定《北京市民办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扶持办法》,为部分工作开展较好的机构配备必要的康复设备,做好民办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服务质量评估,提高民办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开展年度民办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残疾儿童康复定点机构评估检查,作为奖励扶持和确定定点康复机构依据。

  三、探索社区康复新模式

  巩固社区康复示范区、达标区创建成果,研究制定《北京市残疾人社区康复服务工作规范》,开展康复训练、康复服务、康复活动,促进社区康复向服务规范化、内容多样化、管理科学化方向发展,拓展覆盖人群,丰富康复内容,提高服务质量。年内每个区县建立两家示范性社区康复站,创建以残疾人康复需求为导向,以残疾人康复政策为保障,以康复管理为特色,以社区服务机构为载体,以居家康复为依托,以专业人员队伍、康复管理者队伍、志愿者队伍、残疾人亲属为支撑,融康复训练、康复活动、康复服务为一体的科学化、规范化、多样化、个性化的全纳型北京市社区康复新模式,打造社区康复品牌。探索居家康复工作,每个区县建立1所家庭康复培训学校并挂牌,开展重度精神、肢体残疾人家庭看护人员及聋儿家长培训,推动康复服务进家庭。市康复服务指导中心负责指导各区县建立家庭康复培训学校,开展康复知识培训、讲座。

  四、推动康复工作向残疾预防延伸

  研究制定《未来五年北京市残疾预防行动计划》,纳入《健康北京行动计划》中,确定年度残疾预防重点工作项目,推动康复工作向残疾预防方向延伸。开展儿童残疾早期筛查、转诊、婴幼儿脑瘫早期监测、新生儿残疾早期干预试点工作,探索建立本市残疾儿童早发现、早报告、早干预、早康复的服务体系。根据中国残联要求,继续开展“残疾预防 共享和谐——残疾预防知识进社区”宣传活动,大力开展残疾预防知识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五、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制定康复人才培训计划,纳入全国残疾人康复人才培养百千万工程。做好区县康复管理人员、专业人员分级分类培训,落实持证上岗制度,推动康复工作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研究制定民办残疾人康复机构人员培训、进修奖励补贴制度,年内每个民办康复机构至少培训2名业务骨干,推行民办机构专业人员持证上岗。市康复服务指导中心会同市残联社会办研究制定方案,完成年度培训计划,及时向各区县通报、反馈情况。举办康复专业研讨会、论坛,提高全市康复工作科研学术水平。举办教师技能大赛和聋儿诗歌大赛。组织开展省市间交流学习。

  六、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开展康复知识进社区宣传活动,举办康复知识、辅助器具知识社区大讲堂,聘请专家为群众讲解普及康复和辅具知识,提高群众对康复的关注和康复意识。策划残疾人康复政策、康复重点工作、康复知识、康复典型的媒体宣传,使百姓了解政府为残疾人所做的实事和工作,以及康复给残疾人学习、生活、工作和参与社会活动方面带来的变化。继续举办“精神康复者技能大赛”,展示精神残疾人康复效果,增强精神残疾人康复信心,打造北京市精神残疾人康复和宣传活动品牌。继续筹备好“中国国际福祉博览会”参展、参观等相关工作,联合本市残疾人辅助器具生产、销售企业,营造“北京辅具”品牌影响力。

  附件2:

  2012年残疾人教育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安排


  2012年残疾人教育就业工作,以贯彻北京市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围绕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以“重教育、强培训、促就业、保民生”为重点,做好残疾人教育、就业和社会保障各项工作,全面完成规划确定的年度工作任务。

  一、残疾人教育工作

  一是坚持融合教育的理念,完善残疾人教育体系。组织残疾人融合教育论坛暨融合教育发展研讨会,促进残疾人融合教育发展。二是夯实残疾人义务教育基础。认真抓好《北京市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管理办法》政策制定,为全市重度和多重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提供可靠保障。配合市教委对全市1800所中小学无障碍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在全市开展义务教育随班就读示范校评比表彰,推进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促进残疾人学生随班就读比例的稳步提升,保障残疾人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三是做好残疾儿童学前教育试点工作,启动并实施残疾儿童学前 “康教结合”康复教育试点。四是启动“万名残疾青年”继续教育工程。依托广播电视大学等优质教育资源和平台,开设残疾人适应性课程,加快发展残疾人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提高残疾人整体素质和就业能力。五是继续做好扶残助学工作。修订《北京市残疾人学生和生活困难残疾人子女学生助学补助暂行办法》,适当提高补助标准,扩大补助范围,完善助学制度。

