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1年残疾人事业补助资金的通知(财社〔2011〕111号)

  发表时间:2011-07-05 【字体:


关于下达2011年残疾人事业补助资金的通知


北京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

  根据《财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的通知》(财社〔2010〕256号)以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提供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数量,现补助你省(自治区、直辖市)2011年残疾人事业补助资金671.4万元,用于发放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考虑到近年来国家成品油价上涨幅度较大等原因,2011年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标准为每车每年260元。

  请按照有关规定专款专用,并将此项经费列入201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2081199项“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科目。

  附件:资金分配表(略,不发地方)

  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二〇一一年七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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