  二、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一是强化培训基础地位,重点围绕“四大主线”开展培训,努力提高“两个比重”,完成全市职业技能培训1万人的目标。加强培训信息管理,大力推广实名制培训,依托市残联信息管理系统—职业技能培训模块不断加强培训招生、学员信息网络化、一体化管理。围绕失业登记培训,在职在岗培训,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定岗、订单和定向培训四大主线开展培训,逐步提高定岗、订单和定向培训在培训总量中的比重和逐步提高职业培训经费占保障金支出的比重。促进培训与就业服务对接,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促进残疾人融入社会和实现稳定就业。二是加强职业培训服务体系和保障体系建设。研究修订《北京市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暂行办法》,出台《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基地考核评估指标体系》。充分挖掘社会资源,加强残疾人职业培训基地建设,利用其成熟的就业市场需求信息与合作企业推荐就业渠道,大力开展符合残疾人特点和就业市场需求的中高级职业技能培训项目,调动残疾人参加培训的积极性,提高职业培训水平。三是大力推进职业能力评估测评体系建设。发挥体训职培中心在开展职业能力普通评估与专项测评相结合方面的经验和优势,结合中国残联开发的“残疾人职业能力远程测评系统”平台,开展残疾人学员职业规划与专项能力测评工作,总结并形成我市残疾人职业能力评估的经验和做法,为残疾人学员提供职业技能培训与就业咨询、指导和帮助,实现人职合理匹配。四是强化以赛代训,以组织北京市第六届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为抓手,加强对优秀残疾人技能人才的选拔,开展残疾人“能工巧匠”培训工作,探索建立优秀人才培养的长效机制。筹备参加中国残联组织的年度残疾人单项职业技能竞赛。组织残疾人职业培训研讨会,促进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开展。五是因地制宜,深入开展农村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工作。加强与农委、科协等部门的联系,结合市科协、市农委“科技套餐工程”及“科技周”活动,继续开展送图书、送技术、送政策为主要内容的“科技下乡”系列活动,举办20期农村实用技术培训班,对200户行动不便的农村残疾人开展“一对一”入户指导,建立90个农村残疾人实用技术图书角,培训1500名农村残疾人。使农村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做到有特色、有实效,努力提高农村残疾人的致富能力。

  三、残疾人就业工作

  一是完成新安置4000名残疾人就业目标。二是配合市残工委秘书处修订《北京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残疾人就业条例》,拟对现行的《北京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进行修订完善,以适应新的形势和任务要求。三是配合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做好对新修订的《残疾人保障法实施办法》中,关于“本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安置残疾人就业岗位预留制度和定向招录制度”的贯彻落实工作。四是制定并实施《北京市扶持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实施意见》及其《细则》,组织政策培训,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积极发挥政策的引导作用,进一步提高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规模。五是进一步完善残疾人就业政策体系,在对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盲人按摩机构及个体就业、灵活就业残疾人给予社会保险补贴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对招用残疾人就业的社会单位及残疾人职工给予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六是对《北京市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个体就业暂行办法》进行评估,在评估调研的基础上,对政策进行修改和完善,建立对个体就业和自主创业残疾人的长效扶持机制。七是继续推进残疾人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协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健全完善残疾人就业服务工作内容,设立残疾人就业服务窗口或服务通道,并指派专人负责,全面推进类别化、精细化、专业化的就业服务。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残疾人就业服务工作,努力构建“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服务专业”的残疾人就业服务体系。八是加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和就业服务队伍建设。协调发改委、编办、财政等相关部门,制定下发《北京市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考核评估标准》,加大区县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力度。贯彻落实《中国残疾人事业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1年-2020年)》,组织各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人员参加职业指导师培训,做好基层残疾人就业指导员培训,探索开发街乡镇专职就业辅导员岗位,健全充实残疾人就业服务队伍,提升基层就业服务能力和水平。九是健全完善残疾人就业服务信息管理机制。建立空岗信息采集制度及信息审核发布机制。加强对区县信息采集发布工作的检查监督,研究制定区县信息采集发布工作考核奖励措施。进一步巩固2011年全市残疾人就业状况普查的成果,定期对残疾人就业情况及需求进行回访并及时录入市残疾人信息采集系统,实现残疾人就业状况动态管理的目标。十是积极开发残疾人就业岗位。结合《北京市<残疾人保障法>实施办法》的出台,重点做好未达到安置比例要求的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招录残疾人职工的就业推荐工作,开发重度残疾人居家就业岗位,建立招聘信息与岗位开发、职业技能培训的联动机制,对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系统内的空岗信息进行分析研究,积极开展定岗培训、订单培训,帮助残疾人就业。针对听力残疾人的特点,加强与义齿加工、动漫制作、互联网应用等单位的联系沟通,帮助更多的听力残疾人实现就业。十一是继续做好重点人群的就业帮扶工作。按照中国残联《关于开展2012年就业援助月活动的通知》要求,组织就业服务机构人员深入开展结对帮扶活动,落实帮扶措施,及时将新登记失业的残疾人录入残疾人培训实名制统计管理系统。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委等单位建立联动机制,继续做好应届残疾人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安置工作,力争实现100%就业的目标。

  四、残疾人扶贫工作

  一是继续加强扶贫助残基地建设管理。结合区域经济发展布局和实际需求,继续开展扶贫助残基地的建设工作,并积极探索建立大型基地项目,扶持带动3000名农村贫困残疾人共同致富。认真贯彻《北京市扶贫助残基地扶持管理暂行办法》和《北京市扶贫助残基地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组织开展对扶贫助残基地的绩效考核,确保相关制度和增收指标的有效落实。会同市科协按照《关于开展为扶贫助残基地提供科技服务的实施方案》要求,组织各科技学会与扶贫基地签订帮扶协议,为基地的健康发展提供科技支撑。二是进一步加大残疾人保障性住房工作力度。根据城乡低收入残疾人住房状况调查结果,按照国家发改委、民政部等6部门下发的《关于优先解决城乡低收入残疾人家庭住房困难的通知》要求,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按照“统筹考虑”和“优先安排”的原则,研究制定我市优先解决低收入残疾人住房困难的实施意见,建立完善残疾人住房保障长效机制。积极做好城镇廉租房、农村住房救助等残疾人保障性住房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残疾人保障性住房政策得到有效落实。

  五、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托养服务工作

  一是研究制定我市残疾人临时救助办法。对因病、因灾等特殊原因造成残疾人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依照“先保险,后救助”原则,在享受医疗保险、民政部门医疗救助、临时救助以及其他各种形式救助的基础上生活仍然困难的,给予一次性临时救助。二是加强政策调研与评估,完善相关政策内容。根据市政府有关委办局近期出台的文件精神,结合残疾人的实际需求,认真开展政策调研评估工作,积极协调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人保局等单位部门,不断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政策内容,如提高残疾人生活补贴的标准、提高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给予缴费补贴的标准等。三是修改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政策报表内容及做好相关培训工作。结合近年来出台的涉及残疾人社会保障相关政策情况及区县上报报表存在的实际问题,对残疾人社会保障季报进行修改完善,建立年终快报制度及报表培训制度,不断提高基层残疾人工作人员业务素质,为进一步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政策体系建设提供了有效数据。四是做好北京市残疾人养护补贴办法的政策调研。完善《北京市残疾人托养服务试点方案,从机构准入、运行监管等方面探索建立残疾人托养服务标准化管理和服务体系。五是抓好中残联第二期“阳光家园计划”和我市“九养”政策的落实,发挥项目资金最大效益。

  六、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工作

  一是严密组织保障金审核征缴工作。继续坚持“政府主导、部门配合、规范运行、优质服务”的工作方针,积极争取各级政府的关心支持,将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和保障金审核征缴工作纳入政府督办事项。要充分发挥各级残疾人工作委员会职能作用,密切与财政、地税、国有资产管理等部门的团结协作,突出抓好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审核征缴工作,进一步提高审核征缴工作质量效益。要在对往年宣传工作分析评估的基础上,继续开拓创新,调整改进宣传方式方法,力求向广度拓展、向深度延伸,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认真制定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结合不同阶段的工作重点,采取有针对性的方法措施,确保审核征缴工作顺利开展,圆满完成年度工作任务指标。二是努力推进保障金审核征缴方式的转变。针对当前保障金审核征缴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充分借鉴兄弟省市的先进经验,本着“分步实施,稳妥推进”的工作原则,积极争取政府有关部门的理解和支持,研究修订《北京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和《北京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管理办法》,完善各项配套措施,适时启动相关信息化改造工作,努力推动审核征缴方式的转变。

  七、盲人按摩工作

  一是组织完成好2012年全国盲人医疗按摩考试北京考区的考务工作。目前,已经成功地组织参加过两次全国盲人医疗按摩考试,并被中国残联评为全国盲人医疗考试优秀考区。虽然积累了一些经验,但是依然要高度重视,加强培训,提高考试通过率,提升盲人的就业层次。二是协调发改委对建立首都按摩医院进行立项。建立首都按摩医院是“十二五”规划的一项重要内容。今年,该项目已经报市中医管理局立项。要继续组织力量,加强调研,做好报发改委立项的基础工作。三是协调卫生、劳动、工商等部门,开展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进社区医疗机构就业的试点工作和鼓励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自主创业。四是继续以推广《盲人保健按摩服务规范》(DB11/T589)和《保健按摩操作规范》(DB11/T590)为抓手,对全市盲人按摩院、店进行考核。要认真贯彻落实《盲人保健按摩行业等级划分与评定》,做好全市盲人保健按摩行业星级评定工作。要加强宣传,使企业主和盲人按摩师充分了解实行等级划分与评定的意义和作用。同时在执行的过程中,要不断地挖掘和树立先进典型,形成示范效应,推动保健按摩行业向品牌化、规范化方向发展。五是联合市盲校、中医药大学建立盲人按摩师实训基地。着重为应届毕业生和在校按摩专业的盲人学生提供实习岗位,加强在职盲人按摩师的培训和继续教育,提高整个盲人按摩师队伍的技术水平,为打造行业品牌、实施加盟连锁的发展模式奠定基础。六是继续加大对保健按摩企业的扶持力度。不仅在管理、服务、技术上给予指导,还要在资金上予以扶持,不断提升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促进盲人按摩师稳定就业。

  八、职康中心建设工作

  一是继续推进区县职康中心建设工作,到2013年6月底争取实现16个区县建一所区级职康中心的目标。二是继续加强职业康复劳动项目规范化管理。在制定实施《职业康复劳动项目管理办法》和《职业康复劳动项目绩效考核办法》基础上,积极推进职业康复劳动项目信息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明确项目职责功能,完善制度标准,提升服务质量,强化管理监督,推进职业康复劳动项目由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三是积极探索职业康复劳动项目的发展模式。在抓好未建街乡镇职业康复劳动项目的建设工作,实现街乡镇100%全覆盖目标的同时,根据残疾类别和劳动能力的实际情况,以分类分级管理为目标,积极探索建设精神残疾人专门的职业康复劳动项目。摸索推动职业康复劳动项目向庇护性工厂转变的做法和经验。四是积极探索残疾人产品经营的发展机制。充分发挥区县职业康复中心统筹、指导、管理和服务职能,下大力在产品开发、技术培训指导、生产管理、销售推介服务等方面求实效,努力形成集约化、规模化经营管理的格局。继续加大“爱立方”品牌的宣传推介,研究设立准入机制,开拓营销渠道,推动残疾人作品、产品向市场化、商品化、品牌化经营的转变。推动职业康复劳动项目的持续健康发展。

  附件3:

  2012年残疾人宣传文化体育工作安排


  2012年残疾人宣传文体工作,将紧紧围绕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的目标要求,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充分体现“两个体系”建设为残疾人生活带来的切实改善,大力加强对相关单位的宏观管理和工作指导,继续加大基层、基础和基地的“三基”建设,努力营造有利于残疾人事业蓬勃发展的社会舆论氛围,促进残疾人文化建设发展繁荣,推进残疾人群众体育与竞技体育进一步协调发展。

  一、宣传工作

  (一)围绕2012年重点工作,紧抓大事、节点,大力宣传,努力营造首都残疾人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1. 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为契机,围绕残疾人事业“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的落实,残疾人事业“两个体系”建设发展成就,第22次全国助残日、第21次国际残疾人日等重大活动,组织媒体以多种宣传形式,进行全方位的宣传报道。

  2. 围绕北京市新修订的残疾人保障法实施办法、“十二五”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及新出台的惠及残疾人政策,做好主题宣传活动,深入解读、广泛宣传,赢得社会的理解、尊重和支持。

  (二)大力宣传残疾人自强模范和扶残助残先进典型。

  讴歌残疾人自强模范和社会扶残助残的感人事迹,积极宣传为残疾人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的社会各界的先进事迹,发掘具有时代特征的残疾人和残疾人工作者的典型代表,激励广大残疾人朋友学习先进典型,提高自身素质。

  (三)建章立制,加强宣传网络和平台建设,构建素质完备的残疾人新闻宣传工作队伍,形成有规模、有重点的宣传工作格局。

  1. 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北京市残疾人事业宣传工作的意见》,修订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机制。

  2. 建立中央和首都媒体、传统和新兴媒体综合一体的全方位新闻宣传团队,推进工作模式转变,形成残联、社会、市场三位一体的宣传模式。

  3. 加强宣传工作基础建设,区县、乡镇和街道设立一名信息工作人员,将基层的好做法、好经验传递上来、宣传出去。加强残疾人事业宣传工作专题调研,建立健全人员培训、舆情呈报等宣传工作制度。

  二、文化工作

  (一)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研究制定《关于加强北京市残疾人文化建设的意见》,全面推进残疾人文化工作。

  1. 加强残疾人文化工作调查研究,将残疾人文化建设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配合北京市文化工作重点,同步实施残疾人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2. 认真贯彻十七届六中全会和市委十届十次全会精神,结合北京建设全国文化中心,联合有关部门出台《关于加强北京市残疾人文化建设的意见》。

  (二)丰富基层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

  1. 推进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建设。倡导共建共融的精神,按照公平、就近、便捷的原则,整合各种社区文化资源,以“温馨家园”为基础,搭建残疾人便于参与、设施无障碍、场所固定、形式有效的精神文化阵地,开展丰富多彩的基层残疾人文化活动。

  2. 深入开展“2012年残疾人文化周”和 “北京市社区残疾人艺术汇演”系列活动,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充实内容,创新形式,突出北京特色。坚持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原则,注重以集中规模性活动带动基层群众性文化活动的开展。

  3. 实施“文化进社区”项目。在总结过去“残疾人文化进社区”项目试点的基础上,推广取得的经验做法,为基层残疾人参与文化生活提供基本条件。

  4. 充分发挥盲文图书馆和残疾人阅览室的作用,为广大残疾人读者提供无障碍阅读环境和综合性公共文化服务项目。

  (三)举办残疾人文化艺术展示活动,促进文化产业发展。

  1. 结合促进残疾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组织优秀书法、绘画及工艺美术作品参与各类文化艺术展览活动。

  2. 推进残疾人无障碍主题公园建设,搭建平台,开展特色艺术展演项目和融合体验活动。

  (四)广泛开展文化助残公益行动。

  1. 进一步发挥北京市残疾人读书指导委员会对基层文化工作的指导作用,进一步组织各区县开展残疾人读书活动。

  2. 探索、拓展文化助残公益活动的范围和形式,按照中国残联的要求,配合新闻出版部门、共青团和有关高校,开展“百家出版社捐书文化助残活动”及“送你一本书”文化助残活动。

  3. 联合北京市文化志愿者协会,开展北京市残疾人文化助残活动,将丰富多彩的文化助残活动送到残疾人身边。

  (五)加强残疾人文化艺术人才培养和残疾人文化工作者队伍建设。

  1. 深化我市“三级一体”文化发展格局,推进“抓基层、打基础、建基地”的“三基”建设,加强研究市级残疾人艺术团的发展和运作模式,着力打造一台精品节目。加大对基地的建设和对社会团体、组织的扶持,使特殊文化艺术人才不断涌现,形成北京市残疾人特殊艺术人才库。

  2. 通过组织各类残疾人、残疾人工作者培训班和召开研讨会等形式,提高全市残疾人文化队伍的管理水平和艺术修养,培训首都残疾人文化指导员,并针对我市残疾人文化发展现状,不断深入探索文化发展的方向。

  3. 配合中国残联“十二五”期间残疾人特殊艺术人才培养基地建设,做好特殊艺术院校和残疾人艺术团体的选拔推荐工作。

  三、体育工作

  (一)坚决贯彻中国残联指示要求,全面启动“残疾人自强健身工程”。

  1. 继续开展残疾人体育健身指导员培训,逐步建立真正发挥作用的基层残疾人体育健身指导服务队伍。根据基层开展残疾人体育工作实际需求,调整残疾人体育健身指导员的培训方式及内容,提高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实用性,逐步建立、完善残疾人体育健身指导员培训制度和长效激励机制。

  2. 建立“残疾人自强健身工程”社区(村)示范点。按照中国残联“十二五”期间在全国建立1200个示范点的总体要求,以社区(村)为重点,研究制定残疾人群众体育活动示范点的场地器材、人员培训、活动开展等方面的标准,在群众体育活动开展较好的区县,通过考评的方式,推选10个由市级命名的社区(村)残疾人健身示范点,并向中国残联推荐命名为全国“残疾人自强健身工程”示范点。

  3. 积极加强残疾人群众体育活动示范站(队)的建设。根据各区县组织残疾人开展体育活动的现状,重点选拔50个具有一定规模、活动坚持时间较长、深受残疾人喜欢、有推广普及价值的站(队),并给予一定的政策及资金扶持,形成区域性残疾人群众体育活动指导站、活动队,发挥辐射和带动作用,形成残疾人群众体育活动的规模优势。

  4. 推广残疾人体育健身方法和项目,普及残疾人科学健身知识。组织技术力量,根据残疾人身心特点和特殊要求,总结残疾人健身方法,启动编创残疾人健身项目指导手册、指导光盘的工作。在此基础上,2012年针对行动障碍的残疾人,做好“自强健身进家庭”项目的服务和推广。

  (二)不断丰富残疾人体育文化内涵,积极拓展群众体育内容。

  1. 继续深入开展全民健身日活动,组织第二届“残疾人健身周”,进一步丰富健身周活动内容,突出残疾人体育文化内涵,发挥残疾人体育健身活动的载体和平台作用,激励、吸引广大残疾人积极参加体育健身,提高身体素质,促进残疾人积极参与社会生活。

  2. 继续参与全国性残疾人特教学校体育比赛,活跃特殊教育学校体育活动,促进特教学校学生养成积极参加体育锻炼的生活习惯。

  3. 在全国助残日、全民健身日、国际残疾人日等重要节点,在社区、托养机构举办残疾人体育健身展示、交流活动;试点举办区域性的残疾人体育健身展示活动,带动基层残疾人更好融入全民健身活动。

  4. 保持特奥运动延续发展的态势。继续办好第六次全国特奥日活动,宣传推广特奥运动,推动社区特奥活动经常化、制度化开展,按要求开展好运动员健康计划和特奥大学计划等非体育活动,继续完成特奥运动员年度增长目标,全面推进特奥深入持久发展。

  (三)坚持以锻炼培养队伍为主,全面夯实残疾人竞技体育基础。

  1. 继续加强体育训练基地的建设,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促进规范化管理。

  2. 制定培养残疾人青少年运动员发展规划,举办不同层面的残疾人青少年单项或综合运动会,从中发现并有针对性地培养新生力量。

  3. 调整和重组运动员队伍和教练员队伍,制定严格细致的训练方案和管理要求,确保队伍训练正规有序。

  4. 加强对竞技体育中难点问题的研究,研究制定运动员奖励、就业、保障等相关政策,促进竞技体育健康发展。

  (四)注重残疾人体育工作的科学发展,有效加强残疾人体育基础研究和交流合作。

  1. 起草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残疾人体育工作的指导意见》,规划指明残疾人体育工作的发展方向。

  2. 启动残疾人体质测定标准研制工作。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合作,选择课题承担机构,共同启动残疾人体质测定标准研制工作,为今后首都残疾人体育事业的整体发展提供比较科学的依据。

  3. 开展全民健身体育器材适应性改造专题研究,开发适宜残疾人的专项体育健身器材。

  4. 继续搞好体育调研工作的后续研究工作,力争在一些难点问题上取得突破性进展。

  5. 探索与外省市合作共赢发展残疾人体育的道路,特别是京津冀地区共同发展的体育模式。

  6. 继续加强与国外相关组织的交流与合作。认真做好2012年伦敦残奥会北京代表团的组团观摩和学习交流活动。

  附件4:

  2012年残疾人组织联络和维权工作安排


  2012年残疾人组织联络和维权工作,要紧紧围绕北京市残疾人事业“十二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市残联中心工作,着力加强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重点规范组织机构编制和提高工作人员能力素质,不断完善无障碍建设监督体制,依法做好信访维权工作,努力创新志愿助残工作模式,圆满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制定“十二五”规划组联维权工作实施方案

  加强重点课题研究,全面分析本市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无障碍和维权工作的状况和趋势,掌握残疾人的特殊困难和迫切需求,明确“十二五”时期的重点内容,把握“十二五”时期组联工作特点和正确方向。根据“十二五”规划方案分工,研究制定残疾人组织建设、维权工作和无障碍环境建设实施方案和措施,使实施方案更具有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

  二、进一步加强基层残疾人组织规范化建设

  一是继续抓好《关于加强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的贯彻落实。实现街乡镇残联“四个单列”的区县典型,落实所有区县残联组织机构、人员编制和工资待遇规范。运用信息化手段摸清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底数,建立集残疾人基础数据查询统计、残疾人个性化服务、专职委员培训与考评于一体的信息管理系统,进一步提高基层组织建设信息化水平。对已经达标的区县进行复检抽查,不断巩固基层残疾人组织规范化建设成果。

  二是认真做好区县、乡镇残联换届选举工作。按照章程和中国残联的有关要求,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北京市实际,制定下发区县换届选举工作指导意见,部署和督导区县残联、街乡镇残联完成换届工作。

  三是积极做好残疾人等级评定新标准培训工作。按照国家颁布的残疾评定新标准。组织全市100多家定点残疾诊断医疗机构有关人员和区县办证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四是进一步加强示范残疾人温馨家园长效机制建设。对有需求、有条件的社区、村继续创建一批温馨家园。对示范残疾人温馨家园进行不定期抽查,掌握温馨家园日常运行情况。积极开发残疾人社会管理工作和公共服务岗位,做好使用社区工作者配备温馨家园管理和服务人员的工作。

  五是加大基层残疾人工作者培训力度。修订《北京市基层残疾人工作者培训大纲》,编撰温馨家园服务人员教材,细化各级、各类残疾人工作者培训工作内容。按照职业化、专业化、社会化的要求,对新任残联理事长,优秀街乡镇残联理事长、协管员和专职委员、温馨家园管理人员进行培训。会同市残疾人信息中心建立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数据库软件,动态掌握基层残疾人工作者任职、培训、工作情况,准确掌握基层残疾人服务设施硬件建设情况。

  六是重视做好志愿助残工作。认真落实中央文明办与中国残联等有关部委文件精神,组织开展关爱残疾人志愿服务系列活动;会同团市委、文明办等部门研究出台首都志愿助残工作实施办法;创建志愿助残工作信息平台,以“阳光志愿行动”为载体,在全市广泛开展“阳光北京志愿助残”主题活动,不断总结经验,拓展首都志愿助残活动的形式和内容。

  三、进一步做好无障碍环境建设

  以推进多层住宅无障碍改造、信息无障碍建设为重点,扎实做好“无障碍推动日”活动;会同老龄、妇联研究加强无障碍社会监督工作长效机制,抓好无障碍设施建设典型案件的查处。加强无障碍监督员培训。积极开展无障碍需求调查,了解掌握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需求,规划市级示范残疾人温馨家园无障碍服务站建设。会同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研究经济适用房、廉租房、政策性租赁房等保障性住房无障碍房间建设的政策措施和标准,探索解决多层住宅残疾人、老年人出行问题的新途径。利用社会化工作方式,推进无障碍新产品、新设备的推介。按照任务要求和工作计划,加强调查摸底和工作研究,严格时间要求和程序标准,在抓好试点的基础上,完成100个居住小区改造任务。

  四、加大残疾人信访维权工作力度

  按照中国残联要求,进一步完善基层残疾人法律救助组织网络和工作体系,推进区县维权组织机构建设;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探索信访维权干部进行脱产法律培训、轮岗交流等方式。会同市司法局出台残疾人法律救助实施办法,明确案件补助范围、条件和标准,建立区县法律救助案件补贴制度。召开全市信访维权工作会议,逐步建立街乡镇和社区、村信访信息直报点。认真研究残疾人信访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妥善处理残疾人来信来访,确保残疾人的合法诉求得到及时有效处理,将矛盾化解在基层。鼓励基层创建法律宣传和服务特色品牌,加强市级示范残疾人温馨家园法律维权工作站建设,配备一定数量法律书籍、光盘,发挥温馨家园服务平台作用,建立对广大残疾人和残疾人工作者普法工作的长效机制。

  五、宣传和落实《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

  利用巡回演讲、专题报告、调研评估和集中研讨交流等各种形式,加大对新修订通过的《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的宣传力度,加深对实施办法的理解,掌握精神实质,切实保证实施办法有效落实。

  附件5:

  2012年残疾人社会组织工作安排


  2012年残疾人社会组织工作,将紧密围绕市残联中心工作,突出“政策完善年”、“工作创新年”和“协会换届年”特点,重点做好三方面工作。

  一、做好“五个政策”的调研制定,基本建立起残疾人社会组织科学发展的政策体系

  1. 与财政、民政、社工委等部门联合会签《关于促进残疾人社会组织管理服务的意见》以及相关配套实施政策,整合政府部门力量,促进残疾人社会组织科学发展。

  2. 在2011年开展社会组织服务质量的评估的基础上,完善好《北京市残疾人社会组织服务质量评估标准》,以质量评估为手段,实现残疾人社会组织的清退、认定和激励机制。

  3. 制定出台《关于北京市残疾人社会组织行业自律的意见》,增强残疾人社会组织自我约束、自我监督和社会责任意识。

  4. 制定出台《北京市残疾人社会组织扶持办法》,初步实现培育与扶持残疾人社会组织的制度化。

  5. 制定出台《北京市残联关于政府购买服务的管理办法》,明确购买对象、范围、标准和工作流程以及资金审查、绩效考核等内容。

  二、创新管理服务形式,逐步提升残疾人社会组织优质公共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一)以团结带领好残疾人社会组织为宗旨,做好残疾人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

  一是在残疾人社会组织最集中的朝阳和海淀两个区,试点建立区残联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委员会和联合党支部,实现党组织工作有效覆盖率达到全市残疾人社会组织总量的50%以上。

  二是对已经建立党支部的全市残疾人社会组织支部书记进行党务培训,培训率不低于85%。

  三是在全市残疾人社会组织中的党员中开展“服务我最优”活动,党员参与率不低于80%。

  (二)以培育、扶持、发展残疾人社会组织为重点,做好对残疾人社会组织的管理服务。

  一是做好年度残疾人社会组织培育计划工作。指导没有残疾人社会组织的区县,每区县至少培育1家残疾人社会组织;在有条件的区县实施区级残疾人社会组织培育计划,在类型集中的康复服务类残疾人社会组织开展特色培育计划。

  二是全力开展“三个一”残疾人社会组织公益品牌工程。联合民政、社工委等部门开展“一个残疾人社会组织工作服务品牌区县、一个品牌残疾人社会组织和一个残疾人社会组织服务品牌项目”活动,力争在第三届北京市社会公益周中有1个残疾人项目入选全市10大公益服务品牌。

  三是大力开展市残联购买残疾人社会组织服务工作。购买范围以为残疾人托养、康复、文化和以技术创新为主要内容;购买对象为“质量评估好、残疾人评价好、社会影响好”的残疾人社会组织。

  (三)以满足残疾人社会组织需求为目标,做好对残疾人社会组织的服务工作。

  一是开展“十百千”人才工程。即举办十个高端的交流会、论坛,对百名残疾人社会组织法人进行管理培训,对千名残疾人社会组织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二是建立三个支持性基地。 即依托北大、清华等高校资源,建立一个理论研究基地;依托司法部门,建立一个社会组织法律咨询基地;依托北京市教育考试院,建立一个社会工作师培训基地。

  三是做到“三个基本100%”。即对残疾人社会组织的工作服务率达到基本100%,对工商注册的残疾人社会组织工作联系率达到基本100%,对“草根”的残疾人社会组织、在京的全国和国际残疾人社会组织备案率达到100%。

  三、配合好区县残联换届,发挥好专门协会在残疾人工作中的独特优势

  1. “一件大事”。配合组联部做好区县专门协会换届选举工作,为协会下一个五年计划选优配强领导班子。 2. “两个中心”。一是以制度化建设为中心,建立健全专门协会各项规章制度,包括残联重大决策向残疾人征求意见、重大事项向残疾人报告等制度。二是以增强专门协会素质培养为中心,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新任协会主席、副主席的培训工作。

  3. “三个活跃”。一是通过提高协会服务能力建设,坚持通报会制度,固化联系制度,使残疾人在参与残联工作中更加活跃;二是通过加强协会业务能力建设,引导协会主动、有计划性地开展工作,使协会在服务残疾人中更加活跃;三是通过提高协会社会工作能力建设,加强协会与助残企业、残疾人社会组织等其他社会力量的交流与合作,使残疾人在服务首都残疾人事业和世界城市建设中更加活跃。

  附件6:

  2012年残疾人政策研究和法制建设工作安排

  2012年残疾人政策研究和法制建设工作,以宣传贯彻落实《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和实施《北京市“十二五”时期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为重点,以深化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为主线,继续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加强政策整合、宣传和落实,加大服务体系建设统筹推进力度,进一步提升残疾人社会保障水平和服务能力。

  一、宣传和贯彻好新修订的《北京市实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

  1. 广泛开展法规宣传。加强与市司法局沟通协调,将《实施办法》宣传纳入“六五”普法规划。抓住《实施办法》正式实施、重大纪念日等时机,综合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做好专题宣传。制作《实施办法》宣传招贴画和宣传专刊,面向社区群众进行广泛宣传。依托基层残疾人组织举办一系列主题宣传活动,面向广大残疾人做好重点宣传。编辑出版《实施办法释义》及法规单行本,举办报告会、座谈会,加强各级政府残工委和残联系统法规培训。

  2. 全面推动法规贯彻落实。研究制定贯彻《实施办法》的意见和分工方案,有计划、分步骤推动法规实施。抓紧研究出台5项社会影响面广的法规配套政策,包括残疾人免费乘坐公共汽车、电车政策,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基本药物免费制度,0-6岁残疾儿童免费康复制度,残疾人教师特教津贴和随班就读教师岗位补助政策,公共文化体育机构免费向残疾人开放政策。进一步加强研究岗位预留、融合教育、社区康复、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专产专营等法规配套措施中的难点问题,力争取得突破。

  3. 配合做好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的本市《残疾人保障法》实施情况执法检查和评估工作。

  二、继续加大残疾人事业政策制度建设力度

  1. 统筹推动政策制订。加强与市政府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围绕残疾人就业地方立法,研究整合稳定和促进残疾人就业的各项政策措施,形成按比例就业、集中就业、自主创业、公益性就业、庇护性就业有机衔接的残疾人就业支持体系,提高就业促进政策的实效性。研究出台残疾人护理补贴和托养服务办法、残疾人住房保障和救助政策、残疾人特殊困难救助办法,进一步完善以残疾人生活补助制度和护理补贴制度为核心,以残疾人医疗、康复、就学、住房和公共参与等具体福利项目为主要内容的残疾人社会福利制度框架。完善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办法,使辅助器具服务有效覆盖所有有需求的残疾人。

  2. 加强残疾人政策宣传。利用新闻媒体和残联工作系统,做好新出台政策的宣传工作。整理所有已出台的残疾人政策,编制残疾人政策实用手册(口袋书),力争实现全市残疾人人手一册。

  3. 开展前瞻性调研。围绕残疾人家庭财产信托等前沿问题开展课题研究。定期搜集国内外残疾人事业情报,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三、研究加快残疾人服务体系建设的措施

  1. 统筹研究加强残疾人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构建具有首都特色、满足残疾人特殊需要的服务体系。

  2. 加强重点服务领域研究。进一步研究建立残疾人机构托养、社区日间照料和居家服务相互衔接机制,完善“三位一体”的残疾人养护照料体系。进一步研究明确温馨家园功能定位,探索在温馨家园开展职业康复劳动和社区日间照料的长效机制。

  3. 研究制订残疾人服务体系配套政策。出台残疾人社会组织扶持管理规定,加快培育和发展残疾人社会组织。研究制订志愿助残服务实施意见,初步形成志愿服务组织为残疾人提供服务的激励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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